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加工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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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果蔬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得霖润盛(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果蔬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121-04-01-34827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东经119度8分29.566秒,北纬35度39分3.1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3饮料制造152*原汁生产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2、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切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M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6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得霖润盛(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
3、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购买合同见附件3),根据石场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本项目建设符合石场乡总体规划。根据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详见附图5),本项目用地符合石场乡土地利用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农林业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所使用工艺、
4、设备、产品均不涉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所列条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为2304-371121-04-01-348275,符合目前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果蔬加工项目,不属于口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日照市发展政策。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项目与周围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关系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日照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复函(鲁环函2018588号)
5、,石亩子水库(中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域: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范围内,且不超过水库大坝和分水岭的区域范围。面积:0.32km20”,二级保护区范围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他全部汇水区域。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距离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约为1.28公里,不在该水源地保护区。另外,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运行对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本项目与石亩子水库水源地的关系见附图6o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
6、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符合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不在“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所划定的范围内,距离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约为1.28公里,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厂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内,符合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经分析符合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驻,地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紧靠安顺街,靠近洪莒线,周边交通较为便利
7、,水、电等均有供应,综合条件较好。厂址周边环境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90m的石场乡卫生院。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依次为正北方365m的袁公河、东南方250m的岳瞳村、西南方220m的石场河、西方21Om的石场乡驻地、西北475m的石场乡中心小学。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日照市SO2、No2、PMio、PM25CO。3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五莲县So2、NO2、PMioCO、03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8、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但PMzs超标。综上,判定日照市为达标区域,本项目所在五莲县为不达标区域。根据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对仕阳水库水质进行的例行监测结果,仕阳水库各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l类标准;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良好且占地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厂区设置的各种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周边企.业、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4、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9、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Ll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非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免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变电等主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10、依法给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根据日照市最新“三区三线图”,本项目厂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项目与日照市“三区三线”关系见附图3。符合二、污染物排放管控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格局、结构和规模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
11、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符合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定提供重要依据。用上限要求。(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
12、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作用。根据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莲政办发201732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所列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5、项目与日照市“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日照市陆域生态保
13、护红线面积481.1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98%;陆域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81.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85%;陆域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之和)总面积1062.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83%o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23.56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12.06%。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动态调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根据日照市最新“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本项目厂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内。项目与
14、日照市“三区三线”关系见附图3。生态保护红线(附图3中绿色图层):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附图3中黄色图层):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本项目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的要求。城镇开发边界(附图3中红色图层):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设计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项
15、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石场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本项目建设符合石场乡总体规划。根据五莲县石场乡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详见附图5),本项目用地符合石场乡土地利用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划定管控要求。6、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见附图4,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3711211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L2本
16、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一、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提高节能降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除外)、扩建建设项目类型包括:(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造、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皮革糅制加工、鱼粉加工、再生铅、黏土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项目,属于果蔬加工业。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项目
17、类型。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本项符合设项目。(2)新增铅、汞、镉、铭和神等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4)国家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格控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
18、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4)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新、扩建相关化工项目应进入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或认定的重点监控点,进入省定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5)市域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7)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8)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控,限制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开发。根据不同功能,实行差别化管理措施。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
19、田红线内;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二、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减量替代(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O(2)实行VOCs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处理。(3)大气富排放区内大气污染物应执(1)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替代。(2)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实行等量替代。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钢铁
20、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三、环境风险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在永
21、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己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控。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农用地土壤修复规划。(4)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
22、联动监管。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1)本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农业用地;(4)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符合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新、改、本
23、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五莲县、莒县城市建成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高污染燃料依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对于空气质量超标区域,原则上执行In类(严格)管控要求。控制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建设项目。(3)本项目用水量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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