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 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参照惠州 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 27号),结合项目实 际,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及用途(一)项目名称: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范围: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
2、程项目 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项目征收范 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范围以政府部门测定核实的征收范围 红线图为准)。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 原则。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 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 偿。博罗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政策、法律规定的标准或有 资质
3、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同时博罗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规定对被征 收人给予合理的补助和奖励。三、房屋征收签约时限自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签约搬迁 工作。四、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五、房屋征收补偿及价值确认(-)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 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 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 77号)及有关 规定进行评估
4、确定。本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推荐房地产 价格评估机构给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 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定。(三)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包括框架、混合、砖木结构等房 屋)的价值确认:对征收范围涉及未经依法登记或手续不齐或无手续经认定可参 照合法建筑补偿房屋的认定程序: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经房屋征 收部门组织当地居(村)委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博罗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认定和核实,先确认房屋权属关系并提出是 否可按合法建筑进行补偿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房屋
5、征收部 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认定。对产权证未载明建筑面积或实际与证载面积不符或产权登记手 续不齐或无手续的房屋是否可参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按照前述认 定程序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四)对于被征收房屋仅有部分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位于征收范 围内,其余部分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不属于征收范围,且因征收位于 征收范围的部分证载面积房屋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严重影响房屋 的正常使用功能的,经房屋征收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参照本方案规 定将不在征收范围的房屋部分与位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部分一并进 行补偿。(五)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所占用的国有土地面积原则 上以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件证载面积为准。证载面积与实际建
6、筑面积 不相符、没有产权证件或产权证件未载明面积的,由房屋征收部门 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测量规范进行测量。(六)其他合法建(构)筑物、附着物、青苗等,参照惠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惠府(2021) 27号)有关标准给予补偿。六、住宅房屋一次性签约补助标准针对被征收的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经认定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 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规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给 予一次性签约补助,其标准按实际符合居住使用条件的被征收的永 久性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不给予一次性签约补 助。七、搬迁补助费标准被征收人一律自行搬迁,房屋征收
7、部门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 费,具体标准如下:(一)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计算, 每户不足IOOO元的按1000元补助;需要二次搬迁的,按照相同标 准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二)有线电视移装费:150元/户;(三)固定电话移装费:150元/号;(四)空调拆装费:300元/台;(五)家用热水器移装费:100元/台;(六)网络移装费:150元/户;(七)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移装费:600元/台;(八)管道燃气迁移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支付;(九)涉及设施设备等动产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搬迁补助费评估,并按规定审核后给予补偿;(十)“住改商”
8、房屋、非住宅房屋的机器设备、物资等动产 搬迁补助费,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并按规定审核后给予补偿。(十一)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置换的,按照所选择的置 换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第二次搬迁补助费,第二次搬迁补助费在安 置房屋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时支付。八、临时安置补助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被征收人一律自行过渡,实行临时安置补助或补偿。具体标准 如下:(-)临时安置补助对被征收符合居住使用条件的永久性住宅房屋,给予临时安置 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期住房。(I)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和同区位、 同类住宅房屋平均市场租金单价(根据房屋市场租金分析报
9、告确定) 计算,一次性补助12个月。(2)选择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所选择的调 换房屋建筑面积和同区位、同类住宅房屋平均市场租金单价(根据 房屋市场租金分析报告确定)计算,补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 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个月支付一次。(3)非住宅房屋,不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产权登记为商业(商铺)、厂房的房屋或办公、仓库类 房屋或在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已实际用于经营的,被征收人能 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凭证的其他国有土地上建(构)物的房屋, 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 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1)按被征收前实
10、际用作经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同期、同区域、 同类经营性房屋市场租金(根据房屋市场租金分析报告确定)计算, 给予一次性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2)被征收人不同意按前项规定计算补偿的,经营性房屋的效 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一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 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和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 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停产停业期限按6个月计算,由资产 评估机构评估,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3)对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已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且目前 仍在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在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送达 分户评估报告给被征收人之日起10日内搬迁腾空的,参照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道 角楼 高速 出口 路段 改造 工程项目 涉及 国有土地 房屋 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回 补偿 安置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641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