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共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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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2篇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18篇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9篇四、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42篇五、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44篇六、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65篇七、学校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73篇八、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77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2、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具体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二)主要原则一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如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如何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两个问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一项一项纠治整改。一一聚焦重大隐患。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隐患,“过筛子”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闭环整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严格责任落实。突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突出落实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
4、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突出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坚决依法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目标任务摸清底数。分地区、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提升能力。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严防事故。坚决
5、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全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整治重点(一)煤矿。由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瓦斯等级戴帽不准,水害防治不到位,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缓慢,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不高,打非治违力度不够等重点问题,统筹保供与安全,坚决打赢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战。(二)非煤矿山。由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现状与实际图纸不符、采区与采空区重叠,露
6、天矿山未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尾矿库安全度汛、露天矿山边坡“一面墙”开采等重点问题,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三)危险化学品。由省应急厅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地区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提高危险
7、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坚决杜绝爆炸、燃烧、中毒等重大事故。(四)道路运输。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马路市场、农村面包车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30%目标。(五)建筑施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房屋市政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和有关铁路公路机场建设指挥机构负责交通工程,省水利
8、厅和滇中引水建管局负责水利工程,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负责电力工程,重点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六)消防。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厂中厂”、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九小场所”、“四名一文一传”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以及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
9、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七)城镇燃气和自建房。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重点排查治理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房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特别是小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八)旅游。由省文化和旅游
10、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治理景区景点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热气球等特种设备或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景区景点超过最大承载量、使用“三点式”安全带、老旧设施带“病”运行、私设“景点”等重点问题,加强民宿、露营、剧本娱乐、室内冰雪、网红打卡点等新兴文旅行业安全管理,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水平与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相适应。(九)工贸。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排查治理金属冶炼、产生硫化氢(种化氢)等高毒气体湿法冶炼、水泥熟料生产、蔬
11、菜腌制四类轻工、10人以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光伏锂电池新能源等企业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电气焊违规动火作业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检维修违法分包转包、特殊作业现场失管漏管、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弱化等重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成效。(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脱检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非法码头、非法运输、非法载客、非法捕捞作业等重点问题,确保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一)其他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民爆物品和军工(省
12、国防科工局负责)、水利(省水利厅负责)、电力(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分工负责)、商贸服务和仓储物流(省商务厅负责)、民航运输(民航云南安全监管局负责)、畜禽屠宰和农村沼气(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校园(省教育厅负责)、医院(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实验室(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工负责)等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且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按既定方案推进。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工会等群团组织也要主动认领任务,结合自身安全管理、支持保障职责,对
13、专项行动作出针对性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方法步骤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1.党委、政府层面。突出抓好4项工作:一是各级安委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二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四是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2.部门层面。突出抓好2项工作:一是依托现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L研究明确细化排查整治重点
14、和整改、验收等相关内容,确保重点突出、简洁管用。二是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按全覆盖要求,通知到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的部署,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二)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2023年5月中旬至6月底)1 .企业层面。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1)组织开展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组织企业全员集体学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二是对落实规定开展1次以“1个是否建立、4个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投入保障
15、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危险因素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自改。三是根据规定明确的事项,逐一抓好整改提升。(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三是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四是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
16、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五是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根据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三是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
17、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五是明确“谁招请
18、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
19、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2 .党委、政府和部门层面。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突出抓好以下8项工作:(1)深化主题教育。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本单位负责同志要到风险大、隐患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自然资源
20、、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能源、国防科工、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3)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4)深化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重大安全风
21、险大排查工作方案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4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5)深化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对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以来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国家矿山安监局督导帮扶工作反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按时限100%整改到位。(6)深化责任落实提升行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领导
22、班子及成员、各处室(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7)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由属地政府负责,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8)开展督导帮扶。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三)精准执法(2023年6月至12月)1 .党委、政府层面。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
23、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四是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 .部门层面。(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
24、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二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2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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