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档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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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8附表69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通知书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协议和用地材料附件5现有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附件6排污许可登记回执附件7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8现有项目验收材料及监测报告附件9环评工程师看现场图片附件10环评合同附件11委托书附件12检测报告附件13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4明确不存在未批先建附件15现场勘察记录表附件16环评报告公示截图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附图3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
2、图附图4建设项目生态空间管控位置图附图5与高淳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提档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5-320118-07-02-1442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地理坐标(119度0分16.261秒,31度15分16.2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43.生物质燃料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6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F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南京市高淳区
3、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高行审技备202238号总投资(万元)329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比(%)8.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是口闲用地面积(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车间1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其他建设内容利用2019年租赁的61亩中的剩余用地建设,厂区总用地面积为62463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车间1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其他建设内容利用2019年租赁的61亩中的剩余用地,建设“提档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高淳区固城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1月7日出具的地块情
4、况说明并对照高淳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5),本项目厂区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七入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其他符合性分析号),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3、三线一
5、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南京盛佳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96号),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侧的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侧的花山生态公益林。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相关要求。表1.1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的位置关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相对位置关系最近距离(km)备注花山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固城湖畔花山林区的生态公益林(面积2公顷以上的连片林带),包括高淳监狱,固城镇桥头、花联、蒋山、九龙、前进村等区域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5.77W3.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源质护水水保高淳区境内胥河范围2.32N4.6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水质水源保
7、护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范围为:东南至固城湖堤,西至永胜坪堤,北至永联坪堤24.20W6.6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本项目为提档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和钢筋冷拉调直工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二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至收集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不外排;新增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
8、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符合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南京盛佳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项目用水依托公司现有供水系统。本项目新增用水量191.4ta;新增用电量30万千瓦时/年。本项目新增用水、用电量较少,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提档升级智
9、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和钢筋冷拉调直,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等进行说明,项目未被列入上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表1-2所示。表1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表序号政策文件是否属于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不属于相符2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相符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
10、止类和许可准入类不属于相符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1式行,2022年版)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相符性4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5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6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11、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相符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7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12、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8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
13、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建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10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于流岸线三公里范Ifl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长江千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于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相符1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且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项目
14、相符1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项目相符13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14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相符15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15、,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16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7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18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为C25
16、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不属于以上高污染项目。相符19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化工定位的园区内,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20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2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提档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和钢筋冷拉调直,不属于以上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17、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相符2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2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24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2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
18、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4、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8日),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高淳区固城街道,属
19、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高淳区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3和表Mo表13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序号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相符1空间布局约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川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是2染排管空污物放拄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域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是3境险控环风防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表。是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
21、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燃料。是长江流域管控要求1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是2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
22、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黄花路56-1号,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本项目行业类别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是3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域平衡是4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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