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上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015年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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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棱县上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015年调整)绥棱县上集镇人民政府二C)一九年十二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镇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规划总体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错误!未定义
2、书签。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土地整治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用途区及建设用管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用途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建立目标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加大规划的公示和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为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
3、长方式转变,充分满足上集镇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各项用地指标。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有关要求,在绥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导下,对绥棱县上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调整完善成果(简称调整后规划)。调整后规划全面分析上集镇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全镇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范围为上集镇行政辖区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2110.6公顷。规划期
4、限为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础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后规划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发布后具有法定效力,期内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利用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结果。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镇域概况上集镇位于绥棱县东南部,诺敏河东岸,距县城20公里,地处绥棱县,庆安县,绥化市北林区“两县一区”六乡镇交汇处。全镇水草资源丰富,素有“鱼米之镇”美称,。盛产大蒜,远销省外,草柳编加工历史悠久。全镇土地总面积12110.6公顷,2014年底人口总数为24892人。共辖上集镇及大兴村、民族村、诺敏河村、稻香村、上集村、平安村、天放村、宝田村、国栋村。第二节土地利用基本
5、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上集镇土地总面积12110.6公顷,土地利用情况及分布情况如下:1、农用地农用地面积10943.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90.4%。其中:耕地10025.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82.8%;林地4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3%;其他农用地5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96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9%。其中:城镇用地139.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1.2%;农村居民点66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5.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o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20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
6、,水域面积1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自然保留地面积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其中耕地比重最大上集镇农用地面积10943.3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90.4%。其中:耕地10025.7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82.8%。上集镇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2、土地利用率较高现全镇已利用的土地面积11904.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8.3%,土地利用率较高。3、土地分布差异明显全镇大多土地利用类型都不同比例的存在,但由于土壤理化性状存在差异,以及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综合影响,全镇土地利用类型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三
7、、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上集镇在绥棱县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较强,经济的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尤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快,形成了对农用地空间的挤压。随着上集镇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快速增长,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耕地;二是上集镇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Q2、存量建设用地利用不够集约上集镇部分存量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在建设部分生产基地时,存在重复建设现象;单位搬迁、撤销、合并后改造成部分土地搁浅;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农村宅基地乱建现象存在,农村居民点建新不拆旧形成了农村建设用地分散和浪
8、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3、其他土地面积较小,宜耕后备资源有限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0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11.8公顷,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适宜耕种后备资源有限。第二章规划目标第一节规划总体目标规划期内,结合上集镇实际,全面落实上级规划指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各业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的用地需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形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严格执行
9、项目建设“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政策,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为落实绥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任务,保障上集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全镇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目标: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12.7公顷,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856.4公顷。至2020年,全镇林地不少于398.1公顷,全镇牧草地不少于10.5公顷。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2.8公顷之内,其中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813.4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3.8公顷之内Q至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
10、用地规模控制在37.6公顷之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6.6公顷之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6.6公顷。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用地指标,结合土地资源条件及用地需求,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结构比例由2014年的90.4:7.9:1.7调整为2020年的90.3:9.3:1.7o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10943.3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0934.4公顷,比2014年减少8.9公顷。1、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为10025.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0025.1公顷,比2014年
11、减少0.6公顷。2、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为402.0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401.5公顷,比2014年减少0.5公顷。3、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15.6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507.9公顷,比2014年减少7.7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建设用地规模为961.2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72.8公顷,比2014年增加11.5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04.5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813.4公顷,比2014年增加8.9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39.6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52.7公顷,比2014年增加13.1公顷。201
12、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664.9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660.7公顷,比2014年减少4.2公顷。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56.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59.4公顷,比2014年增加2.6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06.0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203.4公顷,比2014年减少2.6公顷。1、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为194.3公顷,到2020年保持不变。2、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1.8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1公顷,比2014年减少2.6公顷。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规划期间,
13、实施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的改造工程,建立生态防护林体系;在全镇所有公路、干渠两侧进行绿化,加强天然林、生态建设及珍惜物种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二、农用地布局优化1、优化耕地布局根据规划期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与土地整治项目的空间安排,各村的耕地面积会有一定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由于村镇、交通水利重点工程及旅游用地等的建设,上集镇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共减少耕地面积14.5公顷。整理补充耕地情况: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的实施和其他用地开发共增加耕地面积13.9公顷。2、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加大干旱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沃土工
14、程”、移士培肥等重大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耕地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地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镇和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61.2公
15、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972.8公顷,比2014年增加建设用地11.5公顷。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4.5公顷。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2014年上集镇耕地面积为10025.7公顷,到2020年上集镇耕地面积调整为10025.1公顷。规划期确保全镇耕地总面积稳定在上级下达的8712.7公顷以上,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二、基本农田保护根据上级下达上集镇基本农田数量,上集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56.4公顷。全镇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零星地块;重点工程、中心集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所占用的地块。全镇
16、共调出基本农田34.8公顷。依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把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调为基本农田。全镇共调入基本农田74.1公顷。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至2020年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面积分别为152.7公顷和660.7公顷。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集约利用土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生存与发展条件不良的村庄搬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一、保障交通用地统筹安排公路用地,全镇公路网已经基本形成,已
17、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中心镇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镇景点之间道路便捷畅通,对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建设,为发展旅游业做好保障。在具体实施时鼓励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二、完善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求,规划期内重点搞好河道的疏通、加固工程建设。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力求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规划期间,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做好发展文章,切实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增强承载功能,提升中心镇品位。积极开发能源循环利用项目,大力推广使用农家肥
18、,保护好生态环境。将上集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生活舒适、安全卫生、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型城镇。第五节土地整治规划规划期内,土地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土地整治,尤其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推进农业生产的集中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改善农村、农民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持续利用,促进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耕地项目主要以土地整理为主,实行分区划片综合治理,提高土地质量,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积,至2020年土地整治补
19、充耕地规模为13.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4.5公顷,本镇少补充的0.6公顷耕地在四海店镇和长山镇异地补充。第五章土地用途区及建设用管制区第一节土地用途区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基于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的差异性,将上集镇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土地用途区,制定各土地用途区的管制规则。规划期全镇共划分为六个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指为主要对耕地和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面积7099.1公顷,占全镇
20、土地总面积的58.6%o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3430.8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8.3%o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为153.5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3%。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为659.9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5.4%o五、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222.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
21、.8%。该区主要是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六、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包括:交通水利、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其他用地区面积544.8公顷,占土地面积的4.5%。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区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Q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允许建设区面积为81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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