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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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中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于2015年10月颁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1(以下简称指南2015),为便于广大医生更深层次地从多方面认识和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在实践中灵活践行指南2015以提高决策和处理该病的能力,受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杂志相邀,特结合近期各地临床问题,再细谈如何理解和践行中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X2-3o1需要了解指南的临床意义和局限性任何一种临床疾病的临床指南应该是涉及该疾病诊疗的指导方针,是基于临床循证之上但不是限定性的具体方案(protoco)z也不是苟从不变的工序流程(pr。CedUr
2、e)。指南是方向性的指导原则,既不是指定也非指令。熟悉和掌握指南的目的是结合临床实践做出最佳临床决策。2013年,美国妇产科学会(AmericanCollegeofObstetriciansandGynecologists,ACOG)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建议在全文最后的提醒要点最值得思考,明确指出了虽然推荐的建议是基于循证医学并以此进行证据和推荐级别的分类,但是,最终的决策应该是实践者依据患者个体化做出4。实践中,指南大多仅适用于存在普遍性、一般性的有共性的问题,代替不了在复杂临床情形下,医生对具体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判断。临床指南大多依据循证医学给出推荐建议,但循证证据的更新有限,证据来源
3、也受到对疾病认识的限定,随着对疾病研究的深入,认识的提高,新的循证证据层出不穷,所以指南具有时代更新性。中国指南2015也会不断更新。指南还具有地域性,不同地域存在各方面差异,包括不同人群文化和不同生活习性,不同国家和不同体制构架下的医疗条件不同,同一构架下医疗水平的差异,这就需要指南具有因地制宜的局域性指导原则。我们都知道澳洲系列颁发了相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临床处理指南和修订5-6o而澳大利亚昆士兰地区有着更具本土意义、更详尽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的处理流程和意见7。具体的临床处理方案和流程可以是基于临床指南指导原则下因地制宜的各机构区域性或局地性更详尽的实施细则。临床指南与各机构区域性临床处
4、理方案既不矛盾又相辅相成。所以,指南具有变动性而非指定性,尤其具有持续变动性和非雷同性,指南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间更不存在限定性。对于各地区各学术组织的指南可以了解和学习,但在实践中都是参考性文献。临床实践中,仅仅运用教科书知识远远不够,仅仅等待指南更新也会存在时段性,迟滞不前8-9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指南各国不尽相同即使同一种疾病,不同地域和不同学术组织制定的指南也不同,指南存在明显的区域条件特定性。仅就妊娠期高血压相关疾病的临床诊断处理指南,英国、加拿大、美国和澳洲各国家系列颁布的指南就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不一致处可见于诊断分类的标准中,重度标准也各异;其差异也可见于具体预防方法,控压和硫酸
5、镁的具体应用等方面。本就不存在国际一轨制时,若谈与国际接轨,临床医生就该思考接什么轨。如在使用指南2015时,各地区和医疗机构可效仿澳洲昆士兰地区细化指南”,因地制宜进行不同程度的指南细化,以便于更能适应自身所处地域和条件。3指南2015引导临床医生从发病多因素认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15首先引导临床医生从发病多因素和异质性角度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disordersofpregnancy)z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涵盖了各种因素导致的孕/产妇表现出的高血压病理状况,包括已经存在的高血压,或各种母体基础病理状况受妊娠及环境因素影响诱发和促发的高血压。无论是孕前原发高血压还是
6、继发高血压,无论是母体基础状况还是孕期各种因素影响诱发和促发的高血压,发病背景多因素并存在个体异质性,无论临床表现还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涉及机体多方面,涉及临床多学科。产科医生要透视临床表象挖掘出本质问题,与其他学科医生共同提高诊治此类患者的临床能力。4子痫前期-子痫也是多因素发病和多机制及多通路致病不仅仅是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于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eclampsia)综合征,要从一个多”字来认识,子痫前期-子痫虽然涵盖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内,但也是存在多因素发病和多机制及多通路致病2,10。目前仍有人从胎盘源性解释所有的子痫前期-子痫,但对于早发与晚发子痫前期不同的发
7、病特点和临床特点的研究已经提示了影响子痫前期-子痫发病的整体因素。如果仅仅着眼于胎盘而忽视遗传和/或孕期整体环境因素的影响就会将视点聚焦在早发子痫前期而忽视了晚发子痫前期的问题。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在孕期存在进展性变化和迅速演变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存在进展性变化,发病者存在的不同发病背景,也影响病情轻重缓急,受累及器官和系统损害存在不平行性Uo除了抗痉和抗高血压之外,还需要针对性地抓住对重要靶器官保护时机和提高对严重并发症的早期识别和诊断处理能力,要认识到它的影响涉及机体多方面,它的问题和伤害涉及临床多学科。在孕前、孕早期,在任何首诊产前检查时都需要主动排查和及早发现个体特质的风险因素。6指南20
8、15提出的分类指南2015列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gestationalhypertension),子痫前期-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chronichypertensionwithsuperimposedpreeclampsia)o仍提示临床医生从多因素角度认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以是孕前存在的高血压,可以是孕期诱发或发现的高血压,认识子痫前期-子痫的综合征性质。7认识妊娠期高血压更不能忽视重度患者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不伴有蛋白尿的单纯高血压,因存在妊娠20周后才就医者,所以要注意在妊娠期做出诊断的这类患者中有发展到子痫前期可能高血压
9、不过是其首发症状,也可能存在不同成因的慢性高血压者包括原发或继发高血压。当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高血压。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对母儿有严重影响,无论是急性高血压还是慢性高血压,都需要积极降压处理并注意监察母体状况。目前国际上对于产后确定诊断时限不等,指南2015仍取产后12周时限,但是强调当产后持续严重高血压或产后6周仍持续高血压时,更要注意排查母体有无引发慢性高血压(包括原发高血压和继发高血压)疾病的存在,及时鉴别诊断和及时内科处理。8子痫前期诊断范围是扩展而不是缩紧从“多”着眼子痫前期是指在基本诊断条件高血压基础上发生了器官系统的累及和损害。尿蛋白不是子痫前期诊断
10、的限定指标,但仍是重要的临床指标。基于现有认识强调,子痫前期是以高血压为基本表现的疾病,在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高血压并存在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及,包括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都可以诊断为子痫前期。有蛋白尿可以做出诊断,没有蛋白尿,只要有高血压,并有其他器官系统累及都可以诊断子痫前期。从子痫前期多因素发病方面认识,可以理解这是对诊断范畴的扩展而不是缩紧。由于不同发病背景和个体异质性影响,表现的各系统和器官受累及可以不平行,可以多器官受累,可以单器官受累,涉及到多种系统和器官11。9蛋白尿非限定诊断标准但不失临床指标重要性指南201
11、5提醒临床医生,蛋白尿的存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客观临床指标,与其他系统受累及的临床指标一样,不是限定的条件,但都是子痫前期重要临床指标之一。伴随对子痫前期多因素发病多系统受累及认识的提升,蛋白尿是肾脏受累及的表现之一,与存在肾脏系统的受累及和孕妇存在的基础疾病如自身免疫性疾病有关。蛋白尿可以是子痫前期的首发临床表现,也可以在子痫后出现,也可以见到无蛋白尿的子痫前期和子痫。10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诊断扩展且蛋白尿仍是判定标准之一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是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1+);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考虑慢性高血压并发
12、子痫前期。此外,无蛋白尿,但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以及重度子痫前期诊断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表现也要考虑慢性高血压并发了子痫前期。在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标准中,蛋白尿不是不重要,仍可作为判定有无子痫前期的标准之一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诊断扩展至母体发生的系统或器官损害或受累及表现,无蛋白尿,但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以及重度子痫前期诊断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表现也要考虑慢性高血压并发了子痫前期,这是对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诊断的扩展,仍提醒产科医生从多系统受累及着眼考虑。11用动态眼光看子痫前期病情轻与重指南2015在子痫前期诊断标准基础上给出了重度子痫前期(severepreeclampsia)临床表现和诊
13、断标准,指出当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任何一种重度临床表现时就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将达到重度标准者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避免将轻与重分型”被看成两种病型,提醒临床医生注意病情和病程的递进性和动态发展性。虽然国外有用非重度取代了轻度,其实与重度的对应关系要改变的并不是用词而是着眼什么。关于子痫前期的诊断,目前还是基于临床表现,关键是本就不该将轻度与重度进行割裂看待成不同疾病型,应该从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来理解。无论何种类型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在妊娠期都有发展变化可能性,单纯的妊娠期高血压可以发展到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可以伴发子痫前期。从子痫前期发病多因素和发病机制多通路角度,理解和认识子痫前期子痫综合征发
14、病的异质性以及临床表现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忽视疾病的进展性和变化性,需要注意观察病情和病程的动态变化和发展。12临床子痫前期及重度子痫前期诊断术语及用词基于临床表现,指南2015列出了子痫前期最基本的诊断标准,达到标准者即可做出子痫前期的诊断;列出了重度标准,子痫前期患者有或发展到重度的临床表现就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恰如产后出血与严重产后出血的病情进阶,不设定轻度,也不称非重度。13子痫前期重度标准尚未见国际一轨制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标准的设定,目前在世界各国颁布的指南中存在较大差异。例如2013版ACOG指南中仅概括性列出血压、血小板计数减少、肝功能损害、进展性肾功能衰竭、肺水肿和新发脑病或视觉异
15、常的6种状况,而在2014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科医学会(SocietyofObstetricMedicineofAustraliaandNewZealand,SOMANZ)和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学会(SocietyofObstetriciansandGynecologistsofCanada,SOGC)指南中,并没有采用这种简单的6种重度子痫前期分类标准。SOGC的2014年指南中,子痫前期是妊娠期高血压伴发蛋白尿或伴发任何1项器官功能不良或严重并发症,当发生严重并发症时,属于重度子痫前期。SOGC指南中的重度子痫前期需考虑尽早终止妊娠,而在2013版ACOG指南中重度子痫前期的处理还涵盖着不同的
16、临床选择和处理原则。迄今子痫前期重度标准尚未见国际一轨制。14指南2015基于中国大地的重度子痫前期标准目前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在世界各国颁布的指南中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标准的设定,最好是一方面能反映出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趋于恶化态势,另一方面涉及到制定处理决策。指南2015重度子痫前期标准即不同于ACOG2013也有别于SCOG2014等其他地区的指南,重点考虑我国地缘辽阔,医疗条件和水平差异较大,尤其对于子痫前期的认识和诊治水平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指南2015中,重度子痫前期标准的制定并不是与国内情况脱节的盲目跟从于国外指南。指南2015强调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发生母体
17、脏器功能受损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向重度发展的表现。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Og/24h;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酊106molL;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
18、高;心功能衰竭;肺水肿;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子痫前期是高血压附加上各种器官系统受到累及和损害表现,诊断一旦成立,就有变化和进展可能,不可以轻视,需要高危监管和干预。尤其需要注意实质上的亚临床阶段的重度患者,没有被及时发现和诊断的重度患者,对于近乎达到重度标准的患者和重度者,更不能忽视监测和干预,需要重视演变的速度,重视潜在问题的挖掘,重视对母儿生命的威胁。从发病多因素、发病机制多通路、机体损害多系统和个体异质性方面全面考虑,需要动起脑筋思考如何监测和控制病情,需要行动起来及时对症和对因治疗,需要各班医生睁大眼睛盯住患者。提示产科医生:一方面警惕病情有迅速发展和演变可能
19、,一方面需要严密监测和查找病因,一方面积极干预做好器官保护,一方面积极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一方面做好终止妊娠的评估和准备等。既不能在出现严重并发症后才考虑为重度,也不能对存在不同标准的重度采取终止妊娠“一刀切的态度。对于临床可见的所谓突发型重度病例,在给予临床对应性处理同时,要认真查找病程迅速演变的缘由,是与风险因素排查不到位有关,还是与未能及时发现起病和未能及时行动干预有关,或与器官保护和严重并发症治疗迟滞有关。要学会及时总结临床问题,获取临床经验4。15蛋白尿在指南2015子痫前期重度标准中但非终止妊娠单一指标虽然蛋白尿在其他国家指南中不作为重度子痫前期判定指标,但鉴于国内各级医师对这个
20、问题认识和处理过程参差不齐,参与指南2015讨论的专家近乎一致认为在我国重度子痫前期标准中仍然需要保留这项指标,并以2g/24h为重度标准,旨在避免临床医生把这项重要指标误解成为不重要。强调既不是单纯作为终止妊娠的标准,也不是早发子痫前期期待治疗的禁忌标准,是肾脏受累及的表现之一。在各级医生还不能充分认识有关蛋白尿的发生和进展及其如何监管和掌控时,提醒大家不能忽视蛋白尿指标的存在,还要注意对蛋白尿背景因素进行排查。蛋白尿,尤其大量蛋白尿多与肾脏受累和肾脏疾病以及自身免疫疾病有关,还要注意将尿蛋白量的变化与孕妇-胎盘胎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于新发大量雷白尿和持续快速增长的尿蛋白量尤其存在少尿的孕
21、妇,要考虑存在肾脏受累或损害,不失时机的终止妊娠3。16胎盘胎儿受累及是子痫前期重要临床指标不容忽视临床可见这样的病例,患者血压或蛋白尿都没有达到重度子痫前期的标准,但是存在胎儿生长受限,可是临床医生并没有想到重度子痫前期,不幸发生胎死宫内,而且再次妊娠重复类似表现。各国指南对于胎盘胎儿受累及与重度子痫前期的标准设定不一,但指南2015和大多数学术组织的指南把胎盘-胎儿受累列在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和重度标准之中。从多因素发病和多系统损害认识子痫前期,更需要知悉胎盘-胎儿受累及是子痫前期重度表现之一,无论是脐血流的变化还是胎儿生长受限,都提示着胎盘胎儿受累及的征兆和表现。虽然胎儿生长受限不是早发子
22、痫前期期待治疗的禁忌证,但是,期待治疗会因胎盘的不良或胎儿的危险而被迫终止。在期待治疗中,对胎盘胎儿的监测如同监测孕妇其他重要器官指标一样重要,要清楚期待治疗的目的是让胎儿获益,离开这一点就失去早发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价值3。17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注意要点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都可能存在复杂的多因素发病背景,了解各种“病史非常重要。在任何首诊时都要注意询问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了解患者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要注意有许多孕妇在孕前并未看过医生,即便有各种基
23、础疾病,未必能获得病史,这就需要通过警觉性去发现这些隐匿疾病的存在。注意非规律性产前检查者的既往史和此次妊娠外院产前检查病历收集,无规律产前检查群体在我国占有相当数量。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当发现单纯高血压时,尤其对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项目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到孕妇是否存在基础疾病或慢性高血压等问题。无论是孕前还是孕早期,或是任何孕期的首诊,当发现存在蛋白尿时,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对于发现高血压后的辅助检查,依据孕妇
24、个体情况扩展项目,不仅仅是有益于对子痫前期发生发展的预防和监控,也有益于及早发现孕妇存在的其他病理状况,尽量避免迟滞发生严重并发症后或产后才被发现或确诊。要从多因素发病和多系统累及着眼着手管理。18辅助检查是诊断评估-监控的基本检查,必要时依据个体异质问题扩展指南2015在诊断方法中列出实验室辅助检查项目,这是最基本的检查和监测项目。从子痫前期发病多因素和累及多系统及多器官认识,需要注意针对个案进行酌情的扩展检查,而且从病情发展和演变角度认识疾病,还需要必要的动态监测和某些检查项目必要重复,尤其注重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动态监管。19对于发病者动态评估和监控及排查其他疾病至关重要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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