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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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5日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制定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如下: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师德学习教育,选树师德典范,传递榜样力量。
2、以“四有”好教师为导向,每两年寻访30名“榕城最美教师”以及20名“榕城最美班主任”,深入挖掘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实践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身边人、身边事”,并运用校内外宣传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我市教师魅力风采。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完善师德违规查处联动机制,严查师德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二、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名校长、名师的培育培养。实施优秀校(园)长(书记)培养计划,通过3年培养周期遴选、培训、考核、认定一批市级优秀校长并落实相应待遇。完善“新任教师一教坛新秀一骨干教师一学科带头人一教学
3、名师一教育专家”阶梯式的教师成长培养体系,针对不同阶段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重点,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以新师考核比武、教坛新秀评选、优秀教学能手评选等赛事推动教师专业提升发展。加强与国内教育学会、部属师范院校、知名教师进修学校交流合作,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福州与知名中小学、幼儿园交流进修渠道。“十四五”期间重点遴选组织30名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赴国内知名高校、先进地区开展理论研修;300名优秀校长、优秀教学名师赴国内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80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赴省内外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培训,定期邀请名校校长、教师来榕交流,打造一支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学历提升
4、。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含参聘)参加学历提升等教育培训项目,且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职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在相关证书取得后,由教育基金会等相关社会力量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三、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贯彻落实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加大引才、聚才力度,重点引进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名校长、省学科带头人、教育类引进生等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改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在原有学科建设、德育思政两类名师工作室基础上,增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师工作室,整合全市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资源,引领尖优学生的培养。名师工
5、作室以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为引领,以领衔名师为核心,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营造浓厚教科研氛围,创新优秀教师成长模式,打造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团队。市级设立名师工作室35个,每个工作室聘期三年,每年根据工作需求,下拨每个工作室不超过10万元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其“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四、完善教师教科研保障和奖励机制建立福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分别予以一等奖100oO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的奖励。加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每年对教师承担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单位资助课题进行立项,其中:重点课题每年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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