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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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说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总则1.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总体情况1. 2动态更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3动态更新工作范围、分区与时限1. 4工作过程和论证审查情况2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1 生态空间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1.2 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1.3 生态空间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情况3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1 水环境质量底线更新情况3. 2水环境管控分区更新情况3. 3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4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4. 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4. 2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更新结果4. 3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5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
2、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5.1 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5. 2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5. 3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要求6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5.1 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56. 2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67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情况7,6.1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结果77. 2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7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718. 1全省生态空间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8.2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情况说明M9依据支撑材料清单20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总体情况1.1.1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成效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3、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全省9市(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印发实施。自此,全省基本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及各市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应用,取得长足进展和明显成效,总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入法,夯实地方立法保障通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流域和重要水体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全面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不断推进落地应用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全省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具体内容为:“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
4、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法律地位。在制定和修正全省重点流域保护地方法规中明确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清单管理要求。2021年,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印发实施,其中“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十三条”明确“编制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并与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同时充分衔接贵州
5、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对赤水河流域提出的管控要求,明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煤矿、砂石厂(场)、取土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除外。在赤水河流域沿岸铺设石油天然气、化工液体管道应当符合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的布局要求。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实施。其中“第二章第十条”明确“乌江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并与长江流域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1.LL2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省市(州)重要部署和规划的技术引领(1)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制度为引领,以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为抓手,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等重要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分别于2019年印发和2022年修订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制定和修订过程充分衔接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重点流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以及岸线生态准入要求,确保涉及长江经济带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
7、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科学系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2020年,为进一步在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解决贵州省电镀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发展,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贵州省电镀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2021年)。该意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为引领,依据全省各市(州)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生态环境现状与管理要求,提出电镀行业规范聚集发展,并研究推出一批优先培育区,引导电镀行业布局优化,充分体现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发展与保护的理念,推动了电镀行业有序化、集中式、产业链式发展。贵州省镒产业发展规划(20
8、212030年)制定过程全方位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三线一单”为抓手,推动全省镒产业布局优化,科学客观地确定电解金属镒的发展规模和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确保镒产业集聚区在发展电解金属镒产业健康发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一是从产业布局上,充分考虑资源禀赋条件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施电解金属镒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全部进入合规园区,同时明确重点园区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清单,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硬约束”;二是在资源承载力方面提出重点推动电解金属镒存量兼并重组,严格控制增量,倒逼电解金属镒产业转型升级,不新增水资源消耗,依托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增强产业间和企业间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9、,提高土地利用率,全面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严格实施污染治理,保障水、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以发展“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的生态工业为导向,依托贵州省镒产业的定位,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类型,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2)在市州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规划中充分衔接,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全省9市(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均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应用纳入“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中,明确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各市(州)在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
10、保护规划,以“三线一单”成果为依托,充分发挥其优化布局、支撑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作用,较好支撑了各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格局的确定、开发和保护格局优化等规划任务的制定,并且通过衔接“三线一单”识别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关键制约因素,为各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及重点工程项目谋划提供支撑,管控要求更加明确,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在各市州工业、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等其他专项规划中,也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指导规划编制和优化调整,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规划选址选线、空间布局的指导性要求,使城市发展在产业准入、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在地方重点工作部署中也
11、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引导支撑作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麦架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红线管控、区域定位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从源头防止污染;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加快推动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力推“三线一单”融合,为贵阳贵安空间开发利用、产业布局等提供整体的科学支撑,大力推动联合执法、联合应急、人员交流等具体层面的融合,实现共保联治,以贵阳优势助推贵安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1.3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赋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制定过程中,立足全省107个产业园
12、区(含经济开发区,以解决工业产业区块突出环境问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逐个精准识别每个园区区域特点、产业特征和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精细化管控要求。同时按照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黔环环评202020文)要求,针对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的重点管控单元,特别是涉及化工、冶金、涉危涉重、电镀、纺织印染的重点管控单元,按照符合“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和符合园区规划定位、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总体要求,分别从更新园区定位、校核园区布局的环境协调性、强化Vc)CS防控、推进工业企业入园、深化“两高”项目管控、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强化重金属防控等方面
13、进一步细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细化后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地方政府印发实施。全省及各市州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在制定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制定,以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和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为准绳,充分落实“三线一单”成果的指导及约束作用,通过准入清单空间布局指导园区规划,促进源头布局合理性,通过污染物排放管控和风险防控等管控要求促进产业园区整体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地方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助推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底,通过贵州省及各市州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优化引导全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规划或调规、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等30余项。全省各经济开发区、
14、产业园区以“三线一单”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园区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项目准入、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标杆”作用。1.L1.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一是通过环评预评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省、市(州)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通过实施环境影响“预评估”,在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做好项目环境可行性预判,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支撑服务能力,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建设项目落地见效。主要工作路径为在省、市(州)重大项目环评提前介入服务预评估阶段,利用“
15、三线一单”成果加速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分析研判,指导项目优化调整。通过提供建设项目的坐标矢量数据,与“三线一单”成果叠图分析,判定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核实其选址的环境可行性,详细分析判定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选址选线与建设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从而梳理识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制约问题,尽可能在项目前期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强全程指导,避免项目出现重大方向性错误。同时通过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具体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及服务期满后等重要阶段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自“预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共有70余个重大项目“预评估”阶段,运用“三线
16、一单”平台快速精准判研判,对选址、设计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产生,切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是主动跟踪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全面整合省发改、自然资源、工信、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省3347个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的环评服务台账,主动跟踪服务,对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水利、矿产等989个项目,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对项目矢量图进行了叠图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管理和负责的相关省直部门,通过“三线一单”进行精准核对,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并提出避让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力争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1.1.1.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精细化管
17、理的服务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精细化至乡(镇),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立足地方特点和生态环境问题,管控要求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落地。2020年底,贵州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投运,实现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集中管理、展示查询。同时开通公众应用平台端口,企业可通过“三线一单”公众平台上传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通过平台查询技术服务功能,获取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和管控要求的反馈报告,引导企业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并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环评项目审批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本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最新成果,在环评审查审批工作中从规划和建设项目空
18、间布局、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宏观决策和源头防控等方面,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可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基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截至2023年,通过“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已经为全省7300余个项目预判和环评审批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1.1.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存在问题贵州省于2020年下半年完成省、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布实施,初步建立并逐步推广使用了贵州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实施应用阶段,“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动态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机制
19、亟需明确细化一是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十四五”相关规划陆续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与要求发生明显的转折与变化,“三线一单”成果(2020年发布版)亟需衔接和动态更新,并明确成果更新调整原则、程序、主体、频次等。二是“三线一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如何不断提升“三线一单”应用效果,发挥其在优化区域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亟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2)技术标准体系需不断完善一是资源利用上线是“三线一单”成果中较为薄弱的领域,其中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等大多衔接的是“十
20、三五”期间相关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计划指标,缺乏立足于维护生态安全的科学性、合理性分析,对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的引领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科学性。二是新时期国家针对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气候变化.全球碳汇与生态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为主题的国际生态文明论坛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爱护生态,持续追求“绿色化”“生态化”,不断推动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进程;2021年初生态环境部印发关干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2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因此,新时期如何将碳减排要求纳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还需推进试点和加快探索。(3)实施应用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一是在空间布局优化方面应用多,在环境质量管控方面应用少。从省及市州成果应用情况看,最普遍的做法是通过空间叠图分析,判断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线性工程等与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的位置关系,根据占用、临近等具体情况优化调整空间布局。而“三线一单”环境质量目标,大气、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削减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等核心成果被衔接应用的案例较少。二是缺少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领域应
22、涵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但目前相关的应用情形很少,“三线一单”成果丰富,如何将重要依据应用于快速精准的督察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4)应用平台还需进一步推广使用一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还需推广。“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中,存在自然保护地等法定边界及产业园区规划边界调整导致单元管控要求变化,但由于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门未及时通过“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上传调整边界矢量文件及行政许可文件,导致成果动态更新落实不足。需进一步推动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充分应用。二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公众应用平台还需宣传普及,目前“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开放公众应用端口,建设单位可自行上传数据申
23、请核实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但由于公众使用平台服务时未详细解读上传资料和文件的格式等要求,存在多次反复上传文件和不满足要求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应用平台使用的培训和宣贯。1.1.3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动态更新必要性(1)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2021年1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调整、跟踪评估、成果数据共享服务等机制基本确立,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的实施应用机制基本建立,推动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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