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3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113-89-01-6283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县(区)龙潭街道水泥厂路185号地理坐标(119度4分40.秒,32度10分34.3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6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
2、门(选填)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栖行审备202367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a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情况南京市龙潭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市龙潭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南京市环保局审查文号:宁环建(2012)71号一、规划相符性根据南京市龙潭新城总体规划(2010-20
3、30),规划范围:西至七乡河、北至长江、东南至南京市界,总面积约112.4平方千米(其中长江水域17.60平方千米)。龙潭新城产业发展引导规划: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及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下一代汽车为主的先进制造业,适度发展综合服务及以新材料和新能源为主的新兴产业,限制重化工业的发展。新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规划中提出:二类工业用地位于汤龙路两侧地区以及少量现状保留的中国水泥厂、大唐电厂等零散用地,用地规模512.11公顷,发展制造业、港口相关加工业,同时承接部分其他地区转移的二类工业。划规环影评符性析 规及划境响价合分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水泥厂路185号,根据土地证可知本项目
4、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般固体废物,符合产业发展引导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南京市龙潭新城总体规划。二、规划环评相符性根据南京市龙潭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范围西至七乡河、北至长江、东南至南京市界,总面积约116.9平方千米(其中长江水域21.7平方千米)。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及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下一代汽车为主的先进制造业,适度发展综合服务及以新材料和新能源为主的新兴产业,限制重化工业的发展。龙潭新城四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情况见下表。表龙潭新城四区划定一览表类型面积管制范围管制要求禁建区45.37平
5、方千米,占用地的38.8%龙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部分位于龙潭新城),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部分位于龙潭新城),滨江公园,青龙山、七星山等重要山体,七乡河、三江河、便民河等水域及重要河流两侧的郊野绿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不适宜建设区严格禁止与限制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非经特别许可严格禁止集中的城镇建设和与生态保护及修免无关的建设行为;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限建区19.7平方千米,占用地的16.85%杨家沟、双纲河、便民河、靖安河等两侧的滨水保护地带、城镇绿化隔离带、高压走廊等基础设施防扩区、
6、宁扬S5线防护区、一般农田、远景城镇发展备用地等严格禁止与限制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非经特别许可严格禁止集中的城镇建设和与生态保护及修复无关的建设行为;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适建区39.33平方千米,占用地的33.64%尚未开发建设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地区,主要包括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依照规划合理安排适建区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大力度促进适建区内已批未建土地的开发和消化进程,对久未开发的闲置土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已建区12.
7、54平方千米,占用地的10.73%己经进行建设开发的各类用地积极推动城区的整治改造提升,适度提高中心地区和主要交通通道沿线的开发强度,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引导用地结构优化,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建设环境,提高建成区环境品质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般固体废物,有利于推动城市的整治改造提升,符合产业发展引导规划,在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属于“已建区”,符合用地规划。他合分肝其符性析一、“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网74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项目南侧2.1km处的“宝华山国家级
8、森林公园”。因此,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会导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关于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与青龙山生态公益林的说明,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综上,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项目
9、所在区超标污染物为区域达标可通过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治理等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特征因子补充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l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声环境: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
1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0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综上,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管控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水泥厂路185号,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要求,且本次不新
11、增占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总量上限要求。水资源及能耗:本项目不新增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统一供给,区域电网可满足项目要求,项目无其他自然资源消耗,并不会突破区域供应上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
12、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港口码头和过江通道项目。是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是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13、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是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水泥厂路185号,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是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
14、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保留区内;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是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设置排污口,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不新建排污口。是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是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
15、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是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本项目产品属于建材类,利用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是染项目。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产能,不属于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且化工行业。是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
16、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是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在“一、河段利用和岸线开发;二、区域活动;三、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均明确了具体的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长江河段、岸线范围,不属于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项目,因此本次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二、区域活动;
17、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进行对照分析,相关内容分析如下:表1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建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二、区域活动1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不涉及是2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化工项目是
18、3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是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是5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是6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产品属于建材类,利用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产能,不属于
19、新是建、扩建高污染项目。7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是8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分布是三、产业发展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是10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是1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
20、及是12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是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属于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1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
21、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与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相符。是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南京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12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水泥厂路185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龙潭新城园区(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戈人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生产工
22、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先进,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及资源利用率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有利于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3)禁止引入:专业电镀、有替代工艺的含鼠电镀、恶臭以及高毒性、高危险性、高污染性等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较多的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区域应加强防火安全,区内企业在设计和施工时,严格按照工程设施规范要求,安装设施相应增设备用设施和应急处理事故池。(2)风险源企业各安全放空阀和易腐蚀处的防护阀必须定期换新;各危险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对设备的事故多
23、发部位与仪表加强巡视、检查。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属于禁止发展项目。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将按要求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加强防火安全,定期巡视、检查设备。目用明止汰能。项使家禁淘用备本不国令和的设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单”管控要求。二、与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6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63号),项目总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水泥厂 有限公司 水泥 协同 处置 一般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18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