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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应急预案制度范文(通用6篇)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1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供应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状况。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需做好记录,并准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
2、作长期保存。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三)学期安全工作方案和总结;(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状况;(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六)讨论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七)学校安全法制宣扬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状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状况记录;(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状况;(十三)心理问题同学、行为问题
3、同学、特别体质同学档案;(十四)同学接送车相关材料;(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状况、上报的材料留底。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2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急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准时讨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退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毁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急源排解前或排解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急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四、各单位
4、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急源担当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
5、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年终将全年全部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3一、档案建立(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应精确、牢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详细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育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老师档案和同学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老师的一般人事档案,
6、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同学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二、档案立卷(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准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名目,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二)卷宗必需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依据实际需要打算保存期限。(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打算是否保留。三、档案补充(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准时收入个人档案。(二)外来文
7、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四、档案转递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需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五、档案查阅(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
8、员认真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同学学籍档案必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六、档案安全保密(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干净、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4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
9、并履行清交手续。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四、各类规章制度、方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DH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进展部负责归档。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
10、进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八、归档资料必需符合下列要求: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依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依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5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2、文
11、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批阅后归档。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加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二、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方案、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三、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
12、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终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分不怜悯况进行排列,密不行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亲密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
13、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2、根据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5、结案后准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晰,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五、档案的利用1、公司档案借阅。(1)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机密文件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2)
14、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一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觉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3、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复制,复制者都要填写机密文件复制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复制。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4、必需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觉遗失必需准时汇报,追究当事人责任。5、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需经总经理批
15、准才能摘抄或复制。6、必需爱惜档案,保持干净,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7、不准转借,必需专人专用。8、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需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六、档案销毁管理1、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阅历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3、销毁文件必需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档案应急预案制度篇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爱护和利用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方法,制定本
16、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同学、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进展规划。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
17、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进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进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进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讨论打算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帮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其次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第七条高校档案
18、机构是保存和供应利用学校档案的特地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需要特别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肯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依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
19、)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扬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讨论和沟通活动。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依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依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受;(二)有组织管理力量,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
20、学校依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学问和相应的科学文化学问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补助。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
2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方案、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三)同学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育的学历教育同学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讨论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
22、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讨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珍贵、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修理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
23、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讨论、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老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沟通、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老师、国际同学、港澳台同学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高等学校可以依据学校实际状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根据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准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根据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名目,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楚,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方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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