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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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完善应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13事件分级按照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I级(特殊重大)、11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普通)一个级别。(I)I级(特殊重大):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特殊重大人员伤亡、特殊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协调系统内
2、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2)11级(重大)_:指事态复杂,已经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O(3)In级(较大)_: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参预应急处置的(4)IV级(普通)_: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了解应急处置有关情况的O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或者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的,参照其执行。1.4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由及其组成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牵头处置,需交通运输部参预处置的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需由交通运输部提
3、供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交通运输部开展与应急相关的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属于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依职责负责处置,且需交通运输部本级响应的,可参照本预案执行。1.5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作用。(2)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3)协同应对。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
4、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4)科学应对。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6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与公路交通应急预案水路交通应急预案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预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共同构成交通运输部的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对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可供部内其他应急预案参照执行。当发生,若可根据部内某单一应急预案启动应急
5、响应进行应对时,按该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若事态复杂或者随着事件的发展,需交通运输部协调系统内多部门联合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时,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原已启动的应急响应根据本预案进行相应调整,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一并终止应急响应。2 .体系2.1 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依托交通运输部应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一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I级的指挥机构,由部长或者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任组长,分管部领导、部总师或者部内牵头单位、一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定一位助手作为联络员。_11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参照I级
6、应急响应处置模式,由相应部内单位在分管部领导的指导下,会同有关单位视情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2.2 应急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并视情设立通信保障组、通行和运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个工作组,并根据需要由部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视情成立专家组和现场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下开展工作。应急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决定终止I级应急响应时自动解散。2.3 专家组按照一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形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的应急处置工作。2.
7、4 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由部内牵头单位带队,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必要时可由部领导或者部总师带队。现场工作组按照部工作部署,在现场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与预警机制本预案中预防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类通过采集一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谨防响应措施。由交通运输部应急办牵头,搜救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部际层面预警信息采集、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处理谨防工作事务。部内相关司局、部直属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采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处理
8、具体谨防工作事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类别的预防预警工作可参照国家相关专项预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本预案预警信息采集、转发和防御响应等相应措施执行。3.2 预警信息采集部搜救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通过多种渠道采集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通报相关部门。信息采集来源如下:国家防总、国家减灾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以及其他可能的预警信息来源。信息采集内容如下:(1)热带
9、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中心地理位置,中心气压,中心最大风力,7级风圈半径,10级风圈半径,估计6、12、24、一小时后中心地理位置,中心未来挪移路径及强度变化等。(2)冬季大风来暂时间,影响范围,不同区域风力强度,持续时间等。(3)风暴潮来暂时间,影响区域,潮高增长量,引起风暴潮的风力强度等。(4)估计海啸发生时间,海啸波高等。(5)持续雨雪天气时,降雪量、积雪深度等。(6)其他可能对交通造成影响的天气的起始时间、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强度变化或者可能对谨防天气有利的各种信息。(7)地质灾害类型、浮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起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3.3 预
10、警信息转发交通运输部转发I级(特殊严重)预警信息程序如下:当接到特别严重风险信息后,部搜救中心或者路网中心对风险进行评估,视情采取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机构发布预警警报、部署谨防措施,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群众自防自救措施等。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和谨防响应程序提前做好应对工作。11级(严重)及以下预警由相应的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转发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同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风险扩大,超出本级谨防能力,应及时上
11、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3.4 谨防响应谨防响应不同于应急响应,是通过对接收的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估潜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在发生前采取的应对措施。谨防响应是预防预警机制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具有相对独立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本预案主要明确了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交通运输部本级的防御响应工作,以及其他(如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谨防响应启动条件。其他自然灾害的谨防响应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谨防工作执行。3.4.1 台风谨防响应3.分级谨防响应条件根据气象、海洋
12、等部门对台风的预警等级,以及估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交通运输部对台风进行分级谨防响应。谨防台风响应分为四级(谨防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341.2谨防响应启动程序台风影响我国大陆或者管辖海域前,根据台风的预警等级和可能对我国造成影响的评估,综合考虑国家防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部搜救中心研究提出交通运输部谨防台风响应等级和启动时间,并报部领导允许后发布。受台风影响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应按照其本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谨防响应。3.分级谨防响应措施I级谨防响应措施:召开谨防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指导防御响应工作;台风在未来一小
13、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估计中心风力达到16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应在部应急值守,必要时到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应对台风谨防工作;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谨防台风工作部署情况,台风登陆后一小时内,对防御台风工作和台风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进行报告,谨防响应结束后报告谨防台风工作总结。受台风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谨防台风值班工作。11级谨防响应措施:召开谨防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指导防御响应工作;台风在未来一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估计中心风力达到14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应在部应
14、急值守;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谨防台风工作部署情况,谨防响应结束后报告工作总结。受台风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谨防台风值班工作。In级谨防响应措施:由部搜救中心研判后,建议通过召开谨防台风视频会议或者下发明传电报的方式,部署谨防工作;台风在未来一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估计中心风力达到12级时,部搜救中心带班领导应在部应急值守;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谨防台风相关工作情况。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或者海事局值班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谨防台风值班工作。IV级谨防响应措施:部搜救中心加强与气象
15、、海洋预报部门的联系,提醒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地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水)上搜救中心做好谨防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天气态势,加强值班,全力做好应对准备工作。3.4.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谨防响应3.分级谨防响应条件根据气象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等级,以及估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交通运输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进行分级谨防响应。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谨防响应分为四级(谨防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3.4.2.2谨防响应启动程序估计全国将浮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影响时,由部公路局会商部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后,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研究提出交通运
16、输部谨防响应等级和启动时间,并报请部领导允许后发布。受影响地区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按照本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谨防响应。3.分级谨防响应措施I级谨防响应措施:召开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预,指导谨防响应工作;部署谨防响应工作,明确谨防目标和重点,必要时向可能遭受灾害影响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挥重大灾情的防范工作;视情况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援;根据需要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调派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部应急办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谨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情况,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进行报告;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
17、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谨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作。11级谨防响应措施:召开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预,指导谨防响应工作;部公路局指导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谨防响应行动,加强公路交通状况监测,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道路畅通。部应急办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情况;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谨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作。In级及以下谨防响应措施:部公路局视情指导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公路运行状况监测、开展谨防响应行动。1.5 谨防响应结束当台风
18、、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对交通运输无影响后,谨防响应结束,或者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等预警减弱为蓝色预警及以下时谨防响应结束。若在谨防响应期间发生了,则按照像应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6 后期处置1.6.1 善后恢复谨防响应结束后,部相关司局应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直属海事、救捞等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1.6.2 调查报告受天气影响地区的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每次谨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并将谨防工作总结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全年度的谨防台风等_天气工作总结应于每年一月一日之前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4
19、.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应急响应普通分为I级、11级、In级和IV级四个等级。交通运输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工作。对险情进行快速评估,分析、判断险情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果;定时与相关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海上搜救机构联系,采集、更新险情信息,汇总参预应急处置单位的情况汇报和工作动态(范本);做好与其他相关部委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密切跟踪发展情况,视情派浮现场工作组或者专家组赋予指导,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赋予支持;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海上搜救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评估行动方案,及时提出对方案的修改建议,保证快速、合理施救,防止险情扩大或者次生、衍生
20、事故的发生;根据需要,协调邻近省(区、市)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交通运输部启动11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密切跟踪发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派浮现场工作组或者专家组赋予指导。根据需要,协调邻近省(区、市)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交通运输部启动HI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密切跟踪发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派浮现场工作组或者专家组赋予指导。交通运输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密切跟踪发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 分类处置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
21、,采取不同处置措施。(1)应对交通运输部部属院校发生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一,由部人教司牵头,等配合处置。由部人教司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部领导,并通报部、公安局和其他部内有关业务司局,安排有关人员到院校协助处置,配合一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应对在交通运输行业内或者交通运输工具上浮现世界卫生发布的疫情,或者发生传染病法规定的事件,或者发生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公共卫生,需要交通运输部紧急采取措施的,由部应急办牵头,、人教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等配合处置。部应急办负责应急信息汇总上报、综合协调。部水运局、海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配合卫生等部门加强
22、对港口船舶、人员的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配合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部运输服务司负责配合卫生等部门,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场站枢纽、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的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配合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部国际司负责了解境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人员疫情信息。部人教司负责配合卫生等部门指导部属高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疫情监控。(2)应对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时,需交通运输部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的,由部应急办牵头,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路网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等配合处置。部应急办负责信息采集汇总、上报,根据需要上报。部公路局负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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