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设备组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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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制药设备组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奥星制药技术设备(南京)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制药设备组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320115-89-02-1096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东经183356.169”,北纬31。4949.36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70、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
2、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谡真)2301-320115-89-02-109622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3环保投资占比(%)13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利用现有厂房180m2闲置区域,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大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地表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无需
3、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Vl,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海洋:本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无须设置海洋专项评价。5)生态: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须设置生态专项评价。6)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因此不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审批机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2007)5号)。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滨江新城发展定位为:苏皖沿江城镇节点,滨江生态工业新城,江宁西部片区中心。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总体指
5、导,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实现由“近郊工业区”向“综合性新城”的转变,将滨江新城建设为苏皖沿江地区生态型产业新城;积极实施“新城带动、园街联动”战略,促进新城与农村地区的分工协作,将滨江新城打造成为引领江宁区西部片区全面发展的增长极。滨江开发区坚持以打造“环保生态型现代工业新城”为定位,以建设一流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吸纳与港口关联度较大的基础产业、临港工业,积极接受南京主城区机械、电子和纺织等产业的转移,构筑承接国际产业链转移的平台。本项目属于制药专用设备制造,不在禁止和限制行业类别,与产业定位不冲突,与规划相符。二、与规划环评及其环评批复相符性分
6、析根据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l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苏环管(2007)51号),滨江开发区产业定位为: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项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滨江新城。工业区引入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7、入区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三致”物质、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不使用及排放放射性污染及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不排放“三致”物质,不在禁止引入清单内,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环评批复相符。三、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9号),江宁滨江新城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主要
8、包括微电子、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高效节能等相关技术产业类型的项目;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的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新(扩)建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D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
9、运。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制类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属于制药专用设备制造,不属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中禁止引入与限制引入名单,本项目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V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
10、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其他手三性分单(2022年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依据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属于江宁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对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12022)7号)、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
11、制的产业。本项目已于取得了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江宁审批投备(2023)29号,项目代码:2204-120119-89-05-960338)。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2 与土地政策符合性表1相关符合性分析表名称内容相符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位于滨江经济开发区,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内。相符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12、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范围内。相符房产证,苏(2019)江宁不动产权第0035211号工业用地相符因此,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满足相关土地政策要求。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3.1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兀O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南京市重点管控单元(江宁区
13、-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如下表所示。表2相关符合性分析表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3)限制引入: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4)禁止引入:电镀、电路板生产;排放含汞、珅、镉、铝、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
14、酸洗、涂装新(扩)建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项目。本项目属于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符合相关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
15、,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H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1)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落实企业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4)本项目距离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较远,废气排放量较小
16、。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1)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3.2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
17、0)1号),江苏省最终确定了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0本项目不在其生态红线范围内,距离最近生态保护区域子汇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1900mo表3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空护名态保域生间区称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态管域生间区离距空控距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子汇洲饮用水源地保护
18、区用水保区饮水源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卜.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62.76E1.9km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Ill范围Ill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要求。3.3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项目所在地六项污染物中。3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南京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防控、VO
19、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围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面源等各类污染源实施重点防治,南京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将持续改善。2022年南京市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l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而水质均达到II类。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
20、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0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4 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号,地处长江中下游经济带,基础配套设施齐备,水电热供应充足,本项目用水、用电全部依托园区现有资源,且用水量、用电量较小,不超过当地资源
21、利用上线。项目租赁其他企业厂房,为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面积,保留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3.5 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江宁区禁止新(扩)建类项目。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4相关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
22、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长江通道项目,符合要求。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江经济开发区,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要求。3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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