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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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本公示稿)项目名称: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红复玻璃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4-320118-07-02-40074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8号地理坐标经度:118度55分55.746秒,纬度:31度20分35.22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O技
2、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技备(2022)65号总投资(万元)216环保投资(万元)108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
3、告书审批机关:江苏省环保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1、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及布局: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严格控制进区工业项目,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度选择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规划主要分为两个片区:产业区和生活配套区。产业区内主要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用地布局: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
4、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商务轴一级石固河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规划工业用地12.11平方公里(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6.15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4.25平方公里、绿化用地4.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12%、20.88%、14.43%和14.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本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的生产项目,属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允许入园的主导产业(新型材料),符合规划布局的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江苏高淳经济开发
5、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满5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需再次编制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现跟踪评价正在编制过程中。项目现依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表I-Io表1”本项目与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一相符性苏环审201516号1严格园区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原环评批复和最新环保要求进行园区后续开发,合理本项目属于园区发展的主导产业(新型材料),相符筛选入园项目,按规划布局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大、清洁生产
6、水平高、污染轻的企业;加强区内现有企业的整合和改造升级,优化生产工艺,构建上下游产业链,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南京昂扬化工有限公司和南京神柏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应维持现有规模,并于2015年3月前进行搬迁或引导企业转型;强化对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惠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生物医药企业的环境管理,禁止改扩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属于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大、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轻的企业。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合理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议企业建成后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
7、证。2优化开发区用地布局。开发区应根据高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调整用地布局,制定用地计划。根据开发需要,制定村庄搬迁计划,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南区不符合高淳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的4家企业,应于2015年12月前完成搬迁。本项目位于高淳经济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相符3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南区于2015年6月底前实现企业污水全部接管,于2015年底实现生活污水全部接管。推动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回用途径,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国电电力高淳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园区集中供热。本项目废水可接管进入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8、本项目不涉及集中供热及中水回用。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批复(苏环审201516号)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O2Ol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布局关系见表l-2o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级保线追家态红晶国生护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面反国级态护线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称1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高淳区水源
9、水质保护/高淳区境内漆桥河范围/0.780.78E1.9km2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高淳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游子山区块(包含三条垄片区)和花山区块。游子山区块坐标为118059,23,E至119o05,10E,31o20,03,N至31o2237N;花山区块坐标为118o55,23nE至118o59,22,E,31。1352”N至31o18,041,N24.1312.6536.78E6.2km根据表1-2所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东侧6.2km处的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侧1.
10、9km处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建设区域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均无相交区域,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南京市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如下:PM2,浓度年均值为28gm3,达标,司比下降3.4%;PMIO浓度年均值为51gm3,达标,同比下降&9%;Ne)2浓度年均值为27gm3,达标,同比下降18.2%;SO2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下降10.0%;(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
11、170gR超标Q06倍,同比上升L2针对所在区域不达标区的现状,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靶向发力,通过强化协调联动、实施精准管控、狠抓举措落实,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南京市修订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出台了史上最严“治气攻坚40条措施”,完成了151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以进一步改善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12、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官溪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结果,水质达标。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0.IdB;交B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0全市功能区噪声
13、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引用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结果,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监测点位噪声值均在标准范围之内,当地区域声环境总体质量良好。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项目用电由开发区电网所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
14、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及对照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负面清单内项目,本项目不在其负面清单内;本项目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分析,见下表。表14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15、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江苏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中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5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不在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
16、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中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二、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区域。对照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17、的通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8日),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南京市“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和表l-6o表15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出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本项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
18、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内平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需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
19、集聚区)和企业的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本次评价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长江流域管良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
20、目。(2)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3)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4)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8号,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本项目行业代码为C
21、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内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本项目行业代码为C3062玻璃纤
22、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环境风险防控重点企业。(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厂区污水总排LI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对饮用水水源影响较小。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相符表16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健康。(3)禁止引入:化工项目。(4)禁止扩建现有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止新改扩建项目。(1)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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