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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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1 .前言32 .适用范围33 .总体要求44 .管理制度44.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44.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部门和人员54.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管理54.4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64.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64.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管理75 .工作程序75.1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5.2 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5.3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1054重点监测工作105.5 风险控制126 .相关说明136.1 定义和缩略词136.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图14附件2-1.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
2、.16附件22.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301 .前言为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注册人)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依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所称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办法中所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内涵相同。指南的目的是为注册人提供关于如何遵守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帮助,同时为医疗器械监管相关人员提供参考,说明如何以公平、一致且有效的方式实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目标。指南不具备法律效力,故对于
3、本文中所述原则和实践的替代办法,只要存在充分的理由就可以接受,但应当事先与有关方面(人士)讨论这些替代办法,以避免出现不满足适用法律或者法规要求的情况。作为上述要求的必然结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材料的权利,或者规定本文中未予以具体说明的条件,以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充分评估产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诺确保这些要求的合理性,并对决策进行明确记录。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注册人,为其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作为医疗器械监管相关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参考文件。3 .总
4、体要求注册人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配备数量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主动收集、上报、调查、分析、评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并发布风险信息,对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进行持续研究,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价及重点监测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监测机构开展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境外注册人还应当与指定代理人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互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信息。注册人应当注册为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用户,通过系统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维护用户
5、和产品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在系统中进行更新。4 .管理制度注册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4.1.1 成立由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和不良事件监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监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4.1.2 核批准企业建立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等。4.1.3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共同商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遇到的重大事件或者问题,安排部署后续工作。4.1.4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6、。4.1.5 定期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4.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部门和人员4.2.1 设立或者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配备与产品规模相适应数量的专(或者兼)职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应当经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专业培训,熟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法规,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所持有医疗器械产品特点,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4.2.2 组织撰写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等文件。423负责维护系统中用户及产品注册信息。424负责收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经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至系统。425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测机构、卫生
7、主管部门等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开展的调查。426拟定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和培训年度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4.2.7 负责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4.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管理4.3.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应当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4.3.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对象应当覆盖企业全体人员。43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含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定的监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知识、分析评价方法、合理用械知识等。434培训结束应当进行效果评估,通过调查问卷、书面考试等方式评价培训效果。4.3.
8、5 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教材、人员签到表、考核表、培训效果评估表等资料。4.4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4.4.1 导致死亡、严重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事件应当开展调查。4.4.2 调查应当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调查。4.4.3 调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状况、伤害和产品的关联性、使用环节操作和流通过程的合规性等。4.4.4 调查结束后通过系统提交调查结果。4.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4.5.1 发生需要紧急处置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注册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风险措施控制,如停用、停止销售、召回等。4.5.2 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区域省
9、级药品监管部门和监测机构。453及时通过系统报告相关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54认真组织企业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密切跟踪事件进展,必要时召开专家讨论会。4.5.5 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测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开展的调查。4.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管理4.6.1 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462应当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信息被完整准确记录,主要包括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原始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现、收集、调查、报告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相关记录等。463监测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植入性医疗器
10、械的监测记录应当永久保存。4.6.4 监测记录应当进行适当备份,避免意外丢失或者损毁。4.6.5 应当制定严格的工作交接程序,确保管理人员变动时监测记录完整交接。5 .工作程序5.6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导致死亡、严重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报告;创新医疗器械在首个注册周期内,应当报告所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1)。5.1.1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注册人可根据产品特点建立有效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渠道,可通过企业网站、用户随访、用户投诉、文献报道、手机APP、国内
11、外监管部门网站等途径主动收集本企业产品不良事件。5.1.2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注册人发现或者获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立即调查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在7日内报告;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在20日内报告。产品在境外发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境外注册人指定的代理人和国产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自发现或者获知之日起30日内报告。5.1.3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主要是了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包括不良事件发生时间、伤害/故障表现、不良事件后果等)、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包括维护和保养情况、产品使用期限、合并用药/械情况、使用人
12、员资质、具体操作过程等)、患者诊治情况(包括原患疾病、相关体征及各种检查数据、救治措施、转归情况等)、既往类似不良事件、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贮存流通情况以及同型号同批号产品追踪等,必要时与医护人员或者器械使用人员沟通。5.1.4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分析评价注册人报告或者通过系统获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按要求开展分析和评价工作,导致死亡的事件应当在30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事件应当在45日内向注册人所在地省级监测机构报告评价结果。对于事件情况和评价结果有新的发现或者认知的,应当补充报告。通过对个例事件的评价,认为产品可能存在风险的,应当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在不良事件调
13、查核实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监测数据、产品检验情况和其他风险信息等资料,必要时召开专家讨论会,在计划时限内通过系统提交评价报告,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5.2 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2.1 注册人发现或者获知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相关器械。522注册人应当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告不良事件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并通过系统报告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本信息(报告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2),对每一事件还应当在24小时内按个例事件报告。523注册人迅速开展调查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
14、,7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与不良事件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监测机构报告。5.2.4 注册人应当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开展的调查。5.2.5 注册人应当深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将自查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报所在地及不良事件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召回相关医疗器械。5.3 定期风险评价报告5.3.1 首次获得批准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在每满1年后的60日内完成上年度产品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其中,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应当提交至国家监测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应当提交至所在地省级监测机构。
15、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定期风险评价报告由备案人留存备查。532获得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在下一次延续注册申请时完成本注册周期的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并由注册人留存备查。533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应当对产品基本信息、国内外上市情况、既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监测数据和其他风险信息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价该产品的风险与受益。534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中医疗器械的风险信息汇总在其生命周期内应当是连续、不间断的。5.4 重点监测工作5.4.1 注册人应当根据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产品重点监测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等内容),并报送承担该重点监测品种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5.
16、4.2 注册人应当根据情况可将其产品用户均列为开展重点监测的哨点,记录产品使用情况,采取定期走访、专人收集、建立收集平台等方式主动收集不良事件等风险信息。5.4.3 注册人应当及时对监测哨点收集到的死亡、严重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5.4.4 注册人应当对监测哨点收集的不良事件进行汇总,结合系统反馈数据和文献资料进行风险分析,评估不良事件风险特征、严重程度、不良事件发生率等风险状况。545注册人应当从重点监测品种的结构设计、原材料成分、生产工艺、技术标准、使用方法及环境、存贮运输等方面,明确风险事件中故障或者伤害发生根源,评价产品风险。同时根据产品风险情况组织内部或
17、者相关行业专家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其产品风险。5.4.6 注册人应当通过重点监测,针对产品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措施,包括:停止生产、经营、使用,修改产品设计,改变生产工艺,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并报告承担重点监测及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变更注册或者重新注册的按有关要求办理。5.4.7 注册人应当定期向承担重点监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对跨年度的重点监测,每年应当对重点监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撰写年度总结报告;重点监测工作结束后对重点监测产品特点、监测数据、文献资料研究、专家讨论会情况等资料进行汇
18、总分析,撰写产品风险评价报告,报送负责重点监测品种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4.8 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自动纳入重点监测。创新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在首个注册周期内,每半年向国家监测机构提交产品不良事件监测分析评价报告。5.5 风险控制5.5.1 注册人通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医疗器械,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552注册人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停止产品生产、销售并通知相关单位暂停使用;实施产品召回;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对生产质量体系进行自查和整改;修改说明书、标签和操作手册等;改进工艺、设计、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5.5.3
19、 注册人在必要时应当对医疗器械开展再评价(如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有认识上发生改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估结果表明医疗器械可能存在缺陷,或者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再评价时),并根据再评价结果采取适当风险控制措施。5.5.4 如再评价结果表明已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且无法通过技术改进、修改说明书和标签等措施消除或者控制风险,或者风险获益比不可接受的,注册人应当主动申请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取消产品备案。5.5.5 对于医疗器械在境外因不良事件被采取控制措施的情况,注册人(境外注册人指定的代理人或者国产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在获知后24小时内,将境外不良事件情况
20、、控制措施情况和在境内拟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监测机构,抄送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5.5.6 注册人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与用械安全相关的风险及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6 .相关说明6.5 定义和缩略词6.1.1 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即是办法中所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注册人、备案人。6.1.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6.1.3 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危及生命;6.1.4 机体功能的永久
21、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6.1.5 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1.1.1 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同一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发生,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的事件。6.1.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的过程。6.1.6 医疗器械重点监测,是指为研究某一品种或者产品上市后风险情况、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主动开展的阶段性监测活动。6.1.7 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已注册或者备案、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6.2医疗器械不
22、良事件报告流程图6.2.1 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图注册人/备案人、使用单位、经营企业市(区/县)级监测机构(事发地)蠡I省级监测机构(事发地)I事发地省皴监测机构可随时更新事件处告 情况及总见,相关fJ有关单位均可查看省级监测机构(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地)报告评价注册人/每案人30日内融死亡揭告评价,45日内flEii/可筑脚严重伤敌死亡评价料充内容随时是交10日内市核报告真实性、准偷住、完整性市核不通过退回报告用位 10日内市核注册人/商案人评价结果由核不通过退回注册人/四案人省级审核极下管的津晶W 富以痣Vu版产国家监测机构反核不ii寸退回百圾监测机构报告审核结束622群体医疗器械不
23、良事件报告流程图注册人/备案人12小时内告知_I使用单位/经营企业12小时 内在线 填报群 体不良 事件表, 24小时 内在线 填报个 例不良省级监测机构(硼 i)省级监测机构(事发地)7日内探交调查报HIl12,司内电话/传真?SS ,必要时可越级湎查结 束5日 内缉交 凋直报影期装大并造成严重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后果,开展现场渭意涌郡球5日果,组织渭查和处理1.T国家级监测机构产对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卜附件:2-1.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2-2.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附件2-1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说明1 .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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