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首都群众喜爱的中青年名中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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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首都群众喜爱的中青年名中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第二届首都群众喜爱的中青年名中医”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原则以全面提高中医人才队伍素质为目标,推出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群众公认的中青年名中医,发挥优秀中医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行业与社会公认、服务与能力并重”的原则进行,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群众喜爱的中青年名中医20名。二、工作内容(一)参评范围中央、部队和企业厂矿在京各医疗单位;北京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各区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一)名额与申报1、推荐名额: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每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区县卫生局推荐不超过2名,部队系统
2、不超过5名,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和其他系统推荐不超过1名。2、申报途径:各三级医院以医院为单位、各区县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以区县卫生局为单位、其他医疗机构以所属系统为单位统一申报。(三)评选条件群众喜爱的中青年名中医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中医药事业,既能继承传统医学的精髓,又能不断开拓创新。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医医疗服务受到病人的信赖,医术精湛,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3、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治疗某一专科领域疾病疗效显著,并具有解决该专科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能力。4、具有较高的中医药学术造诣,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会诊指导综合解决各种复杂疾病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学风,在
3、继承中医药学术流派、思想、经验和技术专长方面成绩突出。在临床实践的过程中,有独特的学术见解和临床经验。(四)评选资格参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1.年龄50周岁以下(19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2 .截止2011年8月1日,连续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不少于10年,间断从事则不少于15年。3 .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4 .从事临床医疗服务工作(不包括行政管理和科研工作)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5 .近3年平均诊疗人次和诊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绩效考核等综合评价在本单位、本系统名列前茅。积极参加下基层、对口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并表现突出者优先。能够提供符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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