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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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二。二三年八月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2、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7,124,7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21,000万元将用于“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9,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修订稿)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
3、)本次发行的背景1、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推动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程、智能驾驶、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36.7万辆、352.1万辆、688.7万辆,同比增长10.9%、157.5%93.4%,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4%、13.4%、25.6%o根据公安部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020年的492万辆增长至2022年的1,310万辆,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在各国大力推进碳减排目标的过程中,新型储能成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
4、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新型储能具有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的特点,可以更好地平衡电力供需,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灵活性,实现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3,2022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创历史新高,达到7.3GW15.9GWh,功率规模同比增长200%,能量规模同比增长280%,而在新型储能中,锂离子电池占据主导地位,比重达97%o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相关产业的应用增长带动上游锂电池出货量逐年增加,锂电池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国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数据,2020-2022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分别为157GWh、324Gwh、750GWh,产业规模持续
5、扩大,2022年行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是上一年行业总产值6,000亿元的约两倍。根据GGn预测,到203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将达到2,230GWho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预测,保守场景下,预计2027年以锂电池为主导的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97.OGW,2023-2027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9.3%o2、锂电池循环利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行业呈现高景气预期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景气度持续走高,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量逐年递增,而我国银钻锂等金属资源稀缺对于国内锂电池行业原材料的供给和价格均具有不利影响,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业务可作为相关金属资源供给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在锂电池产业迅速扩产的
6、背景下,缓解金属原材料的供需矛盾。2022全年国内回收废旧锂电共约30万吨(包含电池、极片和黑粉形态的回收废料)。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5至8年的使用寿命估算,我国2014年投产上市的动力电池自2019年起陆续进入批量报废阶段,合理预计锂电池退役及报废量即将迎来高峰期,基于我国环境保护、资源再生等基本国策,循环利用将是废旧电池处理的必然选择;同时.,电池和正极生产相关企业,在研发试验和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电池试验品、残次品和正极废料,亦需通过循环利用方式予以回收,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及制造成本。根据SNEResearch预测,以金属含量为基础计算,预计2025年全球锂电池回收(包括废电池和
7、废料)市场规模为78.6万吨,2030年将达到143.6万吨。随着锂电池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退役电池的规模以及电池厂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量将会快速增长,加上各级产业政策、行业规范陆续出台,锂电池循环利用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3、锂电池循环利用行业系国家政策重点支持行业废旧锂电池循环利用业务相关技术优化和产能提升,将有利于解决废旧电池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可缓解银钻锂等金属资源供应紧张问题,可一定程度上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相关产业的业务闭环,进而对我国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均具有促进作用。2019年,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九、有色
8、金属”之“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产业在国家鼓励类产业中列示。2020年,国务院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鼓励企业提高锂、锲、钻、箱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2021年,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
9、、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2019年至2021年,工信部及相关部门陆续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对企业责任、产品质量、回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制订了相关行业规范。(二)本
10、次发行的目的1、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锂电循环业务护城河截至目前,三元材料电池与磷酸铁锂电池系动力电池两条重要技术路线,近年来除安全性和材料成本的优势外,基于技术及工艺的持续优化,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亦逐步提升,其装车量及占比均呈增长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2年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为110.4GUfh,占总装车量37.5%,同比增长48.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为183.8GWh,占总装车量62.4%,同比增长130.2%。随着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车的装车量与储能电池中的装机量的提升,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持续扩张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产能有利
11、于公司提升规模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并持续构建原材料回收渠道。本次募投项目“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运用国内领先的磷酸铁锂电池全组分回收技术,采用湿法冶炼短流程一步浸出再生技术,可实现磷酸铁平均回收率达95%,锂平均回收率超90%,产品性能已获多家客户认可。公司在磷酸铁锂电池回收领域已具备规模、技术、渠道等多项优势,未来该业务将成为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的护城河。2、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服务汽车全生命周期近年来,公司围绕“致力于服务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愿景,积极开拓汽车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业务,重点聚焦
12、智能装备及锂电池循环两大主业持续投入发展。锂电池循环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围绕六大渠道(涵盖电池生产商、电池应用商、电池银行、社会资源回收商、汽车后市场服务商、互联网及电商平台),集合各方资源持续开展锂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绑定以电池厂、整车厂为代表的头部行业资源,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独特创新的商业模式和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具有天奇企业特色的锂电池服务及循环体系。公司持续扩张电池回收产能,本次募投项目新增10万吨/年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处理能力,达产后将新增年产磷酸铁2.17万吨、碳酸锂0.5万吨及部分铜粉、无水硫酸钠产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废旧电池回收规模及践行服务汽车全生命周期
13、的战略愿景,发挥公司装备技术及工艺、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等优势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3、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不断增加,营业收入增长带来营运资金的需求增长。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降低,有效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LOO元,发行方式采
14、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若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完全借助于银行贷款将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持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稳定。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置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及数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为丁志刚、董卫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
15、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王远淞。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数量适当。(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8Bo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
16、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0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口股票交易总量)的8佻。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O,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l,贝J:派息/现金分红:Pl=PO-D送股或转增股本:Pl=PO/(1+N)两项同
17、时进行:Pl=(PO-D)/(1+N)(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规合理。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本次发行
18、的股份同股同权,与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同股同权,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LoO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3)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i)(4)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将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19、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之规定。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以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20、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亦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募投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
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2)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2023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22、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确认了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和根据发行结果修订的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完全达产后形成年处理10万吨磷酸铁锂废旧电池的处理能力,系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之一锂电池循环业务,属于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3、,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1)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个特定发行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24、的规定。3)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4)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6)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者变相保底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7)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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