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防台风预案(2023年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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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1.1 编制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做好台风、风暴潮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总
2、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防台风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山辖区范围内台风、风暴潮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1.4 编制原则1.4.1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管理。1.4.3 预防为主,多措并举。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常备
3、不懈,加强检查、宣传和培训,依靠群众、科技,提高应对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构建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和抢险救灾体系。1.4.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落实省三防总指挥部、市防指、区委区政府防台风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防台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1.4.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南山区概况南山区位于深圳市的中西部,东临深圳湾,与福田区接壤;西濒珠江口,与珠海市隔海相望;北靠阳台山,与宝安区
4、毗邻;南至大铲岛和内伶仃岛,与中国香港元朗一水相隔,辖区面积187.47平方公里。2.2 气候南山区地处亚热带,滨临南海,海岸线长55.8公里,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暖湿润,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秋冬寒露风对本区影响较大,夏秋季台风较大,年平均13次,阵风最大八级。2.3 防灾重点台风影响范围广,若遇台风正面吹袭,各行各业都会受到风雨严重影响,同时,深圳湾沿岸区域还可能遭受风暴潮威胁。2.3.1 风暴潮灾害防御重点:深圳湾段海堤应重点注意海堤受损或海水漫堤导致的水淹灾情,重点加强巡堤查险、堤防抢险和人员紧急转移安置。2.3.2 洪涝灾害防御重点:水库和水利工程,重点注意沿
5、河两岸、工地、危房、简易建筑、低洼易涝区、地下场站、下穿式通道、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地带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设施保护。2.3.3 海难防御重点:渔船和商业船舶。重点落实船舶避风和海上作业人员登岸,避免出现海上安全事故灾难。234风灾防御重点:市政设施破坏,树木倒伏,高层建筑窗户、外墙、阳台设施物品等损毁、飞坠,港口码头设施、施工吊塔、围挡、棚架以及户外广告、道路交通信号设施、通讯塔杆、架空输电线路倒塌受损,厂房、展馆、文体场馆、加油站、收费站、交通枢纽场站等大跨度建筑以及棚屋板房等简易建筑揭顶、垮塌、解体;应提醒和发动全社会重视和防范此类安全事故,要求人员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动员
6、各方力量投入防御和抢险救灾。2.3.5 地下空间防御重点:地铁、地下交通场站、地下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商业中心、地下车库等易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好现场警戒和人员快速转移疏散工作。3、组织机构与职责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风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区三防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三防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街道一级的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机构,负责相应的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3.1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主持全区三防防御准备
7、和抢险救灾工作;主持区防指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三防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区三防工作。副总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武装部分管副部长,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市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区委(政府)力、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武装部、南山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建筑工务署、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头街道办事处、南
8、山街道办事处、西丽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蛇口街道办事处、招商街道办事处、粤海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南山海事局、南山交警大队、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供电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前海管理局、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业沙河集团、西丽水库管理所、长岭皮水库管理所为区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防办)
9、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防风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3.2 各成员单位职责区防指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区委(政府)办:协助区防指督促各成员单位迅速落实区主要领导对三防应急工作的指示,确保防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委宣传部:统筹指导重大险情灾情宣传报道;负责协调抢险救灾舆情引导应对工作。区人民武装部:按照区防指的决定,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年度购置计划,
10、配合上级发改部门开展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区教育局:负责教育机构的防台风工作,督促协调做好教学场所防风准备、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保护,灾后修复或重建;对师生教职员工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协助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放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协调开放全区中小学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做好受灾居民基本生活类物资供应工作;负责协调南山供电局做好区域供电保障工作。南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疏散、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确保抢救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畅,协调保障运输抢险队伍和物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区民政局:负
11、责福利机构的防风工作,督促协调做好福利机构防风准备及内部人员的安全保护,灾后修复或重建。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经费。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协调技工院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技工院校停课并安全转移师生,督促职业培训机构落实防御措施。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防台风工作;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风措施进行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造成的边坡的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场地防护和防洪排涝工作,拆除危险悬挂物,组织工地内简易板房临时加固,做好施工人员安全转移;组织开展老旧危房隐患排查;负责组织物业管
12、理机构开展人员疏散和安全防护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督促燃气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区水务局:负责与市水务部门对接,加强辖区水文观测和预警预报;负责水务工程调度运行及抢险抢修,组织清疏河道,指导排水运营单位抽排积水;负责督促在建水务工程做好防风工作,组织开展河道安全巡查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和边坡工程的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处置台风影响期间发生的水务工程突发事件,为区防指提供抢险技术支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文体场馆的防风工作;督促A级旅游景区、文体场馆暂停
13、营业或关闭,协调组织救护和转移滞留景区、文体场馆内的人员。协助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放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协调开放全区文体场馆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赶赴灾区,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大发生和流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处置台风影响期间的突发事件;统筹指导全区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按预警信号有序开放室内应急避难所,就近安置受灾人员并发放救灾物资;预防台风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排查巡查,督促落实防御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处置,督促各街
14、道办事处和各责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设施、市政公园等市政设施场所进行抢险、抢修,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区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抢修、维护和管理。负责做好广告牌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有关单位在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附近组织警戒,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和边坡工程的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配合区防指做好防风及抢险救灾期间相关的通信、网络、系统平台保障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15、区建筑工务署:负责所管辖的在建工程的防风准备、抢险救灾和抢修,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对所管辖的在建工程造成的边坡的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区防指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辖区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属地管理范围内在建工地、危险区域、环卫路面作业设施等重点部位的防风工作并对其防风措施进行检查;开展属地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和排查治理、涉险建筑的空楼、停用及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涉及其他责任单位的,由街道办通知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处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协助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做好辖区内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预报、监测与预警工作。
16、按照区地质灾害防治牵头部门工作安排,负责对各部门排查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责任和等级进行调查、认定;协助区地质灾害防治牵头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专家协助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现场处置及其他相关工作。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做好渔业防台避险以及指导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复产工作,督促指导海上渔船避风、渔排网箱等海上养殖设施防风加固以及渔业作业人员撤离避险。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场站、人行过街设施以及交通标牌、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和所辖交通建设工程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并对交通建设工程造
17、成的边坡的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做好交通场站人员疏散与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地下道路日常运维工作,极端天气下按规定及时关闭地下道路,组织人员车辆疏散并做好警戒;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及时抢修损毁的道路、桥梁设施,;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运转工作。南山交警大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引导,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确保抢险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畅,保障运输抢险队伍和物资车辆优先快速通过;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速转移处置,对涉水被困车辆实施紧急救援。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台风期间的紧急救援工作,转移和疏散被困群众,处置台风引发的次生灾害。市生态环境局
18、南山管理局:负责处置台风灾害影响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南山海事局:督促做好商业船舶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等防台风准备工作;负责海上险情处置。南山供电局:负责区域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前海区域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市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负责辖区排水除涝、供水保障工作,及时疏通排水管网,抢修受损管线设施。前海管理局:配合做好前海合作区防风工作,督促局属企业落实防御措施。市燃气集团股
19、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负责辖区内燃气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受损燃气设施,加大设施设备、管线管网的巡查力度,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西丽水库管理所、长岭皮水库管理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抗洪抢险,布置实施防风抢险措施,以确保水库安全;对抢险等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区防指请示汇报。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4、台风预警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监测预警,收到台风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转发、公告。台风预警信号含义如下:4.1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含义:48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4.2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
20、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9级并将持续。4.3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Ll级并将持续。4.4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IO-Il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将持续。4.5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将受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将持续。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
21、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5、防风应急响应区防指根据台风预警信息,结合全区防御工作态势决定启动或解除全区防风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分为五级,按紧急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关注级、IV级、In级、11级、I级。防风应急响应行动按各司其职、逐级响应的原则,由各单位按照区防指的指令和本预案组织实施,区防指负责对响应行动进行指挥、协调和督导。当发生台风灾害或险情时,由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及相关街道办,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及时报告市防指。5.1 应急响应行动5.1.1 关注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白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时自行启动。响应行动: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保持联络通
22、畅。注意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了解辖区、行业防风准备情况,警惕热带气旋的影响,做好启动防御措施的准备。1、区发展改革局:协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关注预警预报信息并加强隐患排查,提前做好防御准备。2、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值班值守,掌握台风动态,准备启动辖区各项防御工作。3、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督促有关单位和业主做好户外广告牌检查加固等防风措施;开展市政树木、设施的排查,及时处理防风隐患;派出清洁作业人员开展地面垃圾清运;督促市政公园管理单位提醒游客关注台风影响。4、各街道办事处:落实三防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掌握台风动态,做好启动辖区各项防御的准备工作,安排环卫工人全面清扫辖区雨水算子,防止雨水算子堵塞
23、引发积水,同时做好危险地带群众的转移准备工作。5、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通知并督促海上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准备,督促海上渔业养殖作业人员加固渔排网箱等海上养殖设施。6、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通知在建交通工程关注预警预报信息,加强隐患排查,提前做好防御准备。7、南山海事局:督促海上船舶和作业人员做好离港避风准备,做好海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8、西丽水库管理所、长岭皮水库管理所: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并做好防风的相关准备工作。5.1.2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区防指领导决定是否启动: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上级或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指示要求启动IV级应急
24、响应。3、已受台风影响,可能或已经发生局部风灾、洪涝灾害或其他次生灾害。5.1.2.1 区防指的指挥与协调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协助指挥准备。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到区三防指挥室带班,部署防御准备,组织处置险情灾情。(1)了解全区风情、雨情、水情、潮情以及海上船舶和作业人员避风情况;掌握险情灾情及防御抢险救灾情况。(2)发出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传达上级精神,督促指挥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开展防风排涝工作,提供抢险救灾保障。(3)及时向市三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台风防御情况,及协调信息发布工作。(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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