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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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质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提升全省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成效展现“两个先行”的使命担当。(二)基本原则。一一以人为本,全龄友好。满
2、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美丽城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持续塑造城镇产业、文化和风貌特色。鼓励都市区卫星城,、省级中心镇、县域副中心城镇加快向小城市发展。一一联创联建,共富共美。推动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联创联建,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自治之手”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贤
3、返乡助力、人才入乡创业,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三)主要目标。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到2025年底,打造3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打造15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到2027年底,打造5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所有城镇达到现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所有山区海岛县基本建成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小城市培育试点全面完成。二、主要任务(一)实施设施提标行动
4、,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1.提升市政设施品质。加大城镇路网设施建设,倡导“小街区、密路网”,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市政管网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管沟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强化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推动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管网互联互通水平,加强老旧设施检验及更新改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短板。(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
5、区)政府具体实施,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加快都市区周边城镇的轨道交通、城际铁路、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山区县的乡镇通三级公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水平,健全城乡物流网络。加强智慧公交、智慧停车等设施建设,推进停车资源供需平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3 .推进低碳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公园、口袋公园及沿山沿路滨水绿化,完善城乡绿道网,构建慢行交通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以上。发展天然气、水能、风能、光能、氢能等
6、清洁能源,加强新能源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开展绿色建造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4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道路、智慧燃气、智慧水务、智慧社区、智慧环保等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推进5G网络、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鼓励云算力服务探索实践和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治理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二)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推进公共服务现代化。1 .提升城乡居住品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城镇
7、常住人口基本居住需求。鼓励优质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农民安置房建设,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优化物业服务,提升住宅智能化水平。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体系,鼓励小城镇因地制宜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积极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镇中村改造,加强邻里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异地搬迁,深化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人口合理集聚。(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2 .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加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升二级以上优质园覆盖面。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高质量建设“小而优”乡村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高中
8、、职业学校等。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质扩容、普惠共享,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3 .加强医养服务能力。深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有条件的城镇发展医院分院、专科联盟等。推进“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鼓励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推动城镇适老化改造。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养老设施毗邻建设,打造养老公寓、康养综合体等。深化医育结合,推动托育设施建设,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4 .推进商贸和文体设施建设。提升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商贸综合体、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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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全面 推进 现代化 美丽 城镇 建设 指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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