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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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流县人民政府二。一八年三月编写单位: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项目负责:陈俊新编写人:吴祖荣黄胤杰殷超凤审查人:陈俊新清流县国土资源局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二。一八年三月一、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地质灾害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2017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及重点防范期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监测及预报错误!未定义书签。(四)
2、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抢险救灾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七)综合防治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八)防治方案的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清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清流县高陡边坡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3清流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系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4福建省避灾点信息情况统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子库名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6清流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共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
3、措施建设项目平台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前言为了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2003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清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一)地质灾害现状根据清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清流县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调查报告成果、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及本次调查,境内共有地质灾害点65处、高陡边坡隐患点200处。地质灾害点中:滑坡36处、崩塌19处、不稳定斜坡8处、地面塌陷2处。全县13个乡(镇)中均分布有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各
4、乡镇分布情况如下表1。表1各乡镇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分布情况序号乡镇高陡边坡(处)地质灾害(处)崩塌(处)滑坡(处)泥石流(处)地面塌陷(处)不稳定斜坡(处)1赖坊乡7:)1112龙津镇58154Il3沙芜乡92114余朋乡112115里田乡106126温郊乡145237李家乡331118灵地镇652219田源乡721110林畲乡921111长校镇21815212嵩溪镇341313嵩口镇42*44合计2006519362S(二)2018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1、2018年气候趋势分析根据清流县气象局2018年清流县重要季节短期气候趋势展望,主要气候特点是:冬季(2017年12月2018年2月)
5、气温略高,冷暖变化幅度较大,雨量偏少;春播期年景稍好,气温略高,除高海拔山区外,无“倒春寒”天气,早春季气温略高,雨量略少;雨季雨量略多,高峰期较明显;夏季气温略高,雨量略少,影响我县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略多,日极端最高气温235.0。C的高温日数略多,有小中旱。1、冬季(2017年12月2018年2月):气温略高,其中12月略高,1月略高,2月略高,冬季极端最低气温-8.0-6.(TC;雨量偏少,其中12月略少,1月偏少,2月偏少Q冬季雨量偏少,将出现气象干旱。2、早春季(34月):早春季气温略高,其中3月略高,4月正常;早春季雨量略少,其中3月略多,4月偏少,局地有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
6、等强对流天气出现。春播期(3月1日4月100)年景稍好,气温略高,3天或以上日平均气温WI2。C的不利春播时段主要出现在:3月上旬前期、上旬后期、中旬中、后期、4月上旬中期。除高海拔山区外,无“倒春寒”天气。3、雨季(56月):雨季雨量略多,其中5月雨量正常,6月雨量略多,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下旬中后期、6月中旬中期,这期间部分乡(镇)将出现洪涝灾害。除高海拔山区外,无“五月寒”天气。4、夏季(79月):预计夏季影响我县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约78个(属略多)。夏季雨量略少,其中7月份偏少,8月份正常,9月份略多,有小中旱;夏季气温略高,其中7月份略高,8月份正常略高,9月份正常,日极端最
7、高气温235.0C的高温日数略少,2024天(略多);夏季极端最高气温38.539.5,局部将超过39.5。2、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县2018年降雨趋势预测、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及境内地质灾害现状,综合预测2018年境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灾种、重要地质灾害点,具体如下:(1)可能发生的区域高易发区(八):主要分布于龙津镇城东、城南、水南、横溪等中西部滑坡高易发区(Al),余朋乡村委等北部滑坡高易发区(A3)o温郊乡温家山村、灵地镇步云村(A4)O中易发区(B):主要分布于龙津镇下戈村、暖水村、俞坊村等西北部滑坡、崩塌中易发区(Bl),里田乡洋庄村、廖坊村,里田村、田
8、坪村、卢水村等西部滑坡中易发区(B2);赖坊乡姚家村、南山村等东南部滑坡中易发区(B3)。低易发区(C):主要分布于嵩溪镇各村、林畲乡向阳村、温郊乡小池村、桐坑村,余朋乡芹溪村等北部滑坡、崩塌低易发区(Cl),长校镇河排村、江坊村、黄石坑村、沙坪村、长校村,灵地镇吉龙村、尤坊甲村,田源乡各村等西南部滑坡低易发区(C2),沙芜镇铁石村等中东部滑坡低易发区(C3),灵地镇古洋村,嵩口镇嵩口村等中部滑坡、赖坊乡寨下村、官坊村等东南部滑坡低易发区(C4),李家乡长灌村、吴家村、河背村、古坑村,灵地镇杨源村等南部泥石流、塌陷低易发区(C5)。当遇到异常天气及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不易发区内也会发生地质灾害。
9、(2)灾种、重要灾害点预测结合境内地质灾害现状及发育特征,预测2018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根据清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和各乡镇2018年地质灾害调查摸底实际情况,综合地质灾害规模、危害性、危险性、稳定性等因素,将其中65处作为今年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点(附表1)o三、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及重点防范期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今年本县境内规模较大且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有65处(见附表1),受暴雨、台风的袭击还可能造成新的地质灾害,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范围为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山坡、沟谷及沟口,岸边
10、等危险区域。主要威胁对象为边坡前后房屋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突发性地质灾害大多是在强降雨作用下引发的,汛期发生数占全年80%以o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日10月150,56月可能出现的大雨时段和7-9月份台风暴雨期是重中之重。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前做好防范各项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四、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
11、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或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o万元以下或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IoOO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
12、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落实地质灾害防
13、治责任制1、组织机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建立以县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成立清流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成员组成见表2),并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传媒予以通告。地质灾害防治是县人民政府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表2清流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成员表总指挥县长常务副指挥分管副县长副指挥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国土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
14、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公路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支前办备注各成员单位第一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同级住建局、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2、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
15、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协助县政府建立以县、乡(镇)、村、村民小组为主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2)县住建局要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加强对生命线设施的防护和巡查工作,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3)县水利局要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和闽江沿岸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救助等工
16、作;4)县交通局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地段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毁的公(铁)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5)县气象局应及时通报气象监测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等信息,并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6)县广播电视局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如在台风、暴雨地质灾害易发期,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VCD宣传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时播报省、市、县人民政府的防灾工作部署和灾害性气象消息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7)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学校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作,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师生避险转移工作;8)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及行政村为辖区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群众转移预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并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民转移到安全地带(乡、村自然灾害避灾点),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报告。9)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
18、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以及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是: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乡(镇)、村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资料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情况,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县国土资源行政主
19、管部门会同住建局、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和台风降雨时,可能酿成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灾害前兆特征的危险点,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避让等必要的防范措施。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其划定标准如下:1、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或坡肩边缘;2、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或坡脚;3、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4、侵蚀河岸岸坡
20、边缘;5、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汛期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县国土资源局及住建局、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应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汛期巡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群众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情、提出处理对策、采取相应措施。汛后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汛期后县国土资源局应认真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
21、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指定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村(居)“两委”主干担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将有关信息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三)监测及预报1、监测通过对地灾点变形、变化监测取得资料进行分析
22、,及时发现灾害点发展趋势,指导下一步防灾工作的进行。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汛期降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监测工作除了监测斜坡或灾害体本身的形变外,还应注意已发生的过程降雨及气象部门对台风暴雨、强降雨的预报。通过对边坡变形、动植物或其他异常以及结合降雨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斜坡(边坡)或灾害体进入何种状态,根据不同状态发布灾害预报,以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对全县地质灾害点,都要建立群测群防,关注其活动趋势,监测的方式有二种:一是设桩监测,二是目视检查。对活动前期的处于蠕滑拉裂阶段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的裂缝进行设桩监测,其余的点采用目视检查的方法。监测内容包括:斜坡裂缝变形位移、灾害体整体变形、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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