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量化军用作战指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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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本公示稿)项目名称:轻量化军用作战指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汇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6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轻量化军用作战指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2209-320118-04-01-3457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
2、期13号厂房地理坐标(118度58分39.549秒,31度22分11.75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一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Ia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备(2023)75号总投资(万元)112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0.7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4
3、50(租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2)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4)审批文号: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3)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4)审查意见文号:苏环审(2015)16号。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M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高淳新区总体规划要
4、求项目情况1高淳新区规划面积42.25kmz,规划建设用地29.5km2.四至范围为:东北至双湖路连接外100om,东至生态绿地,南至固城湖,西南至石固河,西北至北环路外300m。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期13号厂房,在规划范围内。符合2以芜太路为界线,将高淳新区分为南片生活配套区和北片产业区的布局结构。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期13号厂房,属于芜太路以北的产业区。符合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 性分析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
5、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为“轻量化军用作战指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禁止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的建设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产业定
6、位。表1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本项目产品为碳纤维显控台、单兵作战背包/帐篷支架、军用方舱舱体等碳纤维制品,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2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的城市商务区和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的生态休闲轴,
7、“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期13号厂房,属于芜太路以北的产业区。符合3规划利用高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内废污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固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市有资质固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官溪河。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和回收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符合4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
8、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符合5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着力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安全监管;强化点源污染治理;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本项目采用国内行业先进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其他符合性分析指导目录(2019年本)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12月30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期13号厂房,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3、“三线一单”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与区域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的位置关系详见表13和附图三。表13项g生态
10、红线及生态空间的位置关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对置系相位关最近距离(km)备注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包括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重点公益林及花山片区的高生态敏感区和部分中生态敏感区24.13东南4.05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高淳区境内漆桥河范围0.78东南().53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苏政发(2018)74号)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东南4.05km处的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11、苏政发(2020)1号)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东南0.53km处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不在漆桥河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实况数据统计,项目所在区域03超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根据2022年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苏纯(综)字(2022)第(0180)号)可知:官溪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2022年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苏
12、纯(综)字(2022)第(0180)号)可知: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监测点位噪声值均在标准范围之内,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南京市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1年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2.5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实施“1+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围绕臭氧防控、工地提标、机动车防控、餐饮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氮氧化物控制等领域实施重点防治。签订部门、板块目标责任书,压实治气责任。制定南京
13、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制管理办法,实施两级点位长责任制;制定南京市空气质量月度考核奖惩办法,实行板块、街道空气质量财政资金奖惩。本项目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源为开发区自来水,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水使用要求。项目生产设备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均由开发区电网提供,区域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供电需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且符合开发区用地规划,未占用农用地及其他用地指标,不会造
14、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通过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未被列入上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4、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
15、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8日),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和表1-5。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窠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区域。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见下表:表1.4与江苏省“三线一单”
1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一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而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本项目做到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17、,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内平衡,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本次评价已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
18、、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空间 布局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 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 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 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 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 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 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2)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 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 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 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 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 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 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3)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 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 江苏省沿江沿海
19、港口布局规划 (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 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 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 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 江干线通道项目。(4)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 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 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1)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房一期13号厂房,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2)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 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标准厂 房一期13号厂房,不在长江干 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3)(4)本项目不属于港口和码头 建设项目。本
20、项目行业类别为“ 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焦化项目。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 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内 平衡,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 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长江流域管控要求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环境风险防控(I)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本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
21、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2)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官溪河,起到了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作用。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表1.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间局束空布约(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健康。(3)禁止引入:化工项目。(4)禁止扩建现有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固城湖一级保护
22、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项目。(1)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本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3)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在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符合2染排管空污物放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高淳区内平衡,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3境险控环风防(1)园区建立环境
23、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了演练。(2)本项目有危险废物贮存,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在建成投产前拟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要求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3)本评价已明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要求,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每年定期开符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展环境监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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