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装饰装修工程7-10层施工合同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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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装饰装修工程(7-10层)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就其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装饰装修工程(7-10层)(以下称“本工程”)委托乙方承包;现双方经协调致,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装饰装修工程(7T0层)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核准(备案)证编号:工程规模及特征:龙华建设集团大楼第7层至10层(共四层)已完成基本建设,拟将该楼层按照集团员工办公(包含集
2、中办公、小型会议室及小型办公室等功能)的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每层的装修面积约为550户,四层共约220011不包含已装饰的房间(卫生间、核心筒等)。资金来源:财政投入国有资本峥;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商投资;混合经济%;其他_%。二、工程承包范围本次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需求,对标的建筑物进行改造和装修,主要内容包含:分隔空间、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安装,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节能、拆改工程、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监测及检测、与办公设备和软装陈设等配合工作、常规材料及所有的开孔和装饰面收边收口工作。电梯前室(4层、5层、21层、22层
3、)、4层食堂厨房面点间及食材仓库新增风管和空调出风口百叶。具体以施工图为准。1 .装修工程:本项目范围内图纸内的地面、墙面、天花吊顶的装修全部内容;及其他包含在精装修范围内的装饰物(成品隔断、标识标牌等)。2 .拆改工程:本项目范围内图纸要求的地面、天花吊顶、地面及附属装饰物、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拆除改造或移位等工作,优先考虑保护性拆除。3 .给排水工程: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及消防专业工程调整,新增所引起的一切工作(包括不限于水井房、主管、支管、阀门等),包括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本项目范围内包括因消防点位调整,改造及新增所引起的一切工作(机房、管
4、井、桥架、管线等),所有消防相关工程(消防水、消防电、消防风等)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4 .电气工程: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电气、智能化工程调整、新增所引起的一切工作(包括配电箱、桥架、电缆电线、管材、灯具、插座、开关、综合布线、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会议系统、弱电机房等),包括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5 .通风空调工程: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通风空调工程调整,改造及新增所引起的一切工作(包括机房、管井、桥架、管线等),所有通风空调相关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6 .消防工程: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消防工程调整,改造及新增所
5、引起的一切工作(包括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消防水箱和水箱间消防稳压设备、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设施、相关联动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等),所有通风空调相关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7 .视觉识别(VI)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标识导视系统等。8 .室内环境检测、材料设备检测等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检测。9 .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节能等专业的开孔和装饰面收边收口工作及与家具家私、软装陈设等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10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场地清理、精保洁、除甲醛、弃渣处置、既有设
6、施保护、工程保险等,配合发包人举办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工作。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包括调整或取消部分承包范围),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1.市政公用及配套专业工程、其他工程:(在口内打J,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七通一平工程万平方米电信管道工程米口挡墙护坡工程长:米;宽:米;高:米电力管道工程米软基处理工程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口水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口污泥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口给水管道工程米口泵站工程平方米口隧道工程长:米宽:米高:道路工程长:米宽:米米桥梁工程座口道路改造工程长:米宽:一米口排水箱涵工程长:米宽:
7、米高:米路灯照明工程座口交通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绿化工程米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米燃气工程米其它:2.房屋建筑及配套专业工程:(在口内打,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口地基与基础工程(口基础口基坑支护口边坡口土方其它);口主体结构工程(口钢筋混凝土口钢结构口钢管混凝土口型钢混凝土口其它_);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口门窗口幕墙:平方米其它);口通风与空调(通风口空调其它);口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口室内给、排水系统口室外给、排水管网其它);口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电气口电气照明其它);口智能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口信息网络系统其它);口屋面及防水工程口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口室外工程(口室外设施口附属建筑口室外环境上。口燃
8、气工程(户数:;庭院管:米)3.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在口内打J,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消防工程口门窗口防水工程口电气照明口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口通风口空调其它);口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口室内给、排水系统其它);口智能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口信息网络系统其它);口其它:4.其他工程,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_月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部委、行业及广东省、深圳市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机五、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不含
9、增值税合同价(大写)(_),税率,若国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保持不变,合同未执行部分含税价按变化后的税率执行。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上限价元。本项目中标净下浮率为,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律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若本项目列入政府指定机构审定或者审计范围的,则最终结算价款以政府指定机构审定或审计的结果为准;若本项目未列入政府指定机构审定或者审计范围的,则最终结算价款以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并经甲方确认的审核报告为准。六、组成
10、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2.1款的规定一致: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本合同第一部分的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本合同第四部分的补充条款;本合同第三部分的专用条款;本合同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规定;投标文件(包括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QO)图纸和技术规格书;(I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洽商、索赔、询价采购凭证等书面文件及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
11、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3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合同订立与生效1 .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2 .订立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2201。3
12、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附件:1、主要材料设备限定品牌范围表;2、中标通知书;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深圳市新龙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22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合同定立时间:2023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历条就另仃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合同主体与参与各方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执行本工程投资或负责管理
13、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和能力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发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常驻现场、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专业工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并承建该合同指定专业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
14、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监理人指派常驻现场履行监理人职责的代表。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 合同文件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本工程施工并提供工程保修服务,发包人支付价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1款所列的文件组成。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
15、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标准、规范:指本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工程量清单:指根据图纸、技术规范,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格式、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列出的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载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承发包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欢进行约定。1. 3工程、现场与装备永久工程:指根据
16、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L3(8)款所指的设备。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3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工程。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本合同中具体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长期占用的土地,具体期限以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
17、用地等。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4合同价格与费用签约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合同价格: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计日工:承包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依发包人要求所完成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现场签证:发包人
18、和承包人双方对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5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本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合同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定额工期: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本工程工期。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缺项的专业工程,其定额工期由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确定。实际开工日期
19、:指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中指令的开始本工程施工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和质量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实际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交接证书:指本工程或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期的单项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本工程移交所签发的证书。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QD基准日期: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20、1.6其它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不可抗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小时或天: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法定节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
21、的其它节假日。1.7标题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1.8书面形式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本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应由打印形成,除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外,如需手写的,所有手写部分必须由同一人手写。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指定填写人,并在专用条款11明确填写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一般约定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
22、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规定;投标文件(包括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技术规格书:Q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洽商、索赔、询价采购凭证等书面文件及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承发包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
23、.2合同文件内容争议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不影响本工程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约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通用条款第3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2.3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2.4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府茶嬴中约定。2.5标准、规范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深圳市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当国家、行业及深圳市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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