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
《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7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前附表-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0-三、投标-10-四、开标-14-五、评标-15-六、定标-16-七、授予合同-16-八、履约验收-17-九、询问、质疑与投诉-18-十、项目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19-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5-一、评标方法-35-二、评标程序-36-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38-第五部分合同条款(服务)-43-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3-附件一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
2、诺函-54-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5-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9-附件六投标函-60-附件七商务与技术偏离表-61-附件八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62-附件九拟投入设备及工具一览表-63-附件十开标一览表-63-附件十一报价明细表-65-附件十二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7-附件十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6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
3、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RAJC202306022 .项目名称: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 .预算金额(元):4800000.00元5 .最高限价(元):无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大楼所需秩序维护管理、卫生保洁及电工等后勤保隙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36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4、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木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 .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3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下载。4 .售价(元):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4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开标(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
6、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 .投标人只有在政采云平台
7、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才可以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4 .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远程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全程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CA申领流程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入驻与配置-CA管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须前往“政采云平台-下载专区-
8、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3)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Mtd: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3-2026年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2项目编号RAJC2023060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4资金来源、预算及最高限价财政资金
9、,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00000.00元。最高限价:无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120201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El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项目属性服务类7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8采购内容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大楼所需秩序维护管理、卫生保洁及电工等后勤保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9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36个月)。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
10、产品13不允许允许1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R不允许允许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M不接受口接受13是否组织现场踏勘Ql不组织组织14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M不组织口组织15是否提供样品E不需要需要16是否提供演示0)不需要需要17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EI不需要需要18评标方法GI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9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瑞安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2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第二部分
11、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说明1.1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1.2 投标人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 .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2 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本次招标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招标采购单位:统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2.4 投标人: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投标人。2.5 中标候选人:指评标委员会
1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与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2.6 中标人: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人。2.7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8 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2.9 电子签章:指各投标人通过CA锁对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进行签章,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2.10 公章: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11 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合格的投标人3.1 按招
13、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审查通过的投标人。3.2 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3.2.1 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结束前,采购人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2 联合体投标时,采购人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 对投标人的限制
14、3.3.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3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标制
15、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4 节能环保要求:木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对于未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投标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供绿色节能、环保产品。4.5 商品包装或快递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16、(2020)123号)要求执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4.6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4.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4.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
17、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4.3 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
18、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4.4.4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
19、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4.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4.6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4.7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4.8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20、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4.9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采用“政采贷”等金融产品在线融资。5 .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4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
21、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7.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口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8 .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
22、标。9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4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现场踏勘或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如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
23、规定参加现场踏勘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时按前附表要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13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如果允许转包与分包的,投标人按前附表要求进行转包或分包。1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按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5 .采购进口产品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6 .样品本项目如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17 .演示本项目如要求提供演示的,投标人按前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2026 公共卫生 大楼 物业管理 服务 招标 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636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