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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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高青县突
2、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预案。1.3分级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或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事故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2021年9月19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了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Ul级(较大)和W级(一般)的分级标准(下称分级标准),这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1.4适用范围本预案
3、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管理范围之内的涉及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影响正常交通安全,给社会和人们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1.5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广泛参与、依法依规。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格局。严格依法制订和规范管理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应急准备、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统一指挥、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在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等级,在属地为主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级响
4、应。(3)以人为本、科学施策、快速高效。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信息化平台的辅助决策作用,快速开展应急响应,提高应急效能和水平。(4)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并按规定认真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战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在资源共享机制下,团结合作,与相关部门合力应对各类突发事件。1.6应急预案体系局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体系包括:(1)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5、的总纲,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以局名义发布,并在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牵头制订,主要包括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运力保障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6个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作为附件列入总体预案。(3)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
6、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局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预案由本单位制订印发,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4)基层和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处于生产经营一线的基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并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执行的预案。(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领导机构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
7、:(1)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4)贯彻落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关于应急管理的其他工作。2.2办事机构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环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安环科科长任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2)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3)负责搜集、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有
8、关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精神。(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练。(5)负责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的联络与协调工作。(6)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2. 3工作机构根据事件分类和单位职责,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置道路运输、城市交通、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5个专业工作组,作为交通运输应急日常工作机构。各应急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责任单位及职责是:(1)道路运输领域工作组:由
9、局分管道路运输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由局运输管理科(货运科)、客运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道路运输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建立应急运力保障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车队及相关装备、设备管理,确保遂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负责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运力保障应急预案;指导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道路运输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城市交通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城市交通业务的领导任组长,
10、办公室设在局客运科。由局客运科、汽修科、驾培科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公共交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公共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水上交通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水上交通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港航科。由
11、局港航科和相关企业有关人员组O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以下简称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水上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4)公路管理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公路管理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路政养护科。由局
12、路政养护科、规划建设科、规划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公路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指导各服务所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5)交通工程建设领
13、域工作组:由局分管交通工程建设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规划科。由局规划科、规划建设科、路政养护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应急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4局机关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协调
14、联动机制,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局机关成立综合协调组、恢复重建组和总结评估组,与局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一道共同开展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安环科、法制科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恢复重建组:由局规划建设科、规划科、路政养护科、财审科相关人员组成,规划建设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交通
15、运输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交通运输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总结评估组:由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专家组、局安环科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在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恢复重建组、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
16、后,由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解散。2.5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发生突发事件,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组成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当局作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牵头部门时,由主要领导任现场工作组组长;由其他部门牵头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局可派出一名局领导或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现场工作组组长。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要求,落实行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2)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的现场指挥和调度,提供交通运输方面
17、技术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掌握应急处置动态状况,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4)完成县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3预测和预警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与分级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 1预测预警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诱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突发事件的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等。3. 2预测预警的信息渠道(1)县政府应急管理及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卫健、发改、公安部门发布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2)局属科室、单位提供的可能引
18、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3)其他有关单位及公众发布或提供有关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3.3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分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预警(I级预警)、重大预警(II级预警)、较大预警(In级预警)、一般预警(W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I级(红色)特别重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11级(橙色)重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
19、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以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III级(黄色)较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市以内;急需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IV级(蓝色
20、)一般。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主干线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急需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3. 4预警信息报送与处理(1)预警信息核实与确认。局属各科室、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加以记录和核实,判定预警级别,按规定向局领导报告。对可能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按程序向县
21、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相关信息。(2)信息发布内容和渠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授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通告相关信息。要积极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合作,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信息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3)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各相关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下列措施: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22、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对客货场站、水上设施、施工工地及主要道路等主要部位和环节的巡查维护。4应急响应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健全应急处置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 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流转和报送应遵循及时快速、准确高效、分级报告的原则。(1)报告的责任主体。突
23、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局和相关单位报告。当地服务所、相关局属科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2)报告的时限和程序。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级别的事件,事发地服务所或局属相关科室要在事发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县局;事发后45分钟内必须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比较敏感的一般突发事件详细信息须在80分钟内上报。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45分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应先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允许时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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