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全书常见时间考点汇总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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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建法规全书常见时间考点汇总20日/工作日(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2)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4)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人拖欠工资黑名单: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
2、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行政许可实施期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l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8)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3、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8日/工作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文件提交、审核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0H/1个月(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2)建造师证书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4、文件订立书面合同。(4)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事故处理时限: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So(7)安全事故补报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8)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9)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
5、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10)行政执行措施中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11)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1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注: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13)企业在建筑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
6、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14)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15)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1个月内,可以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
7、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7)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8)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第二个月一第十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二个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9)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0)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22)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45BQ)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
9、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2)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2000万元一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2个月/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2)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0、(注: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4)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5)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6)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3个月/90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人缺陷责任期。(3)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
11、(4)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6)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接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在保证延期申请的前提下,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8)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
12、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9)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10)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QI)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
13、期3个月。(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1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1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5)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1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17)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14、,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0天(1)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其他两种情况: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6个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对于初步审定商标使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的,任可人都可以向商标
15、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核实后启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5)开工报告制度: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
16、告的批准手续。(6)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8)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9)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10)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11)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
17、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2)劳务派遣: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3)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Q)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
18、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15)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等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注: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1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Q7)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6个月后发现新证据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
19、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狗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18)诉讼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19)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20)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7个月(1)注册建造师: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或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
20、部门。(2)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1年/12个月(1)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2项),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5)用人单位自用
21、工之目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7)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9)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昔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QO)租赁
22、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1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12)用人单位未接以上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23、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4)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15)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地域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
24、地方除外。(16)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17)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1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8)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19)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20)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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