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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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提高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处置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救援过程中产生次生灾害造成事故范围扩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旗县及以上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储存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应当
3、与当地人民政府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和协调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根据应急救援现场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优先采用国内、国际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统筹调配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
4、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1.3 XX自治区安全生产办法;(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9)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0)XX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1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
5、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2)超出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盟市行政区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3)按照上级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救援程度困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需要自治区协调各方力量应急处置的事故;(4)其他需要自治区应急处置的事故。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2.1.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成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挥等工作。组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
6、、厅长副组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分管副厅长成员:办公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救灾和物质保障处、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执法局、应急救援专家组。(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指导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工作,调动调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调配应急救援机械、设备、物资和装备,调度、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收集、掌握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自治区党委、政府
7、批示,向有关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2)成员职责: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对内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传达贯彻组长、副组长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接收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呈送厅领导阅批并督办落实,协助做好会务准备、文稿审核、信息报送等工作。新闻宣传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向公众和新闻媒体通报事故和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政策法规处:承担事故和应急救援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承担
8、本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应急救援有关工作。救灾和物质保障处:组织协调重要应急救援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XX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治区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承担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接收、处置事故发生地上报的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接收、传达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指示批示,向组长、副组长及时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有关情况、上级指示批示,并按照组长、副组长指示要求下达有关指令。负责通知领导
9、小组成员立即响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畅通与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通信联络,协调全区范围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调应急救援机械、设备,指挥调度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工作。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承担自治区应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指导协调因地震或地质灾害引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协调联络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金属非金属矿
10、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执法局:参与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参与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救援工作进展及时提出救援方案调整建议;参与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措施,严密防范现场救援次生灾害,有效防控事故灾害扩大,为应急抢险决策提出技术方面意见和建议。2. 1.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盟市级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盟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盟市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现场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盟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旗县级人民政府
11、、发生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相关医疗机构、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物资后勤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组、舆情管控组、专业技术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指挥所有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救援队伍、机械设备和救援人员,及时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派出工作组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导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需要外部救援力量和救援机械、设备增援时,报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统一协调、调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跨多个盟市行
12、政区、跨多个行业领域或造成重大影响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志分别为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传达贯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协调联络、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2 部门配合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自治区多部门配合的,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与公安、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气象、通信、新闻宣传
13、、舆情管控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预防预警机制2.3 重大风险隐患监控与报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建立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档案,按照落实时限、人员、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当地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停产撤人,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要建立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风险隐患档案,定期分析研究、跟进掌握可能导致生
14、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情况,研究制订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加强演练,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风险隐患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或通报。2.4 预警机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及盟市、旗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近期自治区以及其他省市发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情况,及时向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发布事故通报、提示函等事故预警信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或专项检查,强化事故预防预警,严防同类事故或其他事故发生。2.5 事故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迅速启动
15、应急响应,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I)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立即开展自救、互救。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由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向旗县级人民政府报告。(3)旗县
16、级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信息,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报告后,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5)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在应急救援过程
17、中,要及时续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3. 4现场保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护,成立现场安全保护工作组,划出警戒距离,圈定警戒范围,悬挂警戒标志,安抚相关人员情绪,劝阻无关人员围观,劝说无关人员远离事故现场。未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盲目进入事故现场抢救遇险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或事故范围扩大,切实保障应急救援等相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4应急响应4. 1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
18、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等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1)一级(I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应急管理部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一级响应初期阶段,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
19、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在初期应急响应的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立即向应急管理部报告。(2)二级(II级)响应:指发生重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具体负责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立即向应急管理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不能满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时,应立即请求应急管理部给予增援。(3)三级(III级)响应:指发生较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盟市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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