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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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1 一般规定1.1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依据和原则1.1.1 本篇适用于改建铁路(枢纽)和增建第二线桥涵(含特大桥)的勘测。1.1.2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阶段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IO504-2007)的规定,分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调查踏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初测、初步设计阶段的定测和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定测四个阶段。1.1.3 改建铁路桥涵各个阶段的勘测内容及所提供的勘测资料应满足上述文件编制办法中各阶段所要求的设计和编制文件的需要,确保勘测设计质量。1.1.4 桥涵勘测中有关桥涵布置、桥涵设计一般规定等应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
2、B10002.1-2005)办理。1.1.5 桥涵水文勘测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IOol7-99)办理。1.1.6 前述两条的两本规范有修订条文,请按照铁道出版社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条文汇编2009版执行。1.1.7 桥涵勘测中应收集和勘测的资料按铁路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的规定(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要求,与相关专业既分工又相互配合,认真完成应搜集和勘测的完整资料,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文要求在其它专业的勘测细则中有的资料是分工给桥涵专业搜集的,请勿遗漏。1.1.8 桥涵勘测中的桥涵测量应按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Ol01
3、2009)和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OlO5-2009)的规定办理。1.1.9 桥涵勘测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应按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Io501-98)的规定办理。1.1.10 在初测、定测、补定测各阶段勘测进行中,要特别重视质量检查工作,不间断进行测量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测量问题改进测量方法。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断面检查和地形检查,检查范围不仅包括桥梁专业测绘资料,还应包括线路1/2000地形图。确保测绘资料满足规范要求。1.1.11 桥涵勘测中所依据的现行规范等在不断发展、修改和完善,当这些有关规定明令修改时,应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变动应按程序上报。1.1
4、.12 各阶段的勘测成果处提交纸质文件外,均应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所有桥涵均应附电子照片,并在图中标明设计线位、线路走向及桥涵位置。1.2 各阶段主要任务1.2.1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铁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经调查踏勘后编制。应深入现场,进行重点调查和核对。调查踏勘期间应对控制线路和技术更杂的重点桥渡进行纸上研究或利用航摄像片进行水文判释。对沿线主要河流的水系特征及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搜集必要的有关专业资料,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所需的调查踏勘资料。1.2.2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根据国家批
5、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从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编制。初测期间应深入调查研究既有桥涵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行现场核对,分析,研究。有关桥涵水文方面的资料,均应在初测阶段完成。初测期间应对特大桥、控制线路方案和技术复杂的以及水文、地质复杂地区的大桥,通过桥位和桥式方案的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对一般大中桥,必要时也应适当进行上述比选工作;应通过现场水文勘测确定特大桥、大中桥的设计流量或设计水位和小流域暴雨径流的计算办法;对增建第二线,应提出左右侧和并行或绕行的意见;对既有桥涵提出改建、加固和利用的原则。当水文因素特别复杂时,除汛期内必须进行实
6、地水文观测外,必要时还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应按初测任务书的要求,全面质量良好的完成各项勘测资料的搜集,调查,测量。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桥涵专业必要的初测资料。1.2.3 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现场调查,对局部方案进行比选,采用定测资料编制。定测期间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定审批意见,对初测资料进行调查核对、测绘补充和落实。对初测后发生的较大洪水应进行补测,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确定的改建、加固或利用的既有桥涵,应进一步落实,并应考虑有关地方和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提供所需的定测资料。1.2.4 施工图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应根据
7、初步设计审批意见,采用定测和补充定测资料编制。补充定测期间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对初测及定测资料进行最后的核对和补充落实,勘测方法精度要求同定测。为编制施工图提供所需的补充定测资料。1.3 基本要求131改建铁路桥渡选线的原则和要求与新建铁路相同,但要考虑既有铁路桥涵运营以来的实际情况。1.3.1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的桥涵,原则上应按新建铁路设计标准办理。当既有工程不能满足设计洪水标准时,应根据多年运营和水害情况以及流域内水文特征的改变,确定该工程是否需要改建或废弃。如抬高、扩孔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如地形地物的改变)和养护经验提出酌量降低标准的具体意见及有关比较分析资料,报部鉴定
8、审批。1.3.2 增建第二线设跨河桥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应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13.4在满足运输、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既有桥涵等建筑物;尽可能的少废弃、少改建。仅当影响工农业生产,对铁路运营干扰较大,加固投资较重建为多且加固困难或确实无法加固时,方可拆除重建。1.3.5 既有桥涵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机车和车辆类型的荷载等级及限界要求时:桥涵结构不良、桥涵泄洪能力严重不足、河道冲刷严重、威胁桥基安全、不能满足有关检定规范要求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研究,进行改善、加固或重建。1.3.6 既有桥涵的封闭、缩孔或
9、合并,应慎重对待。须经充分调查研究,确认无水流或水流很小,有可靠的排洪建筑物宣泄洪(包括设计洪水),不至造成堵塞而影响上下游农田、城镇、村舍、道路交通、水力设施等,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决定封闭、缩孔或合并。1.3.7 时性桥涵均应改建为永久性桥涵。正线上的明渠应改建为盖板涵,灌溉用的铸铁管或电缆的钢套管等如能正常使用可不改建。主体工程改建时,对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养护设施,如大中桥人行道、护轨、检查设备、避车台等均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改建或补建。1.3.8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时,铁路与主要道路相交处、繁忙道口以及隧道洞口等视线不良处的交叉点,均应按规定和要求设置立交。铁路与其他道路相交时,必须
10、从全局出发,考虑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照顾现状充分利用既有设施。1.3.9 设置立交桥涵应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不采用下挖建桥涵设泵站排水,在不得已采用下挖设桥涵需设泵站排水时,应在总体性设计规划下与有关专业相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设置地点、使用单位、管理定员、投资分工等问题。并应即时签定协议、纪要或公文,保证泵站按设计运行,不致造成桥涵下积水影响正常通行和桥基安全。在条件允可时,也可考虑设置雨棚防止下雨积水。(2)立交桥涵的孔跨、净空应结合道路的实际发展需要设置,并要求尽可能采用铁路标准跨度或既有的通用图、参考图。(3)大中城市附近的立交桥,应照顾城市发展规划,注意美观,与城市
11、建设相协调。并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的各种地上地下管道及其它特殊要求(如美化、装饰、照明等)。(4)既有线增建立交桥涵,宜充分利用既有股道倒换施工或考虑便线、便桥施工;或采用顶进法施工;但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顶进法施工时,应了解施工单位现有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技术及对施工方法实施方案的意见。1.3.10 凡有水害的桥涵及地段(因洪水危及正常运行和行车安全的),应搜集足够的水文资料,分析水害原因,有效的水害处理方案,提出工程处理措施。1.3.11 对地方或运营单位要求增设的桥涵,经调查核对、确认有必要时,可协商确定,并签订有关协议。1.3.12 对于做行洪论证的河流,其桥涵水文成
12、果不能采用行洪论证结果,而需要在各阶段单独做铁路桥涵水文工作,进行论证结果仅供参考。1.3.13 测、补定测时改线变化过大,导致水文条件不一致,应补充初测水文工作。1.3.14 定测及补定测阶段工点资料中,除既有桥涵及严重水害工点需要照片外,还需增加对新建桥涵位全貌、控制地形、桥位处道路、管线、沟槽、沟流、水塘及其它构筑物拍摄照片要求,做为勘测资料的补充,以便于方案研究、审核、审查提供直观依据。2调查踏勘2.1 资料收集2.1.1 本阶段应收集下列资料:(1)沿线主要河流水系特征、水文、气象、地震基本烈度、自然特征等资料。(2)沿线既有桥涵设计标准、修建沿革、运营情况、实际载重能力、建筑限界、
13、桥涵分布概况、泄洪能力、冲淤情况和各类病害及其原因分析处理桥涵孔径的核对情况等资料。(3)重点桥渡附近河床和河岸变迁资料、上下游水工建筑物的修建与运行资料,桥渡附近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流量及相应水位、流速、糙率、水面坡度、含沙量和测流断面等资料。(4)桥址河道的航道等级(现行及规划)、航道图、航行线位置、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排筏最大宽度和长度以及航道整治规划上下游两岸有关重要建筑物设施及分布情况等资料。并进行通航论证的前期工作。(5)沿线水陆交通地下管线现状及规划、城镇规划、重大建筑、水电设施、文物古迹、农田排灌、水利工程现状及规划国家森林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高新技术及
14、动物保护区等资料。2.1.2 现场调查和核对重点桥渡的水文、通航、大型水利设施、重要交通通道及枢纽、码头设施、地形和地质特征,合理选择桥位。同时核对既有桥梁的状态和病害情况,调查了解可供利用的情况。2.1.3 对于枢纽内的各桥位要搜集桥渡区域的有关水文资料,进行历史洪水、水系漫流、河流变迁、上下游既有水工建筑物和水利规划的调查,同时应对通航情况、流筏流木、漂流物、泥石流、河网地区、内涝地区、岩溶地区、河道深泓线变化、滩槽移位、河床冲淤等进行调查。2.1.4 重点桥渡(枢纽)附近有水库时,应全面调查收集有关水库的水文资料及对铁路桥梁的影响程度。并调查搜集已建、改建水库状况资料及规划设计资料,作出
15、对上游桥梁的回水影响及对下游桥梁的可能溃坝及冲刷评价。2.2 桥位选择2.2.1 桥位选择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专业,根据搜集的各方面资料进行综合比选,提出各个桥位方案和初拟的各桥式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供预可行性研究。2.2.2 地质复杂的特大桥,要配合地质专业作好调查研究,结合地质情况合理的选择桥位。2.2.3 搜集重点桥渡(枢纽)各桥位地理位置图,在重点桥渡(枢纽)位置图(1:100OO-1:50000)上标明推荐桥位及比较桥位的位置、两岸线路走向、有关水工建筑、交通工程设施、文物古迹等。2.3 资料内容与要求2.3.1 对搜集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检查、复核并进行分析研究
16、,提出相应的结论性意见。2.3.2 整理一套完整的水文资料,包括水文基础资料、水文计算单和简略水文成果图。2.3.3 整理沿线主要河流水系特征、通航、水文、气象、地震基本烈度、自然特征等资料。2.3.4 影响改建或增建第二线方案的重点桥渡资料(1)航道等级、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以及航道整治规划、通航论证前期工作情况等资料;(2)桥渡附近水文站的观测资料以及历史洪水调查资料;(3)桥位方案地形图,比例尺L100001:50000;(4)桥址纵断面图,比例尺1:5001:2000;(5)既有重点大桥的历史台帐、病害及现状等资料。(6)桥渡上下游水库设计资料、病害及现状评价。(7)桥
17、渡上下游河道历史变迁资料,河岸线的变化,滩槽变化等资料。2.3.5 重点桥渡绘制桥位、桥式方案图(草图),提出推荐方案与比较方案的有关资料,包括桥址地理位置图、桥位地形图、桥式方案图、与之配套的相关工程示意图等。2.3.6 各阶段的勘测成果除提交纸质文件外,均应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有条件时,重点桥渡应附电子照片。3初测3.1改建既有线桥涵(含水文)勘测3.1.1 本阶段勘测搜集资料及调查核对应包括:(1)调查有关水利、交通、航运及工农业建设、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国家森林保护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输油气管道、动物保护区及其通道战备等资料,并做好调查记录。(2)搜集补充通航河流的航道等级、航道图、航
18、道线位置、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航道整治规划等资料及桥位上下游重要码头等设施情况;(3)搜集养护部门既有桥涵的各种图纸(含竣工图纸)、台帐履历、鉴定书、检算资料、泄洪能力、冲淤情况,同时搜集邻近既有铁路和公路桥涵的档案和排洪情况等资料。(4)搜集既有线桥涵的水文、地形、地质等资料,其中包括洪水观测资料等。(5)搜集有关既有桥涵损坏、缺陷、水害、冻害等情况及养护单位的处理意见和经验,处理效果评价。(6)搜集有关的水库资料,如大坝设计等级、各种频率水位标高和回水曲线、泄洪、溢洪设备尺寸及标高、淤积情况、结冰厚度以及坍岸影响水库大坝现状资料,对上下游的铁路和桥渡的影响,并注意收集水库
19、的改扩建规划等资料(7)搜集有关的泥石流、漫流、内涝、岩溶、冻害等特殊地区的水文资料和养护单位的经验和意见。(8)搜集沿海地段有关的潮汐及沿海海岸线变化、水位上升等资料。(9)搜集地震基本烈度及历年地震对桥涵建筑物的灾害影响资料。(10)搜集有关的气象资料,包括(年、月、日、最高、最低、平均)气温、湿度、降水量及强度、气压、风向、风力、风速、蒸发、日照、雾、雷电、冰、雪、冻害等资料。(Il)改建铁路(包括电化改建)中改扩建范围和严重影响行车及正常运营的病害桥涵,应结合分析运营以来水害资料,提出处理措施;而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病害桥涵,一般亦应搜集资料,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处理。3.1.2 改建既有
20、线时,若既有桥与既有线的平纵断面配合合理,且无明显缺陷,又无足够依据时,不宜轻易改移位置、封闭或缩孔。3.1.3 沿江(河)水文勘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作:(1)凡水害地段,无沿江(河)水文资料者,均应按新线标准,进行水文勘测和资料整理。如已有该项资料,应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补充,遇河道有较大变迁或新增建的建筑物影响路基安全时,应搜集必要的补充水文资料。水害地段如线路高度不够标准,应作出多种方案供初步设计比选。(2)对经40年以上的运营且经大于1/50的洪水频率考验而无水害的地段,河段地形地貌无大的改变,桥梁上下游,又无改建要求时,可不作沿江(河)水文勘测工作。但应有必要的调查分析论证说明。(3)路
21、基有增加沿河防护工程地段,应按新建铁路勘察细则进行水文勘测,并推算设计水位及流速。如由于路基建筑物挤压河床,弃昨或坍塌物堵塞河床而引起水位抬高,则应搜集相应的水力分析所需资料。3.1.4 桥渡水文勘测的重点是核实既有水文资料。缺此资料时,则应进行详细的洪水调查法勘测,改建既有线桥渡的水文勘测,应在桥渡附近选择一个水文断面,并在不受既有桥影响的河段上,再选一至两个水文断面作为流量计算断面,对历史洪水、河流变迁和上下游水工建筑物及水利规划进行调查研究,尽可能搜集建桥以来水文参数和上下游水工建筑物的相关资料,据以计算流量、推求水位、核算孔径。对于流筏流木、漂流物、泥石流、河床冲淤等,应通过调查和勘测
22、取得必要的资料。改建既有线需探明既有桥冲刷情况,冲刷观测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的规定。对于水文条件复杂的大江河流,必要时应进行汛期洪水观测,并尽可能与桥渡附近的水文(位)站建立相关关系,充分利用水文(位)站的既有资料或由流量分析推求水位或直接由高水位分析推求所需的设计水位。结合水文勘测对桥渡河段的河道稳定性(含河床演变可能性)以及建桥与河道内相邻相关建筑物的相互影响作出评价,必要时应作河床演变分析或水工模型试验。对于通航河流,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好通航论证工作:通航论证工作,应委托相关专业单位专门进行,得出通航论证评审通过的结论意见。必要时应作船舶航行模型试验。3.1.5
23、 线路通过水库上下游地区,勘测时应参照新建铁路勘察细则桥涵水文有关条文按水库调查表要求向有关单位搜集水库设计、运营、泄洪及水库坝体质量及运行现状等方面的资料应核算水库在泄洪、冲淤、溃坝等方面对桥涵的影响。3.1.6 大型改河改沟一般不宜采用。但在论证其技术上、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之后,必须进行改河改沟或需列入比较方案时,均应按单独工点收集下列资料:(I)水文资料:进行详细的洪水调查法勘测,对历史洪水、河流变迁、冲淤等进行调查研究,作出详细的水文结论;据以计算流量推求水位、流速等。(2)实测改河改沟中线,并应与线路中线发生联系。应实测的资料有:1)改河(沟)平面图(比例尺1:5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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