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0吨改性水玻璃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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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本)项目名称:自贡市天逸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和年产IoOoO吨改性水玻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自贡市天逸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自贡市天逸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和年产IOOOO吨改 性水玻璃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311-26-03-420538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天逸联系方式13540863968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区工业园区B-9-04地块地理坐标(104 度 53 分 25.560 秒,29 度 13 分 55.651 秒)国民经济
2、 行业类别涂料制造C2641、无机盐 制造C2613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26”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 造264”中“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 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0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文 号(选填)川投资备【2020-510311-26-03-420538 FGQB-OO13 号总投资 (万元)2000环保投资 (万元)86.4环保投
3、资 占比()4.3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3332.63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表所示。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涉及 情况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 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 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 中不涉及上 述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 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直 排废水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3
4、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 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 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 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 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C。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沿滩工业集中区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5、厅(川办发(2011) 64号)注:2011年,沿滩工业集中区由自贡市人民政府更名沿滩工业园区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沿滩工业园区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沿滩工业园区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 43号),详见附件3。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1、与沿滩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2019年6月,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整合、扩区后工业园 区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形成了沿滩工业园区规划(2017-2030)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件,调整后园
6、区规划环评于2019年07月29日经四川 省生态环境厅以关于印发沿滩工业园区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 43号)审查通过。根据沿滩工业园区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中的环境准入门槛,本项目与沿滩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业位 产定园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建 材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本项目为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项目,属于新材 料类,符合园区产符合业定位。境入槛 环准门禁类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 入条件的项目;禁止
7、引入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 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 企业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禁止引入使用燃煤的项目、禁止引入冶炼 项目;禁止引入排放铅、汞、镉、铝、神废水的 项目;对于建材机械产业,禁止引入水泥制造、 专业电镀、含有毒有害氟化物电镀工艺; 对于农副食品加工产业,禁止引入植物油 加工项目,用、排水量低于行业清洁生产一 级水平的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项目,柠 檬酸、赖氨酸等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饮 料及酒类制造,腌制食品加工生产; 对于化工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多晶硅、 磷化工、抗生素发酵类制药及医药中间体、 高挥发性涂料生产、合成氨项目;禁止引入其他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 环
8、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 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 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现 行产业政策和园区 准入条件,清洁生 产水平可达到全国 同类企业先进水 平;项目不使用燃 煤,不属于冶炼、 建材机械、农副食 品加工类项目;项 目为环保及高性能 涂料,为低VOCS含 量涂料,不属于高 挥发性涂料生产; 项目外排废水不含 铅、汞、镉、辂、 伸等重金属。经分 析;项目与园区生 活空间不冲突,与 周边企业、规划用 地等环境相容,项 目不存在重大环境 风险隐患。符合限制类主导产业中大气污染和异味影响突出且 难治理的企业应谨慎引入;在未解决釜溪河水质问题的前提下,不得 发展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9、大的项目; 限制发展涉重金属企业;重污染型企业。未解决重金属总量制约的 前提下,不得发展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 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重金 属、重污染类企业: 废气经治理后可达 标排放,不属于大 气污染和异味影响 突出且难治理的企 业;项目不属于废 水污染物排放量大 的企业。符合允许类原则上未被列入上述负面清单的属允许发 展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盲目引进 项目,应注意按如下原则要求:对于不属于 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建设 项目,若与园区产业定位有互补作用,或属 于园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 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园 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类 企
10、业若在建设项目环评中经论证分析与园 区规划无明显冲突,不会影响园区规划实施 的,建议允许此类建设项目入驻。项目已取得园区入 园证明,属于允许 类建设项目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沿滩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要求。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工业园区B-9-04地块,建设单位已 取得自贡市沿滩区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条件20209号), 见附件5,项目用地合法。根据沿滩工业园区(2017-2030)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及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为三类工业用 地,并且项目己取得沿滩工业园区的入园证明,见附件4,明确项目建设 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因此,本
11、项目的建设与园区用地布局规划相符。其他符合 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涂料制 造C2641与无机盐制造C2613-o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中规定,本项目水性涂料生产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7、低 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水玻璃生产属于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因此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所使用设备 均不涉及限制、淘汰类。同时,。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2022年版)的符合性根据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
12、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推动长江 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 17号),本项目与 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 性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以 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一宜宾一乐 山港口群布局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 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 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 目。符合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 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 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
13、调整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干 线过江通道。符合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 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 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不在当地风景 名胜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 排污量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 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 活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 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
14、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 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 源保护区。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当地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 内。符合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 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 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 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 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 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泗游通道。本项目不涉及当地湿 地公园。符合第十四条禁
15、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 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 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 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 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 体规划划定的岸线 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 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 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保护 区、保留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 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 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16、的除外。本工程不涉及排污 口。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大渡河、岷江、赤水河、沱江、嘉 陵江、乌江、汉江和51个(四川省45个、重庆市6个) 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 不涉及水域施工。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化工项 目,但项目建设地不 位于禁止建设地区。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 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 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 库、冶炼渣库、磷石 音库类。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 其他需要特
17、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本工程不属于尾矿 库、冶炼渣库、磷石符合库、磷石膏库。膏库类。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 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合规园区 内,且不属于上述高 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规划。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 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 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 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 取措施改造升级。本项目水性涂料为鼓 励类项目,水玻璃为 允许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
18、、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 案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 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 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 项目。符合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中国境内销售 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燃油汽 车投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 平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 要求的高耗能、高排 放、低水平项目。符合因此,本项目不在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 则中的负面清单内。3、与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水性涂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VOC
19、S废气,项目与VOCS防治相关 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 性国务院关 于印发大气 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通 知(国发(2013) 37 号)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 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 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本项目对VOCS采 取生产设备密闭+ 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吸附进行治理, 设置足够风量的 风机提高废气收 集效率;项目废活 性炭按照危废要 求进行处理;项目 建成后将加强车 间密闭管理。符合国家环保部 挥发性有 机物(VOC s)污染防治 技术政
20、策(2013年 第31号公告)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 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 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 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 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 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 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符合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 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 放。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 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 关规定处置处理。关于印发2 020年挥发
21、 性有机物治 理攻坚方 案的通知 (环大气(2020) 33号)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 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 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 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 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 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 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 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 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 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 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 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符合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 方案(环 大气2
22、01953号)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 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 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 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 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生产低 VOCS含量的水性 涂料,对VOCS采 取生产设备密闭+ 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理后进 行有组织排放,设 置足够风量的风 机提高废气收集 效率。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 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 含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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