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墩圩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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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大墩坪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1、项目概况东至范蠡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现状河道绿化控制带,西至五渎路,北至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用地红线范围面积49877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2、项目设计的依据2. 1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2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2.3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及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法规、规范等。2.4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3、设计的条件和要求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大于1.0小于2.2(其中商业核定建筑面积100OTIoO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道路控
2、制:庆源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8.0米,绿线宽度为118.0米;范蠡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2.0米,绿线宽度为122.0米;五渎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0米。建筑退让:沿东侧范蠡大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不得超过用地红线,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10.O米;沿南侧现状河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建筑投影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10.0米;沿西侧五渎路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商业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5.0米,住宅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10.0米;沿北侧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建筑投影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10.0米。项目施工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叉
3、口设计及沿线市政管线安全。围墙线、建筑投影线后退道路红线形成的对外开放公共空间,应作为城市道路、绿化广场、市政管线通道等功能使用。建筑高度控制:住宅建筑为高层,层数大于二十层,商业建筑不超过三层。建筑层数类别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附录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及离界退让必须满足建筑通风、采光及消防间距要求,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周边地块对于地块内住宅的日照影响。消防要求:必须满足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出入口限定:沿西侧五渎路设置主出入口。地坪标高及防洪要求:项目室外地坪标高应符合宜兴相关防洪标高要求,同时必须
4、考虑与城市道路路面标高的衔接。停车场库要求:1、住宅部分以室内停车为主,地面室外停车位比例不超过20%,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不小于1.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地面另行设置部分访客车位,数量为停车位总数的2%,并且不得出售或出租。住宅建筑底层不得设置汽车车库。2、商业部分机动车配置标准不小于1.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地下车库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等安装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4、机动车、非机动车设置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规定(宜政发(2019)149号)文件要求。配套设施:1、供配电用房、燃气调压站、市
5、政泵房等设施的造型及布置应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2、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人防、社区服务、居家养老、体育设施、公厕、快递收发站、生活垃圾集中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4%o;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100户;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00户;人均健身设施面积不小于0.1平方米(室内)、0.3平方米(室外);对小区内开放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可结合其他设施设置);生活垃圾集中站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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