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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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科)发(2023)27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8月9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规划(建办(2022)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政办发(202Dl(H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3)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宁建计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
3、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盯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数字住建”建设作为引领性、战略性工程,按照“强基础、补短板、谋全局、稳推进”的总体思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数字住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字化治理能力,打造服务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便民利民数字应用场景,为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城镇、塞上乡村乐园提供强劲动能和数字支撑。(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
4、急用先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规划,对标数字政府发展方向,搭建数字住建总体框架,按照统一布局、急用先建原则,分步梯次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补齐行业信息化建设短板。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强化标准支撑,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的标准规范,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以数字技术创新推动流程再造、规则重构、方式重塑。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坚持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考虑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和住建行业数字化发展现状特点,找准各领域信息化工作重点,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整体推动原则,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紧盯关键、保障安全。坚守“防风险、保安全”底线,紧
5、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做好以燃气为重点的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信息化保障工作,着力提升安全隐患监测预警“技防”能力。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保障,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构建形成全区统一的数字住建发展框架,初步完成既有信息系统数据整合,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投入使用,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住建领域安全监管“技防”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
6、城市、数字村镇四大板块重点业务模块和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完善,住建行业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业务协同体系日趋完善;数据治理不断深入,数据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基本实现,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得到深入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lM)技术、城市信息模型(CnO基础平台、城市运行感知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得到有效应用,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管理、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数字化“一网统管”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在统一标准体系指导下,搭建“114N”总体框架,即建设1个住建业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7、,1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设立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4个业务板块,对应建设N项应用模块,确保数字住建建设在统一框架下实施。服务层 门户网站新媒仲数字住房地市管房产场理房积管 住公金程全 工质安筑场理务建市曾服程设目批工Il项审业务应用层图1数字住建总体框架(一)强化基础支撑能力1.建设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在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基础上,依托“智慧住建综合监管平台”搭建“住建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围绕“一套编码管到底”“数据一数一源”,全面汇聚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各系统模块数据资源,构建形成住建行业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建筑市场
8、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主题数据库,推动形成住建领域全业务数据链,打破“数据孤岛”。厘清全区住建领域信息资源,推进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深化数据治理,加强数据分析算法模型管理,围绕住建行业发展需求,提供分析研判功能,加强科学决策能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2 .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在国家统一时空基准下,打造行
9、业基础底图,充分发挥房普数据在自建房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屋排查、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基于统一基础底图,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lM)基础平台建设试点,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整合城市地上地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城市体检、城市生命线等领域CIM+应用示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推进自治区和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ClM基础平台应用场景,全面赋能城市治理。(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3
10、.构建共用支撑体系。在全面应用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自治区数字政府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基础上,针对业务实际需求,建设数字住建统一服务界面,为社会公众、行业用户提供办事、信息查询等服务,推动住建部门数据向社会安全高效开放;建设统一工作界面,作为住建部门管理人员访问各个业务系统的统一入口,为每名工作人员赋予相应访问权限。建设统一专家库,对住建类各领域专家实行统一管理。厅系统各处室、单位开展本业务领域信息化项目需求分析、设计方案编制,应将共性应用支撑系统纳入基础支撑体系,并根据需要深化应用,不单独设计、建设。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本级相关信息化项目时,应遵循自治区和本地
11、区数字政府建设共性应用支撑系统要求,避免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负责)4 .健全数字住建标准体系。在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住建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领域地方数据标准研制。推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统一信息编码标准、物联感知及数据接入应用等标准规范。加大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标准规范执行评价机制,将标准执行与行业信息化项目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各重要环节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2、二)完善数字应用体系1 .数字工程完善建筑业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技防”能力。深入推进BIM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维协同水平,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应用。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提升建筑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的数字化水平。专栏1数字工程重点工程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升级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深度对接融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改造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功能,实现BIM模型轻量化浏览审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工程项目、市政公用服务、信用信息等互联互通和数
13、据共享,不断提升全程网办便捷化、审批服务智能化、审批业务协同化,优化住建行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智能化辅助审批模块,构建第三方评估评价体系,完善各部门基于电子报建材料的系统辅助审查和审批功能,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审批数据内循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责任单位:厅办公室、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强化建筑市场一体化监管:升级完善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加强与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互联互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与项目审批、
14、招投标活动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信用评价为重要抓手的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拓展资质动态管理、业绩核查、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功能建设。建设数字工程造价管理模块,构建全区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实现“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造价纠纷调处”等功能,强化建设各方造价管控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提升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在全区规模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运行、物料生产、环保等各关键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和实时互
15、联,并对安全风险进行预警预报,强化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场履职情况进行记录,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不良天气等实时预警。拓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各类核查、抽查任务数字化功能,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加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数据质量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推进BIM技术应用:在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基础上,指导相关专业力量建立完善BIM技术应用地方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信息模型(
16、BIM)技术在勘察、设计、建造、管理、运维等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2023年底前实现BlM城建档案归档,不断提高BIM档案覆盖范围和资源利用水平,为CIM基础平台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软件系统国产自主可控工作。(责任单位: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建筑领域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工程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实现建筑构件生产自动化、智能化。鼓励探索实施智能施工试点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引导施工企业积极创新智能施工工艺工法。在建筑产业和数字产业优势地区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基
17、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利用传感器、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逐步构建形成具有工程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体系。研究、探索符合我区建筑产业现状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模式,积极构建区域性建筑产业互联网的创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2 .数字住房强化住房和房地产领域信息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住房基础数据库,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持续优化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服务,不断扩大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覆盖面,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进
18、社区、进小区、进家庭,助推“完整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取得实效。专栏2数字住房重点工程强化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管理:升级完善智慧房产系统,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等单位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探索对全区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销售、归属以及存量房二次交易、归属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搭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模块,全面采集、汇聚房地产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利用大数据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经纪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等管理数据库,开展行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探索应用电子签章,推动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预售资金审批等业务“不见面”办理。(
19、责任单位:厅房地产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提升住房保障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全国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与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丰富线上业务功能,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全区推行住房保障APP“掌上办”“网上办”经验,力争实现公租房申请、配租、缴费、物业服务、网上投诉、退出等工作全程“掌上办”,积极对接“我的宁夏APP,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保障自治区全域“掌上办”。(责任单位:厅住房保障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纵向畅通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市住房公
20、积金数据循环通道,横向拓宽各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推进数据深度对接,提高业务协同效率,实行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套标准、一个流程”,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全城通办”“全区通办”,逐步向“全国通办”延伸。强化公积金数据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创新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移动端业务办理平台功能,丰富公众查询内容,拓展数据赋能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厅公积金监管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提升住宅小区智慧化服务能力: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指导各地积极搭建监管物业行业、物业企业诚信评价、服务居民业主为主,兼顾对
21、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内容的一体化智慧物业管理系统。指导各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开放自有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引导各类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互联互通。利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加强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厅房地产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深入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实施居民小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积极开展基础公共设施故
22、障、消防隐患、高空抛物、环境隐患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积极拓展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内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完善相关标准,以房屋火灾预警、燃气泄漏止断、漏水报警和“一老一幼”安全防护等智能化设备为重点,不断丰富应用场景,逐步推进“数字家庭”与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市政部门配合)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充分运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两违”清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现有数据成果为基础,建立房屋安全综合管理
23、信息平台,对全区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及安全使用相关要素实现全面汇聚,“一房一码”建档立卡,形成对房屋隐患类型或问题的排查-鉴定-整治-巡查全流程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存量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解除危险,对新建房屋从立项审批阶段即纳入监管流程,强化城乡房屋设计、建设、使用、经营等全链条管理,实现房屋安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以数字化为保障,实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依托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屋调查摸底,建立摸底台账,坚持边查边改,坚决守住不发生城市危旧房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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