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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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二月1总贝!l-1-1.l编制目的-1-1. 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事故分级-3-1.6 应急预案体系-4-2事故风险描述-4-2.1油气管道基本情况-4-2. 2事故风险分析-5-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7-1.1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7-1.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0-4监测预警及信息报告-14-4. 1监测预警-14-4.2预警级别-14-4.3预警发布-15-4.4预警调整和解除-16-4.5信息报告
2、-16-5应急响应-17-5. 1响应分级-17-5. 2应急救援-18-5.1 响应结束-19-5.2 信息发布-20-6后期处置-20-6. 1善后处理-20-6.2事故调查-20-6. 3总结评估-21-7保障措施一21-7. 1通信及信息保障-21-7. 2队伍保障-21-7. 3物资装备保障-21-7. 4交通保障-22-7. 5技术保障-22-7.6经费保障-22-8监督管理-22-8. 1宣传培训和演练-22-8. 2责任与奖惩-23-8. 3预案修订时间-23-8. 5预案管理-24-8. 6预案实施-24-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9.1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表-25-9.
3、 2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析表-27-1.1 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29-9.5 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政府通讯录-31-9.6 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企业通讯录-32-9.7 依托技术专家库联系信息表-33-9. 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职责图-34-9. 9现场处置方案-35-1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提升重庆市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4、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石柱县行政区域内,在油气长输管道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油气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城镇燃气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事故不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
5、一领导,分级管理。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管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管道权属企业是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和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和管道权属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管道权属企业要依靠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
6、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件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及管道权属企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1.5 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重庆市石柱县范围内油气长输管道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平稳运行和群众生活的事故。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11I级)、一般事故(
7、W级)四个级别。1.5.1 特别重大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5.2 重大事故(11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5.3 较大事故(In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4 一般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下。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应与重庆市石柱县自然灾害和
8、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必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并主动与本预案相衔接。预案体系见图11。图11应急预案体系图2事故风险描述2.1油气管道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共有4条,总长度约153.28公里,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管理单位4家。石柱县长输油气管道基本情况见附表9.1o1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公司川气东送管线1条,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总长52.8公里。2 .国家管网集团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页岩气管线1条,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总长20.18公里。3 .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武汉输气分公司西气东输管线1条,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总长4
9、9.4公里。4 .重庆民生石柱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1条,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总长30.9公里。2.2事故风险分析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油气长输管道由于其输送的介质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高压、易扩散,以及输送工艺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环境复杂等特点而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在油气管道输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2.2.1 油气泄漏油气长输管道是一个密闭输送的过程,正常运行情况下油气不会泄漏。但因外部因素影响、设备质量缺陷或故障,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可能造成管道(包括阀门、法兰等附属设施)破损、泄漏,导致油气物料损失。造成油气泄漏的因素主要有:(1)地震或滑坡等自然
10、灾害,引起油气站场内设备、设施及管道裂缝、断裂或严重变形。(2)在管道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的第三方施工破坏,如重型机械碾压管道、在管道5米范围内机械挖掘、管道周边高填方堆土等。(3)地面沉降,导致设备、设施及管道下部悬空或产生相应变形,严重时发生断裂。(4)超压运行。管网油气量过大;场站、阀室破管;检测系统、干线球阀或其他电动阀门的异常关闭;冬季节流设备设施冰堵等因素都会引起油气管道超压运行,可能导致管道超压爆炸。(5)设备设施、管道本体的原因。设备设施、管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腐蚀穿孔,导致油气泄漏。(6)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在正常生产过程或各种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2
11、.2 环境污染油气长输管道系统是由管道、增压站、分输站、阀门、仪表等设施组成,系统中材料质量、焊接和安装质量、机械设备、电气设施、仪器仪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油气长输管道存在环境污染的风险主要有:(1)天然气泄漏或未经点火对外排放,放空作业未点火或设备设施泄漏,会造成一定大气污染;(2)天然气放空作业产生的噪声对人体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同时,放空作业还会产生热辐射,对周围植物、农作物可能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光污染;(3)油气输送站场发电机、压缩机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对人体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2.2.3 火灾爆炸若发生油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可能发生火
12、灾;若泄漏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爆炸极限,此时若遇到超过最小点燃能量的点火源或静电可能引起爆炸。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将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油气泄漏是环境污染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前提,同时三者又是相互联系的。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3.1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成立重庆市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管道指挥部”)。县管道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开展全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县管道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秩序维护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并在
13、县发展改革委常设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应急救援、保障处置的日常工作。3.1.1 县管道指挥部组成及职责(1)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全面组织指挥全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发展改革委的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常务分管负责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类型可增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3)成员: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
14、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4)县管道指挥部主要职责:召开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县政府汇报事故处置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收集掌握涉及事故有关信息,综合分析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相关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协调工作。3.1.2 综合协调组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
15、协调职能,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参加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等相关单位。3.1.3 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牵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清理现场等。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等相关单位。3.1.4 医学救援组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心理援助;统计核实事故伤亡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卫生健
16、康委。参加单位: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等相关单位。3.1.5 秩序维护组职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加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3.1.6 舆论引导组职责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参加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等相关单位Q3.1.7 应急保障组职责提供应急处
17、置后勤服务;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等工具;调集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保障应急通信。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单位。3.1.8 善后工作组职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赔;做好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Q3.1.9 事故调查组职责按规定组织开展较大和一般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市政府工作组开展重大事故调查。牵
18、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参加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3.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3.2.1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传达县管道指挥部命令,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322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调集相关专业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3.2.3 县应急管理局: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协助县政府参与较大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负责参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
19、事故调查工作。3.2.4 县财政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的保障。3.2.5 县交通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3.2.6 县商务委: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生活物资。3.2.7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力量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配合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事故责任单位开展人员疏散;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配合县委网信办监控网络舆情。3.2.8 县民政局:负责政府救助,协助企业处置死亡人员丧葬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3.2.9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伤保
20、险、医疗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3.2.1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监测和预报全县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分析并及时提供影响事故发生地域的地质灾害情况,供事故周边区域已有地理信息资料;利用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快速采集、处理事故现场遥感影像、高清视频等信息,并及时提供给县管道指挥部。3.2.11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环境的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予以指导。3.2.12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及时转运伤员到指定医院;核实事故伤亡情况。3.2.13 县市场监管局
21、:负责参与制定事故现场油气长输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险救援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或专家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进行技术鉴定。3.2.14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2.15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全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提供气象信息服务。3.2.16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统筹指导新闻通稿的起草,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3.2.17 县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3218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托市级部门协调事故救援专家指导,负责实施事故现场的消防灭火工作;对
22、事故被困人员进行救助;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进行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3.2.19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协调发生事故油气长输管道涉及下游城镇燃气企业的联动和前期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电信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发区域通信畅通。3.2.20 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应急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伤亡统计、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3221管道企业: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在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
23、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按照响应分级,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4监测预警及信息报告4.1 监测预警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预警机制,对油气长输管道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气象及衍生灾害、地质灾害、违章施工、恐怖袭击等进行监控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信息,对较大以上事故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县政府。4.2 预警级别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级、11I级、11级、I级,依次采用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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