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3号)_.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3号)_.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3号)_.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2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同时废止。2023年10月16H(此件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以下简称铜鼓奖)评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2、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铜鼓奖评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丰富群众文艺作品供给,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第三条铜鼓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最高文艺奖,主要用于奖励代表广西文艺创作最高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激励文艺工作者,推动全区文艺事
3、业高质量繁荣发展。第四条铜鼓奖每两年评选1次。评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二)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尊重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规范实施,确保评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第五条铜鼓奖评奖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联等单位负责。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
4、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委工作组。第六条按照统筹兼顾、门类均衡的原则遴选评委,注重体现评委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定期调整轮换,并严格执行评委回避、保密等制度。第七条铜鼓奖设10大类奖项。除作品奖外,相关艺术门类设单项奖:(一)文学类(含民间文学、网络文学),设作品奖。(二)文艺理论评论类,设作品奖。(三)音乐类,设作品奖、表演奖(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四)美术类(含工艺美术),设作品奖。(五)书法类(含篆刻),设作品奖。(六)摄影类,设作品奖。(七)广播影视类(含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影视纪录片、广播电视综艺节目、广播剧、综艺晚会以及上述类别的网络视听作品),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 印发 文艺 创作 铜鼓 评奖 办法 通知 桂政办发 2023 73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25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