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课程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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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校课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合理的组织、调度各项教学活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课程运行管理主要涉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安排管理和调整管理两个主要方面。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条课程教学任务的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实施中,所列课程的教学环节、学分、学时、考核等均不得随意改动。第四条承担课程的教师应符合XX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关于任课资格的规定。第五条课程实施的总体原则(一)课程信息前置原则。课程任务必须在教务科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包含任课教师、分合班、起止周、周学时、教材等信息,录入后不得随意更改。
2、(二)任课教师择优原则。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师德师品优的教师担任课程授课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三)课程门数限制原则。原则上,教师每学期承担教学课程不能超过3门,承担的新课不能超过1门;初次任教教师的课程不能超过2门。(四)注重实践教学原则。理实一体教学教师应具有实操技能,实践教学应安排具有较为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第三章课表编排第六条课表依据教学进程和学生学习规律编排。其中,公共基础课的课程由教务科统一编排;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编排,教务科审核。第七条课表编排要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兼顾教师授课负荷,应按照学业任务均衡,教学任务均衡
3、,教学资源使用充分合理的思路进行。第八条课程编排要求:(一)编排必须在教务科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二)每日行课按照5大节、9小节编排。上午为12节、34节,下午为56节、7节,晚上为89节。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得跨大节排课,项目类课程需跨大节排课的须做好情况说明。(三)对于单个班级课程运行表应相对均衡,周1-周5原则不得出现无课现象,如有聘请外聘教师的情况需要说明,报教务科审核备案。一个班级每周连续无课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四)对于单个教师的课程执行计划表,应确保每日工作时间均衡分布,一天内原则上不得连续授课超过6学时。(五)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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