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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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规则(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规定等相关法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造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造组合体。第三条本规则合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造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
2、防法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造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O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的重点内容进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服务
3、,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承包、租赁、委托管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催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范围内应当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人,谓肖防安全工作归口管部门,建健全消防安全管制,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消
4、防安全管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工作。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份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份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单位作为统一管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造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下消防安全职责:1 .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制、消防
5、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实;2 .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工作,批准消防工作计划;3 .为消防安全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 .建消防安全工作会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6 .依法建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
6、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能,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下消防安全职责:1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工作;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制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催促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 .建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5 .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7 .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 .管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9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0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工作。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下消防安全职责:1 .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改或者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线,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2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制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3 .清晰解本单位火灾危(Wei)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
8、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部门报告;5 .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制,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电器等于消防安全的为。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下消防职责:1 .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制进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2 .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制的为。第三章建造消防设施管第十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备相应从业条件
9、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建造消防设施进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状态。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第十条建造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即维修、换彳导擅自断电停运或者长期带故障运;因维修等原因需要停用建造消防设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制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急方案,实防范措施,并在建造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告。维修完成后,应当即恢复到正常运状态O第十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单位应当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制,记录配置类型、数、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和消除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室内消火栓、机械排烟口、防火卷帘
10、、常闭式防火门等建造消防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应当张贴使用方法标识。第十九条建造消防给水设施的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位置,并具有开关的状态标识;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消防水池、气压水罐或者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或者水位应当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开关应当处于自动(接通)位置。第二十条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应当保持完整有效。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可正常关闭,且下方及两侧各05米范围内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室内消火栓箱得上锁,箱内设备应当
11、齐全、完好,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第二十一条商品、展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第二十二条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穿越每层楼板处采取可靠措施进防火封堵,管井检查门应当采用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禁止被占用或者堆放杂物。第四章安全硫散与避难逃生管第二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应当符合下要求: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2 .常用疏散通道、货物
12、运送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当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3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门上应当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闭门器、顺序器应当完好有效;4 .商业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门得设置门坎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门口内外1.4米范围内得设置台阶;5 .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得有镜面反光类材遮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第二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管应当符合下要求: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
13、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各类场所疏散照明照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2 .营业厅、展览厅等面积较大场所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均能看见、解所处楼层;3 .疏散楼梯通至屋面时,应当在每层楼梯间内设有可通至屋面的明显标识,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4 .建造内应当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得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得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第二十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疏散和避难逃生管还应当符合下要求:1 .楼层的窗口、阳台等部位得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得安装栅栏,人员导分隔区应当有在火灾
14、时自动开启的门或者可于打开的栏杆;3 .各楼层疏散楼梯入口处、电影院售票厅、宾馆客房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本层的楼层显示、安全疏散指示图,电影院放映厅和展厅门口应当设置厅平面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图上应当标明疏散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4 .除歇息座椅外,有顶棚的步街上、中庭内、自动扶梯下方严禁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严禁堆放可燃物;5 .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时,应当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当对人数进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6 .主要出入口、人员会萃的部位应当安装客监控设备,除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厅和展览厅外,各使用场所应当设置允许容纳使用人数
15、的标识;7 .建造内各经营主体营业时间一致时,应当采取确保各场所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第二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者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当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之一或者其他等效的方法:1 .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其报警延迟时间应超过15秒;2 .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3 .设置推闩式外开门。第二十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厅内的柜台和货架应当合布置,疏散通道设置应当符合下要求:1 .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通安全出口;2 .
16、柜台和货架得占用疏散通道的设计疏散宽或者阻挡疏散线;3 .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应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4 .营业厅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得超过37.5米,且走距离得超过45米;5 .营业厅的安全疏散线得穿越仓储、办公等功能用房。第二十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各防火分区或者楼层应当设置疏散引导箱,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装水、毛巾、哨子、发光指挥棒、疏散用手电筒等疏散引导用品,明确各防火分区或者楼层区域的疏散引导员。第五章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管第二十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建造四周得违章搭建建造,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
17、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禁止在消防车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第三十条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得采用燃可燃材制作,得妨碍人员逃生、排烟和灭火救援,得改变或者破坏建造面防火构造。建造外墙上的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破拆口得被遮挡,室内外的相应位置应当有明显标识。第三十一条室外消火栓得被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方向各3米范围内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者停放机动车辆。第三十二条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取水口、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第章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第三十三条大型
18、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纳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对象。第三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的管应当符合下要求:1 .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者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2 .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3 .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造面积大于150平方米或者坐位数大于75座的餐饮场所得使用燃气;4 .得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当采用电加热设施;5 .厨房区域应当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
19、部位分隔;6 .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7 .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者散热等防火措施;8 .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规定;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季清洗一次;9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第三十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其他重点部位的管应当符合下要求:1.儿童活动场所,包括儿童培训机构和设有儿童活动功能的餐饮场所,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造内或者建造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10 电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应当播
20、放消防宣传片,告知观众防火注意事项、火灾逃生知识和线;11 宾馆的客房内应当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客房内应当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客房内的窗帘和地毯应当采用阻燃制品;12 仓储场所得采用属夹芯板搭建,内部得设置员工宿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并符合现业标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通则(GA1131)对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13 展厅内布展时用于搭建和装修展台的材均应采用燃和难燃材,确需使用的少可燃材,应当进阻燃处;14 汽车库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增加停车数,汽车坡道上得停车,汽车出入口设置的电动起
21、杆,应当具有断电自动开启功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的相关规定;15 配电室内建造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当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正常供电;16 锅炉房、柴油发机电房、制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火灾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应当保持完好有效;17 燃油锅炉房、柴油发机电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总储存应大于1方米;燃气锅炉房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并能够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
22、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18 .柴油发机电房内的柴油发机电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至少启动试验一次,确保应急情况下正常使用。第七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第三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燃爆危(Wei)险物品。严禁携带甲、乙类燃爆危(wei)险物品进入建造内。第三十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使用的宣传条幅、广告牌等暂时性装饰材应采用燃或者难燃材制作。第三十八条设有建造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造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和脱的,应当及时修复。大型商业综合
23、体建造在进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应当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该建造的有效措施。禁止使用燃、可燃材作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造外墙保温材。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保温材且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造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造,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第三十九条电动自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应当优先独设置在室外,与其他建造、安全出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应当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要求,并应加强巡查巡防或者采取安排专人值守、加装自动断电、视频监控等措施。第八章消防控制室管24小时间断第四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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