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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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河南省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18】1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9月8日河南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统计事业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统计人才队伍,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根据中
2、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统计专业人员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统计专业人员到相应统计岗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
3、报参加职称评审。第四条统计专业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分别为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参加统计专业业务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正高级统计师采取评审的评价方式。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六条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第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第八条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第九条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第十条申报高
4、级统计师评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者河南省一次性有效的成绩证明;(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三)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相应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第十一条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5、(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二)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可依据相应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职称。(三)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统计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十二条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一)系统掌握统计和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二)了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通晓中华人
6、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各项配套法规,熟悉统计制度、方法。(三)了解国内外统计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四)学术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统计专业学术论文(限前2名)两篇以;或在省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有价值的统计专业论文3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2、正式出版过统计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3、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统计专业研究课题获省(部)级三等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成果奖(限前5名)。4、作为主要参加者,制定的部门或行业综合性统计制度、撰写的统计调查分析报告或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或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二、专业工作经历(
7、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长期从事统计制度设计、统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对其他统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工作指导。(二)在大中型企业担任总统计师,或担任企业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在统计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三)主持过县以上或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或大规模统计调查任务。三、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一)工作业绩突出,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以来,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者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二)组织统计资料编辑工作。组织编辑3本(年)全国、全行业(部门)、省级统计资料,或者4本(年)地市级统计资料,或者5本(年)县级、企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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