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完成好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工作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市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
2、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8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违法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二、规范整治内容对近五年来(2017-2021年底)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组织开展排摸,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规范整治,如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三、阶段安排(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5月中旬-6月上旬)通过土地市场动态检测监管系统和省建设用地
3、供应动态监管系统,以宗地为单位整理形成近五年来社会福利用地(养老机构用地)摸排清单。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照摸排清单,结合不动产登记结果,逐宗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收集对应宗地的审批、供应、不动产登记信息,形成项目清单表(格式见附件),在自查期间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上报。(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6月中旬-9月上旬)按照规范整治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涉及违法用地的,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参与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的企业、金融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违规 使用 养老 服务 设施 用地 变相 开发 房地产 问题 规范 整治 工作 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42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