直辖市2023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实施方案 合计4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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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XX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各项筹备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第五次经济普查摸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的总目标,聚焦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早谋划、早启动有关筹备工作,为圆满完成临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求真求实。把依法依规普查挺在首位,确保普查工作始终在统计法
2、律法规框架内开展。坚持质量第一,把功夫下在研究统计方法制度上,把精力用在统准统全、搞准搞实数据上,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二)坚持全员参与。在集中办公的基础上,坚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举全系统之力推动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高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三)坚持守正创新。聚焦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强化普查理念、普查方式、普查手段等改革创新,奋力瞠出实现高质量经济普查的新路子。(四)坚持抢先抓早。坚持早动手、早推进,充分利用普查筹备工作窗口期,紧盯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匹配性、合理性找问题,聚焦“规上”“规
3、下”摸底数,及早发现解决问题,严格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筹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五)坚持专业思维。依托统计理论,严格遵守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短板。运用专业方法,深入调查研究,找到合理有效的破解问题方法路径。提升专业能力,用专业举措推动各项筹备工作取得实效。三、工作任务把搞准搞实临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作为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结构数据,明确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期间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衔接四经普以来年度数据。一是以地区生产总值为统领,分县区、分行业分析比较年报中行业增加值总量、行业增加值率和结构的匹配性等
4、情况,梳理归纳并及时反馈问题。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每季度持续跟进分析。二是从专业角度出发,聚焦计算增加值率的四个主要经济指标,研究年报规上规下企业增加值率与四经普的差异、各行业增加值从四经普到五经普的发展态势、工业年度总产值与营业收入加产成品存货之间的差距问题、各行业高质量纳统如实反映行业总量增加的情况等。会同有关县区提出具体办法,精准有效解决问题。各县区统计局要对行业数据进行自查比对分析,查漏补缺。12月底之前完成。(核算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二)重点区域单位清查摸底。全市选取1个县区和1
5、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清查,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或易漏、易瞒、易错领域开展全面清查,同时对具有代表性的难以摸底的2-3个重点行业区域开展清查,掌握单位和个体户的数量、经济总量和结构等情况。(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负责)(三)部门行政资料比对。一是提前整理名录库,根据市场监管、编办、民政、税务等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资料,开展单位信息核实整理、法产关联核实工作,为制作普查底册打好基础(普查科负责)。二是利用部门数据开展比对评估,对可以用于数据审核评估的行政记录,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了解部门资料的统计标准、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利用部门资料做好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到具有行政
6、审批权、掌握行业数据的部门或协会调研,了解单位和行业数据变化情况。10月中旬之前完成。(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四)网络经济摸排方法探索。对于难以接触、难以统计的网络经济,要在创新思路上下功夫,探索开展网络零售大户摸排、网络流量大户摸排,开发运用网络爬虫等新技术探索工作新路径。9月中旬之前完成。(各县区统计局,贸易科、服务业科、普查科负责)(五)专项工作试点,制作数据采集模板。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的新工作、新任务,围绕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新指标、新内容,围绕需要探索尝试的新方法、新路径,以电商、车辆挂靠、蔬菜仓储、劳务分包等难点堵点为重点,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各县区统计局
7、至少提出一个试点工作方向,由市统计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做好本领域试点的统筹和指导。要针对特殊企业类型,制作数据采集模板,核心是围绕如何把真实的数据找出来,讲清楚程序方法步骤,为两员培训做准备。制作的模板和相应录制的培训视频,及时加载网站作为“两员”培训教材。(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六)投入产出调查准备。在全面总结前七次投入产出调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做好信息核实、建立台账、试填数据、审核评估、规范台账整理等工作。(核算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普查科、各专业科室配合)(七)五经普专家组组建。充分发挥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和有关行业协会专家作用,遴选综
8、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全市五经普专家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研讨,梳理面临的问题,研究需要解决的难题,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配合)(八)其他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工作安排,做好代拟市政府开展经济普查的有关通知,并征求意见建议(普查科负责)。做好相关经费预算编制与申请工作(办公室、普查科负责)。根据全市普查实际需要,做好普查指导员的预选和培训工作(普查科、各县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普查软件的研发工作(各县区统计局,信息化科、各专业科室负责)。对基层探索实践形成制度成果得到市级推广的,强化激励保障(普查科负责)。四、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工作需要,
9、组建临沂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定期集中办公。各县区统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筹备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专业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指导好本领域工作开展。(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县区统计局、各有关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谋划思考,切实夯实普查基础。各县区统计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将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当地绩效考核内容。要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筹备工作。各科室要强化与省局相关处室的沟通对接,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紧盯筹备工作关键环节,大胆探索
10、创新,积极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加强沟通汇报,自4月底开始,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统计局每月要向市局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现场汇报工作推进情况。要强化资料收集,对普查全过程进行工作纪实。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XX政发(2023)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
11、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市情。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临沧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一)普查对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
12、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二)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一)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3、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二)普查标准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三)普查时间步骤普查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1 .初步摸底阶段(2023年46月)。市统计局、各县(区)统计局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开展“五经普”摸底工作。(1)制定摸底工作方案(2023年4月上旬)。市统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配合,抽调精干业务力量,组建8个联合工作组。(2)开展摸底业务培训(2023年4月中旬)。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召开8个联合工作组和各县(区)统计局参加的摸底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列出摸底时
14、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3)开展摸底工作(2023年4月下旬)。8个联合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帮助指导县(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摸底工作。(4)开展内业工作(2023年5月上旬)。各县(区)统计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相关表册、台账、数据汇总、分析、研判。(5)形成专题报告(2023年5月下旬)。各县(区)统计局分别形成摸底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分别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五经普”领导小组。(6)召开全市“五经普”摸底分析和整改动员会议(2023年6月上旬)。市统计局牵头,筹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对下阶段工
15、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7)开展专项整改(2023年6月底前完成)。8个联合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帮助指导县(区)统计局,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摸底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 .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1)制定普查实施方案(2023年89月)。一是市统计局、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省经普办制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结合我市“五经普
16、”综合试点、专项试点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临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8月底前)。二是市统计局、市经普办公布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及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9月底前)。(2)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23年78月)。一是工作准备。国务院经普办、省经普办统一选定电子底图,下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市、县(区)普查机构开展相关培训。二是划分普查区。市、县(区)普查机构对本地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三是核实和验收普查区地图。市、县(区)普查机构核实并修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整理、审核、修改本级普查区地图。县级以上各级普查机构逐级验
17、收下一级普查区地图。具体按照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组织实施。(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年78月,11-12月)。一是人员选聘。市、县(区)普查机构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可适当考虑驻村工作队、网格长、网格员等人员)选聘工作。二是业务培训。市、县(区)普查机构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具体按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组织实施。(4)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78月)。一是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市、县(区)普查机构按规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收集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资料整理后,进行
18、逐级分解。二是进行单位比对。市、县(区)普查机构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相关部门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数据)进行比对、合并,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三是生成清查底册。市、县(区)普查机构从单位比对数据库中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有条件的地区可生成个体经营户清查底册。(5)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812月)。一是清查告知。市、县(区)普查机构清查前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清查告知书。二是资料准备。县(区)普查机构将清查底册、普查区地图导入PAD,准备普查员工作证件及用品。三是实地清查。县(区)普查机构根据普查区地图,逐户清查,使用PAD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填写清查表。四是数据编码与审核。普
19、查员上传PAD采集的数据。县(区)普查机构进行编码赋码;市、县(区)普查机构组织清查表数据审核。五是查疑补漏。县(区)普查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开展查疑补漏。六是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市、县(区)普查机构随机抽取部分普查小区,逐户调查核对。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和统计调查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七是上报清查结果。市级普查机构完成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后,向省经普办上报清查表和清查底册。八是编制普查名录。市经普办按照省经普办反馈的情况向各县(区)核返。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6)
20、登记准备(2023年1112月)。一是个体经营户抽样。由县(区)经普办上报,市经普办汇总生成全市个体经营户名录信息并上报省经普办。省经普办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安排,负责统一抽选样本。二是数据准备。县(区)经普办将普查单位底册名录信息及普查表式部署至联网直报平台或导入PAD;将一定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普查名录,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底册名录信息和普查表式导入PADo三是普查告知。通过有效途径向所有普查对象告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宜,发放普查告知书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 .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
21、量抽查、普查公报发布等工作。(1)普查登记(2024年14月)。一是数据采集。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或网络报送的方式采集普查表数据。每个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上报。二是基层数据初审与上报。市、县(区)普查机构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要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三是登记查疑补漏。县(区)普查机构对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进行查疑补漏。(2)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年48月)。一是数据检查。县(区)普查机构随机抽选35个普查
22、小区,对小区内全部已上报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二是数据集中审核。市、县(区)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返回核实修改。三是基层数据验收。市、县(区)普查机构按照上一级负责验收下一级上报的基层普查数据的方式,确认验收结果。具体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组织实施。(3)普查数据汇总(2024年59月)。一是快速汇总。根据普查基层表汇总全市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数据。二是全面汇总。在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全市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三是推算汇总。市经普办根据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汇总个体经营户主
23、要经济指标数据及其分行业大类和分县(区)数据。县(区)经普办负责分乡(镇)、街道数据的推算。(4)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24年56月)。市经普办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县(区)经普办参照市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织开展各县(区)的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具体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织实施。(5)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24年8-11月)。一是数据质量评估。市、县(区)经普办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数据的真实性、
24、一致性和准确性。二是数据共享。市、县(区)经普办根据普查数据结果和部门需求,普查相关数据可以依法在部门之间共享。三是数据发布。市、县(区)经普办按照有关规定,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4 .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25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1)年度国民经济核算(2024年底前)。严格按现行制度组织。(2)普查资料开发(2024年10月一2025年12月)。一是建立数据库。市、县(区)经普办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二是开展研究分析。市、县(区)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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