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docx
《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文书模板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规2019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本办法所称的普惠性幼儿园是指依法设立、办学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合理、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第三条普惠性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
2、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应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优先在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区域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四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规范安全办学。办学证照齐全、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招生、办学行为规范,上一年年度检蛰合格,通过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1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二)收费规范合理。收费项目符合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过备案并公示,保教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无乱收费行为。(三)坚持科学保教。遵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行)等有关规
3、定,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时间,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教育教学环境创设、活动组织形式及内容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四)依法聘用教职工。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符合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各类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教师持证率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五)保障教职工待遇。全园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与政府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政府产权幼儿园该比例不低于70%,且教师个人最低应发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依法为教职工足额足项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六)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
4、制度,运转正常。保教费收入存入单位基本账户,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普惠性幼儿园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园舍建筑和设备设施使用率、完好率高,能定期维护更新。第五条实行普惠性幼儿园自愿申报认定制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可于每年3月前或11月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六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每年8月或次年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普惠性幼儿园的审核认定。经过认定的幼儿园名单应当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进行复查。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公示无异议的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在本
5、市(或本区)主要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通过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普惠性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分别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普惠性幼儿园备存。第八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幼儿园保教费平均价位、幼儿园所处区域的儿童家长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幼儿园运行成本,制定本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备。第九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弄虚作假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问责,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其他相关项目的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章扶持政策与经费管理第十条各区应当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经费扶持,
6、逐步实现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各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分年度逐年提高生均补助标准。第十一条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普惠性幼儿园核定规模(实际招生规模小于核定规模的,按实际规模计算)、生均补助标准向区财政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初部门预算,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至普惠性幼儿园,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第十二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用途使用补助经费,应当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开展师资培训等,其中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的比例不低于60%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利用政府补助经
7、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举办者不得占为己有。在对普惠性幼儿园资产进行清算时,不得作为举办者的投入;在终止办学时,应根据来源渠道退还政府,专门用于学前教育发展。第十三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对政府补助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设立专用科目,专款专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要求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普惠性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按照规定公开。第十四条普惠性幼儿园财务管理混乱、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经费,截留、挪用、挤占补助经费,或不配合监督、检蛰、审计,提交虚假财务资料的,由区教育
8、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缓拨、停拨或追回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五年内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资格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其他相关项目的申请资格,追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补助经费和资产财务监管制度,按学年度定期开展绩效考评和专项审计。第十六条各区应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师资培训、教科研项目申报、评估指导等方面,保障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第四章办学管理与绩效考评第十七条普惠性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办学承诺书的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普惠性幼儿园园长
9、应当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内部管理,维护在园儿童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家园共育关系,促进在园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普惠性幼儿园园长应当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考评,承担保障普惠性幼儿园正常运转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当依法治园,科学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和教师专业水平,提供公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服务。第十九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学年末对普惠性幼儿园履行办学承诺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对认真履行办学承诺、绩效考评合格、愿意继续签约的普惠性幼儿园办理续约手续。对绩效考评不合格,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愿意继续签约的普惠性幼儿园办理续约手续。各区应
10、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结果与补助标准挂钩机制,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学年度对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梯级式浮动的参考依据。对办学水平较高、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普惠性幼儿园,各区应在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第二十条普惠性幼儿园出现未履行办学承诺、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补助经费、年检不合格、违背教育规律教学、克扣幼儿伙食费、教师工资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终止对其的扶持政策。普惠性幼儿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教质量严重下滑和严重违规办园行为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收回财政补助;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普惠性幼儿园自愿退出的,应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普惠性 幼儿园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618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