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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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阳区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拟在全区开展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惠托育试点的工作要求,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助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城乡统筹”总体思路,全面深化“1573”普惠托育模式,高质量、高标准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区”,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需
2、求。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区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初步建立,托位总数达264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40%,建成四星级及以上托育机构2个,启动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区”。到2025年底,全区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健全,托位总数达3883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5.08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建成四星级及以上托育机构6个,成功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区,普惠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三、基本原则(一)示范引领、普惠优先。鼓励机关、园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幼儿园等
3、单位示范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按照普惠导向、自愿参加、竞争择优、安全规范等原则,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不断扩大普惠性托位有效供给。加快完善普惠托育相关优惠政策,调动各方力量,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二)安全健康、规范发展。按照“安全第一”要求,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标准,规范托育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婴幼儿安全。同时,根据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科学安排婴幼儿生活和活动,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全面发展,确保婴幼儿健康。(三)属地负责、综合监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政府全面统筹领导辖区普惠托育发展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
4、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四、主要任务(一)探索多种模式,提高服务供给。一是推动幼儿园延伸办托。突出公办引领、试点示范的原则,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延伸开设托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二是推动企事业单位福利办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优质资源,采取公办公营、公办民营等方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三是推动社区嵌入办托。鼓励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设置托育机构,构建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托育资源供给体系。四是推动社会力量普惠办托。突出需求导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民营托育机构转型,激发市场
5、力量。五是推动产业园区联动办托。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成立由园区统一建设管理、企业共同出资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探索创新托育机构运营模式,为园区内职工、家属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建立专项资金。从2023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建立区级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其中:对获得省级托位补助项目的普惠托育机构给予5000元/托位标准的建设补助;对达到硬件、软件要求的普惠托育机构分别按实际招托人数乳儿班500元/月人、托小大班300元/月人标准给予运营补助。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
6、标准落实培训补贴、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对租用国有资产性质场地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租金减免优惠。将托育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予以保障。对托育机构提供的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婴幼儿1000元/月标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三)培育专业队伍,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专家指导。成立区级优生优育托育指导中心,切实加强对区域内托
7、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网格化包保指导”机制,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全覆盖“一对一,结对服务,对婴幼儿开展医疗救治、预防保健、中医辨识、营养膳食等专业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二是人才培养。在政府引领下,整合保健机构、托育机构、职业学校等资源,探索政、医、企、校“四方协同”的人才支撑模式。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开设育婴保育专业,为托育事业长足发展培养充足的专业人才。三是常态培训。各托育机构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保育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保育人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意识,规范保育行为,促进托育机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要加强保育人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意识,
8、规范保育行为,促进托育机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四)健全服务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一是规范设置标准。托育机构应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相关要求,要有自有场地或租赁不少于3年的场地,每托位室内使用面积不少于5Itf、室外不少于2m2o单个托育机构托位规模不超过150个。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个月一1岁托小班(12岁托大班(23岁),每班招托人数分别不超过10人、15人、20人,保育比分别不低于1:3、1:5、1:7。托育机构场地、房屋、家具、用具、玩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二是规范登记备案标准。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区委编办申请审批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
9、的托育机构在区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注册登记。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原则上应包含“托育”字样。托育机构登记后,统一在区卫生健康局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三是规范人员标准。托育机构应按规定配备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应管理经验且培训合格。保育人员应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原则上应取得育婴员、保育员、护士、医师、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受过婴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安人员应取得“保安员证”且由合规保安公司派驻,推行行业监管。
10、(五)强化监督监管,守牢安全底线。一是推行综合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街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信息联动,实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应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二是推行智能化监控。全面配备监控报警系统,保持24小时设防状态,实时推送给婴幼儿家长,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对婴幼儿进行“全时段、全过程、全覆盖“监控保护。三是推行行业监管。依托市优生托育协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不断端正办托思想、规范办托行为、提升专业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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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阳区普惠托育 试点工作 方案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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