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2023年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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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持续抓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以专项整治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和干部作风转变,现就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质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X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
2、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医保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
3、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2.主要措施:持续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稽核和专项检查,引入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数据筛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市医保局法规与监督科、市医保经办中心参与单位: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科、市医保经办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1 .整治
4、重点:一是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务等情况。2 .主要措施:一是医保系统要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医保系统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市医保局法规与监督科参与单位:市医保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落实单位: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
5、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一)深入自查自纠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5月下旬前全部完成。(二)加强线索处置一是局机关在官方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二是局属科室和局属单位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各部门对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
6、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三)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对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全市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四)总结报告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
7、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保领域行业作风水平。四、组织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健全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市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三)落实主
8、体责任。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医保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四)加强结果运用。将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办法予以减分。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保领域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五)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
9、,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16日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10、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二、整治重点(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11、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工作措施(一)领导动员部署。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印发整治公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本辖区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医疗
12、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经。(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市县两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
13、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五)拓宽线索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六)开展以案促改。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
14、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结余药品管理、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
15、预防腐败行为。(八)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临床医务人员医保管理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1
16、月)。我委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本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三)总结阶段(年11.1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年12月5日前,将本辖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
17、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
18、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
19、切入点,加强日常监管、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6月起,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委管各医疗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3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
20、方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执行翁众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抵制医药领域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制定的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加强全县卫生健康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
21、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查纠“九不准”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的决策部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地予以落实。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三、组织机构
22、及职责为全面做好行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医院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财务科、门诊部、人事科、绩效办、回访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我院纠风工作的形势任务,就纠风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对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纠风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纠风办负责承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纠风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与各科室协调,组
23、织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活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四、主要任务及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以全院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慵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推进行风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及外出义诊等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行风建设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行风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内涵中,通过举办宣传栏、制作宣传读本等方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二)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高度注重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院长总负责,业务副院长具
24、体负责,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规定由业务副院长带队,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深入临床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处方点评、医嘱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乱用药按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严格惩处。三是制定辅助检查阳性率标准,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四是严格执行药品及耗材的招标采购各项制度,严禁科室及医生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五是加强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科室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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