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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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和总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为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秩序,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第三条综治工作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各级综合治
2、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第四条各院级党组织是治安综合治理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综治承包单位),是本单位综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综治委),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综治工作。校综治委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分管综治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相关校领导任副主任。校综治委成员由相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第六条校综治委主任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校综治委常务副主任是综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对分管
3、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综治工作负责。第七条校综治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综治办),校综治办设主任一名,设专职副主任及相应科室,负责校综治办日常工作。第八条综治承包单位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综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综治工作。组长由院级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综治承包单位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第九条综治承包单位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单位综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单位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的综治工作负责。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校综治委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综治工作部署;(二)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决策和措
4、施;(三)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四)统筹部署综治工作并督促实施;(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行使一票否决权;(六)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校综治办工作职责(一)负责校综治委的日常工作;(二)负责组织、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三)负责拟定学校综治工作计划、总结及档案建设;(四)研究提出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校综治委决策;(五)监督、检查、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六)负责组织对承包单位定量考核及年度验收工作;(七)完成校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党委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负责审核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报告,处理来
5、往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需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综合性工作。第十三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指导综治承包单位加强对教工的遵纪守法教育;对综治承包单位教工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综治评先晋优提出奖惩建议。第十四条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和纠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理上访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第十五条党委组织部负责将综治工作考评验收结果做为考核各院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第十六条机关党委负责监督、考核学校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把综治工作纳入到考核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工作当中。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负责习近平总书记关
6、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及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师生思想政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综治工作先进典型以及为维护治安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对校园网络文化阵地的监管,营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第十八条党委统战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院级党组织宗教领导小组工作;负责组织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第十九条校长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负责审核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报告,处理来往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需多个单位共同
7、完成的综合性工作。第二十条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法律咨询指导。第二十一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负责对教工的政审;负责对综治承包单位工作人员晋职晋级提出奖惩意见。第二十三条财务处(经费监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工作,防范经济风险;根据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对经费给予支持和保障。第二十四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引进人才的政审工作。第二十五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港澳台学生及派出师生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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