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鞋、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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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塑鞋、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福建省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厦门翼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填表人:建设单位(盖章)电话:传真:/邮编:351100地址:盘路288号编制单位(盖章)电话:传真:邮编:361021地址:2室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注塑鞋、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4技改迁建建设地点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石盘路288号主要产品名称运动鞋、注塑鞋设计生产能力运动鞋1030万双/年、注塑鞋100万双实际生产能力运动鞋900万双/年
2、、注塑鞋100万双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7年10月开工建设时间2018年1月调试时间2018年7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18年7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莆田市荔城区环保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石狮市骄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石狮市骄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6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245万元比例9.4%实际总概算2600万元环保投资166万元比例6.3%1、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09月0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3、法,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01月0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03月0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验收监测依据(7)国务院关于修改V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01日施行)。2、验收技术规范(1)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划评20174号);(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年5月15日发布。3、其他相关文件(1)福建省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注塑
4、鞋、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莆田市荔城区环保局关于福建省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注塑鞋、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荔环保评201736号。1、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SS400mgL、CODCr500mgLBD5石油类W20mgL)及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B等级标准(氨氮45mgL)。2、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56-1996)表1中的一级标准(排气筒高度20m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另h限值时,甲苯、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
5、度为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8kgh);非甲烷总始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kgh)o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W65dB(八)、夜间55dB(八));临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要求(昼间集气UV光解净化3#排气筒一大气(智创楼)油烟废气集气复合式静电;由烟净化器大气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3-1:表3”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情况废气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治理设施排气筒高度和内径尺寸有机
6、废气先锋楼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烧连续UV光解净化废气处理设备20m、0.6实干楼成型工序非甲烷总危连续UV光解净化废气处理设备20m、0.6智创楼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烽连续UV光解净化废气处理设备20m0.6(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墙体隔声,空压机房采用全封闭的隔声措施。(4)固体废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边角料产生量为0.613吨/月;废包装桶产生量为0.01吨/月;废抹布、废网板目前暂未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25吨/月;餐厨垃圾产生量为1.3ta0项目固废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3-2:表32项目固废治理、处置设施情
7、况性质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暂存场所边角料冲裁、冲孔等工序一般固废0.613吨/月外卖给他厂再回收利用暂存于华东国际固废间废包装桶生产过程危险废物0.477吨/月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暂存于危废间废抹布、废网板生产过程危险废物0暂存于危废间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12.25吨/月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垃圾桶餐厨垃圾食堂食堂4.5吨/月委托个人回收处理垃圾桶根据现场勘查,一,防雨,地而铺设水泥防7危废标识牌,综上所述小。3、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菜自暂存间目前四周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顶部设置天棚参漏;危废暂存间密闭建立、地面已做硬化,门口设立,固体废物间采取“三防措施后对
8、环境造成的影响较J3-3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类别环保设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水隔油池+化粪池8噪声墙体隔声、降振措施33废气集气系统、UV光解净化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95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垃圾桶30合计1664、项目变动情况表3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类别文件内容对照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更性质主要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变少的除外)项目产品为注塑鞋和运动鞋,则产品品种未发生变化否规模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注塑鞋产能不变,运动鞋产能减少,则生产能力未增加否配套的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风险大的物品)总储存容量增加30%及以上配套的仓储设施总储存量未发生变化否新增生产装置,导
9、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注塑鞋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不变;运动鞋成型线较环评减少3条线,生产设备较环评有所减少,运动鞋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则未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否地点项目重新选址选址未发生变化否在原厂址内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厂区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否防护距离发生变化并新增了敏感点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且项目周边未新增敏感点,防护距离边界未发生变化否厂外管线路由调整,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路由发生变动且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显著增大厂外管线路未调整,
10、环境影响基本不变,环境风险不变否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装置类型、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主要燃料类型、以及其他生产工艺和技术调整且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生产装置类型未发生变化;注塑鞋产能不变,原辅材料用量不变;运动鞋产能减少,原辅材料用量较环评设计用量有所减少,本项目污染物产量的也有所减少;生产工艺和技术未发生变化,则项目未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否境护施环保措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很环保措施变动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均未调整,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
11、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力口;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很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动否通过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实,参照江苏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项目选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环境保护措施未产生重大变动。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本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新增10条运动鞋生产线(其中大线6条,自动线1条,lean线3条),进行生产700万双/年运动鞋;新增2条注塑鞋进行生产100万双/年注塑鞋。改扩建后,项目共有16条运动鞋生产线,年产运动鞋1030万
12、双;共有2条注塑鞋生产线,年产注塑鞋100万双。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土地征用,在现有工程的生产车间中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车间生产工人采用单班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0个小时。改扩建项目新增职工11()()人,其中750人住宿,500人就餐。4.1.1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厂址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二级环境空气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2)项目厂址周围水域为北洋河网,为IV类水质功能,目前水质基本可以满足功能区要求。(3)四周东、南厂界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西、北厂界噪
13、声符合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4.1.2 选址可行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本项目位于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石盘路288号,在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中进行,根据附件5,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符合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和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规划要求。该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限制类之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符合莆田市的发展规划。4.1.3 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治理措施(1)废气有机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VoC
14、s、甲苯、二甲苯。本环评要求项目在每条运动鞋和注塑鞋生产线上安装集气罩,每条大线和自动线流水线上集气罩的风机总量为100OOmVh,每条Iean线和注塑鞋生产线上集气罩的风机总量为5000m3h,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废气净化器(净化效率80%以上),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同时,禁止无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远远低于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浓度限值要求;甲苯和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DB35/I56-1996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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