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一小学 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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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第一小学制度汇编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明确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校情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
2、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二)加强安全工作教育和培训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1、各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2、班主任
3、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低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中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高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3、德育处、教导处应
4、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如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市“安全教育周、市119”消防宣教活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电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4、学校把安全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内容相结合,增强安全教育效果。班主任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
5、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5、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6、总务处、德育处、工会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校内设施安全1、总务处应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幼儿园儿童休息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开展夜间活动(如家长会、学生集会等)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要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
6、,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2、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3、实验室、卫生室应遵守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专柜内,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管理员应随时登记。4、德育处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
7、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四)校园秩序安全1、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门卫应立即向校长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2、德育处、总务处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许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3、班主任在学生上学期间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强学生中途离校接送管理。不得将学生交给素不相识的人。4、各任课教师加强每节课的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发现班级中缺少学生及时了解去向,并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严禁上课期间将学
8、生单独留置教室外。5、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应加强学生放学时间的监督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与家长及时联系,严禁单独留置学生在教室而教师本人却不在,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必须在检查确认全校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6、课前、课间或放学时各值日教师在教室、楼梯口、校园、校门口进行执勤,避免因吵闹或拥挤引发事故。7、学校应保持与社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五)校外活动安全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同意。2、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
9、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3、教师有义务拒绝任何部门或领导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六)健康与卫生安全1、体育教师必须树立安全意识,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事故处置能力,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直接)负责人。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能把握重点关键。应加强对课间操、体育课教学、课外活动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
10、气候条件,并作好每堂课的活动安全教育。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2、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体育教师要及时通过班主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授课时从参加项目到训练要求因人而异,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忌一刀切。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消除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等等。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操场,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
11、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体育教师要忠于职守,绝对不能离开体育场地。体育教师必须保证学生始终在自己视线内活动。4、卫生员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5、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6、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
12、食品质量关。食堂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7、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检查身体。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七)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校内发生一股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天内,值班领导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长。2、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及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将简要情况报告校长,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校长明确情况后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3、。3、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及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4、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5、总务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八)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任何教职工违反本规定,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
14、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教师,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按责任大小量级处理,直至考核不合格。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校内外安全事故责任划分”部分条款摘要1、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对在校学习的被监护人(学生)负有监护职责,应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2、学校和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老师对在校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培养学生有扎实的学识、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与管理。3、教师应重视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治,培养
15、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教师发现学生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向公安机关举报。4、伤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伤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学校不承担责任。5、学生放学或放假后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雪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
16、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自己不服从教育和管理,不听指挥,违反有关校规、校纪等造成意外伤害的,则由监护人本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负责任。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因学生互相打闹等因素,一方致另一方伤害的,则由加害方的学生监护人(肇事者)承担责任。
17、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11、学校教育并禁止学生私自到河塘、水库、干渠、河沟等地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12、学校和老师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管理不善,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或老师负责。13、在校学生可以自愿参加人身保险,未投保学生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
18、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1、行管领导安全值班制,每天有一名行管领导和一名政教处老师轮流值班。值班领导及值班老师对当天的安全、纪律、卫生等负责,早到晚归,迎学生来,送学生去,不留空档,巡视学生的活动安全,检查楼梯、活动区域、教师值岗情况和课间老师交接情况。带班领导和值班老师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要作认真的日总结,填写安全岗位检查记录,按时转交给第二天值班领导。2、区域时段责任制。区域时段负责人要守岗守时,尽职尽责,课间
19、教室和教室所对应的走廊的学生安全,由当堂课任老师负责,要求课间值班的老师要在教室门口注视教室内外的课间学生活动情况,停止手中的任何其它工作,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大型集会辅导老师及楼道小院安全岗位责任人必须先于学生到达指定的安全岗位。3、课堂安全负责制。任课老师对本节课的课堂安全、纪律、卫生负完全责任,课前要清点本班的学生人数,将应到、实到、请假人数写在黑板左上角,发现没有及时到班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有效方式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生请假必须让家长到校在假条上签名并由老师护送至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班主任老师要妥善保存学生假条。在课堂上学生发生的问题,学生间发生矛盾,任课老师必须当堂解决,不留后患,
20、拒绝任何陌生人入班领走任何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保证每个学生在轻松愉快的课堂环境中成长。4、静校制度。杜绝任何理由的拉堂、滞留学生现象。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滞留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静校制度。上、下午下学后学生必须在30分钟内全部离校,各班必须由最后一节课的老师组织学生关好门、窗、电扇、电灯,站好路队护送出校门,值班领导及值班老师在检查、确认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5、分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给班子成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管校长与德育处和全校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让全校教师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有安全责任。6、严格学生到校、静校制度。每班的班主任必须严格
21、控制学生到校时间,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校,不得提前。7、安全教育制度。学期初,利用12天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德育处、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平时要利用晨会、班会、队会、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好安全教育记录,整理好安全教育材料。各班结合本班实际每期召开一至二次安全主题班会,适时进行安全教育,按时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教育材料。8、设安全岗位奖励积分10分。不定时查岗及日检时发现第一次缺岗扣1分,第二次5分,第三次的10分,此项允许出现负分。出现安全事故者除负责人负全部责任外,一票否决。9、安全排查制度。班主任、辅导员、体育老师每周对本班的教室、活动场地的设施,矛盾纠纷等
22、进行排查,自己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总务处及德育处。总务处、德育处要派人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总务处每学期初、每一个月对全校的一切设施排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德育处每天要对班级、活动、中队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卫生、纪律、纠纷等巡视检查,认真解决各种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维护全校教育教学秩序,为师生安全、教学质量上台阶保驾护航。10、加强门卫管理,要求门卫作好门卫记录,把好外界人员入校关,拒绝骑自行车入校,拒绝社会闲杂人员入校,拒绝学生无老师和家长签名的假条出校门,中途学生离校必须由老师和家长陪同:按时开、关学校大门。门卫对双休日、节假日及静校后学校的安全负责。11、首见首问制
23、。全校每个学生,教师都对安全问题负有责任,任何一个老师在任何一个地方发现有学生打架、受伤害等不安全因素的苗头,都必须及时加以阻止或立即报告,绝对不允许视而不见,见而不闻的不负责任现象发生。四、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定三街小学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一)适用范围
24、:1、火灾事故;2、交通事故;3、校内教学活动伤害事故;4、校内活动及社会实践伤害事故;5、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6、校内教学设施设备、用电安全等意外伤害事故;7、突发重大疾病;8、其他意外事故。(二)报告制度及程序: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中心校及教体局。2、相关人员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逐级上报。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时进行补报。(三)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组长:张广伟,全面负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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