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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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必须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治蜀兴川各领域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统筹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开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新征程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四川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四川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改革与法治相
3、促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增强法治四川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立足基本省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确保各项举措务实管用。(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省委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为2035年
4、基本建成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全省各族人民、各级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应当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五)全面加强宪法实施严格遵守合宪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符合
5、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全面落实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依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网络,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全民宪法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族地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三、
6、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联动发力,全面提升法治四川建设能力和水平(七)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治蜀兴川法规制度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地方立法工作中涉及本行政区域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社会高度关注、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须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决定。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制度,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立法规划的导向作用,扩大人大牵头组织起草法规草案范围,统筹安排法规草案审议。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加强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7、的衔接。畅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加强立法协商,健全立法听证制度,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立法工作机制。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和立法项目库管理制度,增强立法系统性,避免重复立法、盲目立法。完善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有计划地开展立法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并及时修改、废止。健全法规规章解释、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党内法规、地方
8、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数据库,适时接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统筹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实施性立法,加强与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能落实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制性立法。加强改革领域相关立法,确保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全域开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在线生活、数字化治理、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促进地方立法与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
9、会规范衔接互动。加强立法监督。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依法处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对法规规章等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各级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完善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10、,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平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
11、持续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类有序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军地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
12、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法治账图模式。严格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
13、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九)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整合优化司法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形成分工协作、岗位适配、精简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架构和运行格局。细化完善法院审判权力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以法官、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
14、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完善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移送、审查、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及庭外核实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
15、分流改革。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其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明确适用独任制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和审理方式,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适用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推动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司法便民服务质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的诉源治理、登记立案、诉非衔接、速裁快审、审辅分离、诉访分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深化执行难
16、综合治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贯彻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完善财产保全和执行协调配合机制,鼓励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完善保全申请与执行网络查控有序衔接工作机制。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衔接机制。深化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监狱执法标准。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的协调对接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
17、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机制。完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加强审级监督。健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规范法律文书上网。健全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
18、复查机制。健全监狱、看守所派驻+巡回检察制度,探索在戒毒所开展检察监督。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健全适应互联网司法特点的监督管理机制。(十)创新推进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深化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
19、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充分发挥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智慧普法。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精准定位普法需求,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分层分类提供个性化、差异化、菜单式普法产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引导全体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学法考试平台
2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四川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四、优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法治保障(十一)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配套立法。完善政务服务法规规章,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21、开展“放管服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利于公平竞争、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扩大市场主体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并按程序公布评价结果。(十二)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负面
22、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力、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失信担责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
23、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十三)加强创新发展执法司法保障推进谦抑审慎执法司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新经济监管改革。完善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针对不同创新主体、类型和情形,研究制定创新活动容错纠错清单。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规范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融资借贷、股权纠纷、侵权、劳动争议案件,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对涉诉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24、健全办理涉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法院的破产审判职能,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保护新产业、新业态创新成果。高质量运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推动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健全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登记注册警示机制,推行双告知举措。建立多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培育发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仲裁调解等组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联动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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