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全过程绩效评价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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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债务全过程绩效评价实务一、事前绩效评估对拟申报政府债券需求的项目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行业发展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等。(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经济社会效益是否显著,项目预期收入和成本测算及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可靠,成本控制及潜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绩效指标
2、是否量化、细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科学合理等。(四)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投资估算和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包含对政府债务举债前瞻、债券资金使用规划、项目收益用于还本付息计划等问题的可行性研究,是否制定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和保证项目绩效可持续发挥的配套机制,是否对债务风险承受能力、代际负担公平和确保财政可持续等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项目融资平衡测算情况等。(五)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财权与事权是否匹配,投入渠道及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等。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专家咨询、现场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政府专
3、项债务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应当结合项目融资平衡方案,重点评估项目的投融资规模、前期手续、建设周期、后续融资计划;收入预测依据是否可靠;预期收入测算和预期成本测算、运营成本测算是否合理;项目净收益、融资还本付息和现金流模拟分析等是否合理。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级拟申报政府债券需求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通过评估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1)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纳入本级政府债券需求清单。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对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实施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形成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2)o未按要求设
4、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实施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期绩效目标是政府债务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预期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益的绩效指标等。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一般按以下程序审核
5、:(一)项目主管部门对本级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初审,汇总形成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二)财政部门对本级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本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分为“通过”“修改完善”“不予通过”三种。审核意见为“通过”的,进入下一个管理流程;审核意见为“修改完善”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后退回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不予通过”的,说明理由后退回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审核通过后的本级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至本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至项目单位执行。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后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
6、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申报,谁公开”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三、绩效运行监控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目标保障措施,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政府专项债务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还包括:项目形成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组合融资项目的分账管理情况以及市场化融资部分到期偿付情况等。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一般以半年为周期组织开展,根据需要可以适时开展。一般采取项目单位自我监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重点监控的方式
7、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项目主管部门每半年定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单位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填报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见附件3),并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和相关证明资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二)反馈、纠偏和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分析存在的问题,根据绩效目标偏离度,明确纠偏路径、方法以及完成纠偏整改时限,填报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反馈表(见附件4)反馈给项目单位。(三)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和项目单位整改
8、落实情况实施结果应用。绩效运行与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采取措施,及时纠偏;发生重大偏离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项目调整或停止项目执行等措施。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直接开展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四、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一般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对实施期超过3年的项目应适时组织开展中期绩效评价。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分为项目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项目单位对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单位自评;单位自评一般以填报表格(见附件5)的形式开展。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
9、部门根据需要,优先选择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开展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在同一年度内,对政府债务项目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原则上不重复开展,如确有必要,财政部门也可在部门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财政再评价。政府债务项目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或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可参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政府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政府债务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10、;(四)政府债务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债券资金支出及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财务和会计制度等;(六)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等;(七)其他相关资料。单位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决策情况。主要是项目立项规划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结合情况;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情况;项目库建设、管理、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政府专项债务项目还包括项目“一案两书”编制情况等。(二)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债券资金使用内容、使用方向与预算编制
11、、预算测算的一致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项目成本效益控制情况。政府专项债务项目还包括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资金监管情况,库款垫付与归垫等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主要是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项目建设期内实施招标、政府采购、监理情况;项目建成竣工验收等情况。(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主要是项目对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实际产出和效益情况;项目建成竣工后实际运营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五)项目风险控制情况。主要是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及执行情况;项目再融资债券及续发债券情况;项目风险控制和风险应急机制建
12、设以及问题整改等情况。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队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符合相关性、重要性、明确性、实用性和可衡量性等要求;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同一项目处于不同实施阶段时,指标权重应体现差异性,其中,实施期间的评价更加注重决策、过程和产出,实施期结
13、束后的评价更加注重产出和效益。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五、结果应用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将部门评价结果和本部门政府债务项目绩效总体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将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公众关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本级政府债务项目绩效总体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部门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单位;项目单
14、位应根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反馈的评价结果及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债券资金分配、债务项目立项的挂钩机制,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分配、项目立项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项目减少债券资金规模或取消安排同类项目立项。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进行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按照“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原则加
15、强财审联动。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和结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及时向审计部门通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以及需要审计介入的事项,由审计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开展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政府债务项目审计成果应用到政府债务管理、债券资金分配、债务项目立项安排中。附件1政府债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提纲)一、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行业发展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等;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经济社会效益是否显著,项目预期收入和成本测算及测算依据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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