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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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2021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定义14图纸资料15原材料及零部件46工艺认可及试验设备47设计技术要求48型式试验99单件/单批检验1210其它151适用范围i.i本指南适用于饱和潜水系统配置的自航式高压逃生艇的认可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2.1 自航式高压逃生艇的认可和检验依据如下:(1) 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2)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3) CCS材料与焊接规范;(4) IMO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MSe.47(66)及其修正案;(5) IMO潜水系统安全规则(A.536(13)及修正案;(6) IMO救生设备试验建
2、议(MSC.81(70)及其修正案;(7) IMO高压撤离系统指南与规范(A.692(17)03定义7.1 自航式高压逃生艇:系指搭载能够容纳规定数量潜水员并配置生命支持系统及生活设施的高压逃生舱,安置在母船上通过释放和回收装置下水和回收,搭载艇员具有在海上自主航行能力的救生艇,以下简称高压逃生艇。7.2 高压逃生舱:系指在高压状态下用于安置和转移潜水员或其他人员的由耐压壳体围蔽而成的舱室,通常具有控制舱室内外压差的装置。7.3 高压撤离系统:系指潜水员在高压状态下从饱和潜水系统中安全转移到能进行减压的场所所需的全部装备总称。7.4 生命支持系统:系指为高压逃生艇内的人员提供安全生存环境所必需
3、的储气/供气、有害气体去除、环境调节与控制、应急支持等系统以及生活设施的综合。7.5 吊放系统:系指释放和回收高压逃生艇所需要的装置和设备。4图纸资料应向CCS提交如下图纸及技术文件:4.1 总体和结构部分:(1) 技术规格书;(2) 总布置图;(3) 高压逃生舱总图;(4) 高压逃生舱布置图;(5) 高压逃生舱焊接示意图;(6) 各部分主要零部件图;(7) 高压逃生舱吊装图;(8) 高压逃生舱强度计算书;(9) 高压逃生艇结构图(包括横剖面图、铺层图);(10)浮力材料布置图;(Il)浮力材料体积计算书;(12)静水力曲线图;(13)型线图;(14)稳性计算书(包括轻载、满载、破漏通海、倒浮
4、状态稳性);(15)艇体结构强度计算书;(16)释放装置及其布置图;(17)操舵装置及其布置图;(18)属具清单;(19)座位布置图;(20)门窗及开口的布置图;(21)发动机、轴系、螺旋桨的布置图;(22)解缆脱开装置及其布置图;(23)供气系统布置图;(24)洒水系统布置图;(25)成型工艺文件;(26)主要材料清单;(27)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4. 2机械部分:(1) 系统原理图;(2) 材料规格;(3) 管系计算书;(4) 设备明细表;(5) 生命支持系统说明书;(6) 生命支持系统原图;(7) 生命支持布置图;(8) 呼吸气、氧气系统和Co2去除系统管系和容量计算。4.3电气部分:(
5、1) 电气说明书;(2) 总图;(3) 面板布置图;(4) 技术条件;(5) 电气原理图,包括配套电器规格明细表;(6) 电力系统图,或者单线图;(7) 电力负荷计算书,和/或蓄电池容量计算书;(8) 电力推进装置单线图和控制原理图(如适用);(9) 主要系统(生命支持,通信,导航,探火,照明等)的系统图;(10)主要电气设备布置图;(11)电气设备明细表;(12)外部接线图(如适用)。4. 4消防系统:(1) 消防系统说明书;(2) 防火、探火、灭火装置布置图。4. 5CCS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增加送审图纸资料的范围。5原材料及零部件4.1 产品原材料与零部件应满足CCS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4
6、.2 对于CCS现行规范要求无法覆盖的高压逃生艇特殊材料、零部件或产品,应经CCS同意方可使用。6工艺认可及试验设备6.1 生产制造高压逃生艇所需工艺认可要求应满足CCS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6.2 用于测量及试验的仪器均应在校准有效期内。对于气体浓度测量仪器,还应在试验现场使用相应标准气体进行校准。7设计技术要求7.1 高压逃生艇7.1.1 一般要求7.1.1.1 除下述7.1.2另有规定外,高压逃生艇的制造材料、结构强度、机械装置等应满足LSA规则、救生设备试验建议对全封闭耐火救生艇的要求。7.1.1.2 高压逃生艇还需满足高压撤离系统指南与规范中对自航式高压救生艇的所有适用要求。7.1.1
7、.3 高压逃生艇应按CCS产品检验指南中对救生艇(L06)的要求进行型式认可,并签发产品证书。7.1.2 特殊规定7.1.2.1 从下达撤离指令到将潜水员转移到高压逃生艇内并完成释放准备的总耗时不应超过15分钟。7.1.2.2 从下达释放指令到高压逃生艇水上航行至距离母船100m的总耗时不应超过30分钟。7.1.2.3 高压逃生艇上应为每位艇员配备1件救生衣/救生服。7.124高压逃生艇上应配备足够的食品与饮用水,至少满足艇上所有人员72小时的生活需求。7.1.2.5高压逃生舱的人员出入舱口的内径一般不小于600mmO7.2耐压壳体7.2.1 设计7.2.1.1 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符合CCS潜
8、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4章和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3篇第6章的相关规定。7.2.1.2 最大工作压力根据最大工作深度确定。7.2.2 材料7.2.2.1 耐压壳体的钢材、铸钢件、锻钢件、钢管等材料的使用应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第1篇和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6章第2节的要求。7.222规范规定以外的材料,须经CCS同意,可按照公认的标准验收。7.2.3制造与工艺7.2.3.1焊接压力容器的生产和制造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制造厂进行,并应得到CCS同意后方可生产制造。7.23.2耐压壳体的制造应符合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7章第2节的要求。7.233制造厂在首次制造耐压壳体或采用新的焊接工
9、艺时,应按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第3篇第3章进行焊接工艺认可试验。试验用缺口冲击试样应制备4组(每组3个),缺口位置分别位于焊缝中心、熔合线、距熔合线2mm和距熔合线5mm处。7.2.3.4耐压壳体制造时,应向CCS提交焊接工艺规程供审查,焊接工艺规程除应符合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7章第3、4节的要求外,还应满足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第3篇焊接的有关规定,从事焊接工作的焊工应持有CCS颁发或认可的焊工资格证书,且只能担任与其合格类别相应的焊接工作。7.2.4检验与试验724.1 承受内压力的耐压壳体,经无损检测等检验合格后,需进行内压试验,对于配有水密插件的耐压壳体,则应在安装水密插件后进行,
10、对需要进行热处理的,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保压至少20分钟。试验后,受压元件金属壁及焊缝上无渗漏,且无异常响声和可见残余变形。724.2 和浮力724.2.1 逃生艇应具有足够的稳性,且能自行扶正。应考虑较大的扶正力矩对潜水员的影响。还应考虑需在顶部进行海上回收工作的设备和救援人员对稳性的影响。724.2.2 逃生艇应具有足够的储备浮力,以携带必要的救援人员和设备。733拖曳点的位置应能避免因拖曳而意外倾覆。如附有拖缆,应将其夹住或固定在艇上,并且尽可能不被钩住。应在艇上设置连接点,以便将其固定在救援船上。724.3 支持系统724.3.1 供设施使高压逃生艇内所有人
11、员在所有预计环境条件下,并在载有最多和最少潜水员时均处于热平衡状态和处于安全和可呼吸的气体环境中。在确定必要的生命支持时间和数量时,应考虑到地理和环境状况以及在这种状况下氧气等气体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生成情况。在确定所需气体量时应考虑到因使用需排出高压逃生艇外的卫生设施和递物筒操作而引起的气体损失。应考虑低体温症的影响,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确保提供的装置在所有设定情况下的有效性。但在任何情况下,该装置的自主生命支持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724.3.2 逃生艇待命期间,应始终保持高压逃生舱内处于适用的气体环境下,可采用支持母船或平台上的饱和潜水系统对其进行加压、保压和换气。高压逃生艇自带的自主生命支
12、持系统应独立于支持母船或平台上的饱和潜水系统。自主生命支持系统应供应适当的呼吸气体以保持高压撤离舱内的压力。724.3.3 生命支持系统应配备两套独立的供气系统向高压逃生舱供应充足的氧气,且其部件应适用于供氧服务。充足的氧气按每位潜水员30l/h(标准大气压下)的消耗率予以考虑。氧气至少要储存在两组独立的气瓶中,其供气管路应分别贯穿进高压逃生舱耐压壳体内。贯穿布置应使单一事故导致两路贯穿件同时失效的可能性降至最低。724.3.4 适当位置安装相应设备,确保生命支持系统工作期间将高压逃生舱内气体环境中的二氧化碳水平保持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氧化碳去除系统应充分冗余配置。724.3.5 热平衡在生命支
13、持系统工作期间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高压逃生艇应配备潜水员加热设施。诸如被动的绝热、主动的或再生法加热潜水员呼吸气、通过加热服温暖潜水员等方式都可被接受。746如预计可在高压逃生艇内为潜水员减压,应提供必需的设备和气体,包括治疗用的混合气,以使减压过程能安全地进行。724.3.7 外部安装的任何控制装置和设备外,还应在高压逃生舱内部配备适当控制装置,保证向舱内人员在最大工作深度的任何水深下提供并维持适用的呼吸混合气。凡可行时,控制装置均应做到操作人员不必取下座位安全带便能操作。724.3.8 高压逃生舱外部所必需的任何仪器外,还应在该舱内提供用于监测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分压并能在生命支持期间内进行
14、操作的适当仪器。724.3.9 IwJ压逃生艇内提供足够的食品和水。特别是在确定应提供的水量时,应对预期的作业区域和环境状况给予考虑。724.3.10 系统应配备供受压情况下的装置内所有人员使用的足够数量的面罩。高压撤离装置应设有应急生命支持系统供应适当的呼吸混合气,以便当高压逃生舱气体环境恶化时确保所有潜水员能通过内置呼吸系统的面罩进行呼吸。应急生命支持系统应独立于上述的自主生命支持系统。系统能力的计算应基于每名潜水员静息时151/min(标准大气压下)和轻工作时301/min(标准大气压下)。除高压逃生艇上自带的足够气源外,呼吸混合气还应有来自支持母船或平台上的气源接口。724.3.11
15、高压逃生艇外部及在易于接近处设置用于提供应急热水或冷水及呼吸治疗用混合气的管接头。管接头应有清晰和永久性标志并予以适当保护。用于应急服务的管接头应符合IMCADO51高压撤离系统接口要求的规定。724.3.12 用于通过火灾现场的高压逃生艇,其呼吸气瓶和管系及其它必需设备应予以充分保护。此外,热绝缘材料应是无毒的并适合此目的。724.3.13 逃生艇释放前,应为高压逃生舱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呕吐袋、纸巾、废物袋以及所有必需的系统和装置的操作说明。724.3.14 高压逃生艇的高压逃生舱内设有生活污水的收集或排放布置。该布置应能防止在高压救生艇释放、回收或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意外泄漏导致舱内失压。
16、能将生活污水排出舱外的冲洗式马桶应设有联锁装置防止使用中进行冲洗。724.3.15 高压逃生艇的生命支持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机械与设备及其管路系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8章和第9章中的适用要求,具体包括:(1)第8章中的8.1.2、8.1.3、8.143、8.2.4、8.338.3.2、8.3.3、8.4.1.2、8.4.28.431、851.1、8.5,4.28,6.1-8.6.4.891.1、8.9.2.1;(2)第9章中的9.1.29.1.5、9.2.19.2.6、931.1、933.1。724.4724.4.1 1建造和安装使用的材料应尽可能是不燃和
17、无毒的。724.4.2 高压逃生艇中提供适用于至最大工作深度的所有水深条件的灭火系统。724.4.3 计为漂浮式并可穿过火场用于运输潜水员的高压逃生艇,应尽实际可能设有用于外部冷却的水喷淋系统。724.5 装置724.5.1 电气设备和设施,包括电力供应装置,应适合其预期工作环境。高压逃生舱内的电气设备应适合在高气压、高湿度和海上环境使用,环境条件见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入级规范第10.1.2o724.5.2 逃生舱内电气设备的最高电压应符合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入级规范第10.1.3的规定。724.5.3 逃生艇及撤离所需设备应由船舶主电源和应急电源供电。724.5.4 逃生艇应设置两个足以在生命支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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