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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区观光车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第一篇:景区观光车应急预案一、成立巡游观光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景区总经理副组长:景区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二、预防措施(一)划定观光车行驶专用车道,观光车司机必需按原定路线行驶。(二)观光车司机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制定观光车驾驶员岗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四)机动车辆(含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景区,因工作需要或特别状况需进入景区,必需经景区同意(除特种车辆外)。(五)导游部讲解员要做好安全提示讲解工作(主要内容为观光车乘坐安全须知),重点针对老年人、幼童、孕妇、病患者。(六)讲解员、驾驶员要随时观看车内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如发觉游客身
2、体发生特别状况时,驾驶员应马上并通过手机等通讯设备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讲解员、驾驶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车类游客心情和患者亲属安抚工作,防止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意外大事,影响公司形象。三、处置措施(一)景区接待中心接到救援任务时,应马上赶赴事发地,在专业医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患者尽快送到120急救中心,并移交给专业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救治,并准时向相关领导汇报救援状况。(二)当抢险救援车辆因故不能前往救援时,观光车驾驶员、讲解员要根据相关领导的指示将患者送往县120急救中心等专业医疗机构,并移交给专业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救治。其次篇:景区观光车应急预案为快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讨论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组下
4、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准时了解、掌握现场状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
5、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二)抢救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与伤员抢救工作。(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解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乐观参与抢救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依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与。(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
6、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与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三、处置原则和要求(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晰状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快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爱护现场的状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四)县事故调查组要乐观协作上级有关部门,仔细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第三篇:景区观光车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准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大事,最大程度地削减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快速反应力量和应急处置力量,保障经济持续稳定进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
8、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大事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方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I)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削减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救援处置工作。(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乐观协作、亲密协作、
9、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信息的准时精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乐观采纳先进的猜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力量。(四)突发大事分类分级1.分类。依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缘由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分类如下:(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峻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特别、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
10、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2.分级。根据可控性、严峻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可分为一般(IV级)、较大(In级)、重大(II级)和特殊重大(I级)四个等级。1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大事(W级)。事态比较简洁,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逼,符合以下几类状况的大事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道路交通设施稍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
11、险工程规模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较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In级)。事态较为简单,对肯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逼。符合以下几类状况的大事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肯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重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II级)。事态简单,对肯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峻危害或者威逼
12、。符合以下几类状况的大事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道路交通设施严峻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O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超出本市应急处置力量的。(4)特殊重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I级)。事态特别简单,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峻危害或者威逼。符合以下几类状况的大事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
13、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道路交通设施严峻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o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超出本市应急处置力量的。全部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六)突发大事现状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频发。突发大事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掌握产生影响外,严峻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峻影响。因此,做好该类大事的预防与
14、监控,提高该类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显得尤为重要。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领导机构市突发大事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大事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二)应急指挥体系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当,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当,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大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
15、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准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大事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气和资源参加大事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帮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大事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扬、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1)市交通运输委
16、: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2)市进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方案。(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17、工作,全面调查把握地质灾难分布状况,帮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进行防治,帮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急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帮助做好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准时掌握污染的集中,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退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大事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状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大事现场的警戒工作;
18、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进行人员疏散;参加突发大事调查处理等。(9)市监察局:负责根据规定参与重大交通突发大事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大事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大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Io)市民政局:负责帮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供应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状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帮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三)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加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
19、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12)市住房建设局:帮助开展涉及燃气(自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担当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大事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15)市气象局:负责供应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难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难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帮助灾难成因界定工作。(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
20、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大事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17)市台办:帮助相关部门妥当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保证在处置大事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帮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动态信息和处置状况。(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新闻发布和宣扬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19)市应
21、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大事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准时把握突发大事事态进展状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加突发大事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打算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大事超出本市应对力量时,恳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协作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救援队伍。(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大事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
22、关车辆进入危急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气,乐观协作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依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26)其他有关单位:根
23、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担当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部成员单位还应担当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2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详细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3)负责准时组织发布或协作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及其处置状况的消息。(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
24、、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沟通沟通应急预备状况,共同讨论应急工作中的问题。(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讨论工作。(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扬、培训和演练等工作。(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9)参加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调查与评估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3 .区应急指挥机构。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4 .专家机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
2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1)对应急预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供应建议。(2)参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讨论。(3)应急响应时,依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讨论分析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信息和有关状况,为应急决策供应建议。(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供应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5)参加大事调查。三、运行机制(一)预防、监测与预警1.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化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气,开
26、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扬、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削减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发生,掌握、减轻和消退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引起的社会危害。2 .监测。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相关成员单位须准时发觉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风险隐患,并进行具体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掌握风险、保障安全运行供应决策支持。在危急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
27、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3 .预警。(1)预警级别依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进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IV级、III级、11级和I级四个级别。W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大事即将接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III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大事已经接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11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大事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I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殊重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大事即将发生,事态正在扩散。(2)预警信息发布I
28、V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In级预警信息:依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别状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准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11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依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大事的类别、起始时间
29、、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进展、相关措施和询问DH等。(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全市通过市突发大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扬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准时、精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5)预警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依据实际状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实行相应措施。(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亲密关注大事进展状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状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
30、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行能发生突发大事或者危急已经解除的,应当马上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二)应急处置与救援1.信息报告和共享。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马上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根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W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必需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状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马上根据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HI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需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DH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大事简要状况,
31、并通报大事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大事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大事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大事后续处置状况应准时报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报告应包括大事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大事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大事进展趋势和已经实行的措施等。2 .先期处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行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恳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掌握现场、抢救、抢险等基础
32、处置工作,以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3 .应急响应。(1) IV级应急响应。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大事主要状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大事初步判定为一般(IV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状况组织力气,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2) In级应急响应。在W级响应的基础上,实行下列措施: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III级以上大事报告后,准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
33、本预案。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准时进行研判,假如达到III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马上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准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呈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准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3) H级以上应急响应。H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依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气进行应急处置,乐观协作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4、(4) .指挥协调。启动In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实行以下措施:(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供应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大事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大事。(3)准时把握突发大事事态进展状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4)帮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大事,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打算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事发地的
35、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实行以下措施:(I)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实行措施掌握事态进展,开展应急救援和大事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状况。(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3)组织动员、指导和关心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实行以下措施:(1)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大事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状况。(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加大事处
36、置工作,供应应急救援、处置大事、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5 .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启动In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依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当。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打算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现场指挥部汲取大事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大事有关
37、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供应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供应各种便利条件。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任务。(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详细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3)开呈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详细处置工作。(4)准时收集、把握、反馈现场信息状况和供应现场新闻材料。(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6 ,处置措施。突发大事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实行人员搜救、医疗抢救、风险源掌握、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掌握等相应措施。7 .响应升级。经应
38、急处置,IV级突发大事事态仍难以有效掌握,呈现扩散、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准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经应急处置,HI级以上突发大事事态仍难以有效掌握,呈现扩散、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准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8 .社会动员。依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危急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状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气,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
39、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9 .信息发布。(1)信息发布要求。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2)信息发布机构。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3)信息发布内容。信息发布应明确大事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状况、救援进展状况、大事区域交通管制状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4)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10 .应急结束。突发大事及其次生、衍生大事造成的威逼和危害得到掌握或基本消退,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大事
40、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实行或连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大事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大事。(三)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准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退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2 .社会救助。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帮助。3 .保险。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准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
41、理赔工作。4 .调查评估。(1)调查机构。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调查主体为:IV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HI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H级、I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2)调查要求。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全部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大事发生的缘由和在应急期间实行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准时做出书面报告。(3)
42、总结评估报告内容。发生大事的道路交通基本状况。大事发生缘由、进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实行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大事责任认定及对大事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总结大事的主要处置阅历、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5.恢复与重建。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状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方案,准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四、应急保障(一)人力资源保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常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常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担当应急救援、抢险任务。(二)经费保障
43、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处置突发大事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三)物资保障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力量、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力量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四)医疗卫生保障市卫
44、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大事医疗救援演练。(五)交通运输保障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状况下的综合运输力量。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依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大事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六)治安保障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大事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
45、施等。(七)人员防护保障现场应急工作必需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状况下实施。参与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全部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牢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加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消失场的管理程序。(八)通信和信息保障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供应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
46、障各成员单位依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状况的档案管理制度。(+)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根据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十一
47、)科技支撑保障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协作,实行扶持政策和优待措施,鼓舞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讨论;讨论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舞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讨论开发用于突发大事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十二)气象服务保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依据应对事故的需要,供应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大事供应气象服务和保障。(十三)法制保障在突发大事发生和连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打算和命令。市法制办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大事应对工作供应法律意见。(十四)其他应急保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五、监督管理(一)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大事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力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依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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