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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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工业高质量发展,重振江山工业雄风”战略,根据形势变化需要,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供科学支撑。按照省市“亩均论英雄”改革要求,结合江山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影响,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对象江山市范围内国有工业用地上的工业企业(含小微园内企业),除公用工程类企业、新成立企业、新供地建设期内新企业、因政策性搬迁影响的企业经申请可不参与评价外,其他全部要参与评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评价年度(指启动评价工作的上一年度,下同)统计年报企业
2、为准。承租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等级跟随宗地主(小微园内企业除外)。新成立企业指注册未满2年的企业,新供地建设期内,原则上指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3年,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二、评价指标(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全员劳动生产率。(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三、计分方法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其评价指标分别计分。对2012年以来首次入统浙江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与规模以上或规模以下工业企
3、业进行评价(若未选择,则自动纳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单项指标得分之和乘以修正系数,再加上加分项。单项指标得分为该指标评价年度的数据除以基准值再乘以权重。(一)指标权重设置。综合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亩均增加值占22%,单位能耗增加值占15%,单位排放增加值占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占13%,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o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80%,亩均营业收入占20%o(二)指标基准值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21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6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L6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30万
4、元/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3%,全员劳动生产率30万元/年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5万元/亩,亩均营业收入100万元/亩。(三)计分规则。亩均税收指标最高得分为权重分的2倍,其他单项指标最高得分均为权重分的1.5倍,最低为。分。评价年度未持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企业,单位排放增加值得分按权重分1.5倍赋分;其他某项指标或所涉及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四)修正系数。对入库税收超千万元的企业给予一定修正系数,单项得分相加后乘以修正系数,1000万元(含)一3000万元,3000万元(含)一5000万元,5000万元(含)一1亿元,1亿元(含)以上
5、的,分别乘以1.1.1.2、1.3、1.4的修正系数。(五)分行业亩均税收超额加分。规上企业,亩均税收超过对应行业基准值的(无基准值的按30.5万元/亩),每增加1%加0.1分;规下企业,亩均税收超过8万元/亩,每增加1万元/亩加0.4分。本项最高加10分,该项加分在系数修正后计入。行业基准值根据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最新版,下同)要求确定。(六)其他加分。各项加分均在系数修正后计入。1.优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加3分。获得金梧桐奖的企业,当年加2分。境内外上市企业。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上市,加10分;对申请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北交所上市的企业
6、,从进入辅导备案至成功上市(最长3年),加10分。本项最高加10分。获得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加10分。本项最高加10分。专精特新和出口名牌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荣誉在有效期内的加5分;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获省级出口名牌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衢州市级出口名牌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5分。农产品加工类龙头企业。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衢州市级加1分。2 .企业技改项目。根据评价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以500万元得1分为基数,每增加1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高加10分。3 .企业创新发展。实行亩均研发加分,
7、对于评价年度内亩均研发排名10%的加3分,10-20%的加2分,20-30%的加1分。鼓励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根据评价年度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以500万元得1分为基数,每增加100万元加(H分,本项最高加10分。4 .企业绿色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光伏自发自用及购买绿电使用量占全年用电量5%(含)一10%的加1分,10%(含)一20%的加2分,20%(含)一30%的加3分,30%(含)一40%的加4分,40%(含)以上的加5分,最高加5分;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或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分别加5分、2分,最高加5分。四、分类设置(一)分类类别和比例。按照规模以
8、上工业企业分A、B、C、D四个等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B、C、D三个等级。规上工业企业:1. A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20%(含)。2. B类:综合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70%(含)。3. C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97%(含)。4. D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末3%。规下工业企业:1.B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前50%(含)2 .C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51%-93%(含)3 .D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末7%的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0分的,以及未经项目决策咨询、备案等程序自行租赁场地生产的,直接定
9、为D类,不占排名比例。(二)分类调整规则。以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基础,先按比例分类,再按相应规则调整,分类比例不随调整情况变化。调整顺序原则为:先定档,再提档,后限档、豁免。对同一企业符合多个分类调整规则的,按调整顺序执行。具体定档、提档、限档、豁免企业名单,由企业属地管理机构审定。1 .定档。列入A类情形:新企业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自取得土地起(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的3个评价年度内(另有合同、协议等特别约定建设期的按约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含)以上且评价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5000万元(含)的,直接定档为A类。存量企业评价年度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1
10、亿元(含)的,直接定档为A类。列入B类情形:新企业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自取得土地起(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的3个评价年度内(另有合同、协议等特别约定建设期的按约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含)以上且评价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3000万元(含)的,直接定档为B类。存量企业评价年度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5000万元(含)的,企业评价等级未达B档的直接定档为B类。列入D类情形:(1)评价年度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2)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20亩(含)以上的,自取得土地(通过出让的,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收购兼并、拍卖等方式,以过户时间为准;)的第5个评价年度仍未上规
11、的工业企业。其中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亩(含)以上的企业除外。2 .提档。评价年度内有工业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3000万元(含)的企业评价等级提一档,定档已列入B类的企业除外。3 .限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内研发投入为0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评价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案件,以及未完成年度安全隐患整改任务,重大统计违法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4 .豁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D类:(1)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公用工程类企业。(2)企业入驻小微园未满3年
12、的。(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农业企业。(4)新成立未满2年的工业企业。(5)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3年的企业(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首次通过收购兼并、拍卖等方式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2年的企业(以过户办证时间为准)。另有特殊情形的视情况而定。(6)对新升规未满2年的企业,上市(含辅导备案、报会排队期)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因政策性留抵退税等特殊原因导致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7)其他上级或市政府规定的情形。5.其他。(1) “一地多企”情况。在同一产权所有人(共同产权所有人或集团公司)的同一块土地上,注册有多个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如企业间存在关
13、联关系并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审核通过后,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合并租赁企业相关经济数据评价(经济数据合并仅适用于评价指标计分,不适用于修正系数、亩均税收超额加分等加扣分事项、分类调整规则中经济指标),合并评价时租赁企业仍以独立法人进行评价;控股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公司控股关系,由土地产权所有人提出土地分开评价申请,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确认后进行评价。(2) “一企多地”情况。需将企业所有实际用地进行合计后评价。五、评价流程(一)评价对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确定辖区内所有国有工业用地工业企业名单,其中近2年首次新升规企业要专门注明,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将企业信息(包含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
14、码、行业分类、规模类型)录入综合评价平台。辖区内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做好配合。(二)数据采集。1 .企业职责。负责在综合评价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其中,按规定可不参评或合并参评企业,也要如实填报数据信息和提出申请,并报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平台审核,经亩均办确认后列入。2 .乡镇(街道)、开发区及部门职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平台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在江山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平台录入、核实数据,审核“一地多企”情况下的合并和土地分开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统计局:负责核实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营业收入、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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