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办法、推荐表(2023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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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版)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和传播,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和创作水准,促进形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影响力,我局根据中央要求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组织开展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活动。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
2、工作,推出一大批导向正确、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既继承传统文化,又体现时代精神、展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益性节目(作品)的质量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二、评审原则1.鼓励原创,促进发展。鼓励制作机构和创作人员勇于创新、精益求精,不断提升水平;鼓励播出机构加大传播力度、创新传播模式,不断扩大传播范围;鼓励管理部门做好顶层设计、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监管、做好引导服务。2.公平公正,择优扶持。省广播电视局统一组织部署,公开征集公益广告作品,吸纳相关各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和集体评审
3、,从实际出发确定优秀作品最终数量和专项扶持资金。三、项目设置评选出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共44件,并充实到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1 .广播公益广告优秀作品22件,其中,一类扶持5件,扶持资金各4万元;二类扶持7件,扶持资金各3万元;三类扶持10件,扶持资金各2万元。2 .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22件,其中,一类扶持5件,扶持资金各10万元;二类扶持7件,扶持资金各7万元;三类扶持10件,扶持资金各4万元。四、评审标准作品总的要求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能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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