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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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哈环规(202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8日哈尔滨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
2、安心,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统筹谋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治污,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程,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动哈尔滨市“十四五期间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
3、作,进一步改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本市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在分析“十三五期间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十四五目标指标与重点任务,为推进美丽哈尔滨市建设奠定基础。为切实加强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十三五时期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一)主要成
4、效“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哈尔滨建设工作内容,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哈尔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1 .不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全面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控体系,压实政府、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受污染耕地
5、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开展建设用地详查,完成636家企业土壤信息核查和近3000个农用地表与深层点位、144个农产品样品土壤采样,建立龙江品牌、标志产品重点黑土保护区域37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数量增加到62家;推进建成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新改扩建项目2个,完成光宇蓄电池等重金属工程减排项目,全市198家产废单位实现规范化管理;推进重点建设用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小塑料回收加工、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环境整治,制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2 .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地
6、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积极开展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质量调查,规范建立地下水监测网并开展日常监测,强化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全市610座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及防渗池建设,有效防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风险。3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取得进展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圆满完成394个村庄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千吨万人及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九区九县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完成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快畜禽禁养区调整管理,调整面积1315km2;推动落实农业三减示范基地
7、267个、450万亩;到2020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实施减量增效行动,化肥较2015年减少10%、农药较2015年减少32.2%。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二)存在问题1 .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尚不完善、监督管理队伍相对薄弱,部门协同推进监管等机制亟待加强。2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务繁重。我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行业腾退地块较多,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压力持续增加
8、。我市地处北方,寒冷天气使得土壤污染治理时间长、成本高、难度大,寒区重工业区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同步治理修复、生物修复等先进技术仍处于探索阶段,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模式还不完善。3 .地下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刚刚起步,地下水环境污染底数掌握程度、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复杂条件下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等方面仍存不足。4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一体化处置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防治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种养结合机制瓶颈仍然存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亟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
9、总论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为引领,强力推进实施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等重点工程,着力解决一批突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促进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
10、我市“七大都市建设作出新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强空间布局管控,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进一步理顺源头预防压力传导机制,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树立系统治理观念,打通地上和地下、打通城市和农村,协同推进土壤、水、大气、固体废物、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坚决守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地块开发安全利用、地下水污染防扩散底线,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以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
11、“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为重点,围绕重点区域、行业、污染物和污染成因,制定差异化防治策略,因地制宜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措施,严管存量、严控增量。坚持提升能力,强化监管。完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将强化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能力作为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三)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哈尔滨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5.31万km2,包括9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7个县,分别是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尚志市、五常市、依兰县
12、、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四)规划时限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五)规划目标1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3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2 .主要目标表2T“
13、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类型指标名称指标要求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土壤生态环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93%约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约束性地下水环境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56.4%预期性“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预期性农村生态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0%预期性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新增300个预期性耕地保护化肥利用率42%43%预期性农药利用率45%50%预期性秸秆综合利用率95%95%*预期性废旧农膜回收率80%88%预期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5%90%预期性*备注:按照农业农村部当年统计口径进行核算。三、“十四五规划任务(一)持续推进土壤污
14、染防治1.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1)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根据有关部署组织开展污染源整治清单“回头看行动。聚焦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铅蓄电池制造和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将符合条件排放镉、汞、碑、铅、铝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督促按规定实现在线自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督促矿山企业依法落实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措施,切实防治土
15、壤污染。以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绿色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因地制宜管控矿区污染土壤和酸性废水环境风险,矿山生态修复可采取人工引导(人工干预)加速自然恢复等措施,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鼓励采取自然恢复等措施。(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3)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每年更新并发布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依法落实法定义务,到2025年底,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组织完成1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定整改
16、方案和台账并加紧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及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4)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局)(5)推动实施绿色化生产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工等重点行
17、业,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2.精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1)优先保护类耕地动态调整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1953号)、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数据、并根据哈尔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安全利用类耕地(II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III类),利用农产品安全性评价进行辅助判定。每年在相应区域内采多株植株样进行农产品安全性化验。根据化验结果重新对相应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类别划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以及详查单元外耕地,定期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化验,发现超过污染风险筛选值的,
18、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2)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实施重点保护。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切实保护耕地质量,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
19、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密切跟踪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调整耕地类别。(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3)持续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重点关注水田和菜地,加强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综合整治周边环境污染,严格控制污染输入、迁移,同时根据当地土壤环境状况、农作物种植状况与工作基础等,因地制宜对受污染耕地实施管控或治理修复;优化农艺生产过程,降低土壤重金属活性,抑制农作物吸收积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4)严
20、格落实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种植结构调整。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将部分重度污染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结构调整区,在结构调整区内,依据当地特色农业或具有较成熟链条的相关产业,改种适合北方地区生长的作物或密集植物,逐步退出不达标食用农产品生产。退耕还林还草。将部分重度污染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加强政策、规划引导,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规模和进度。休耕。对部分重度污染耕地实行修养生息,在休耕期间实施施用石灰、翻耕、旋耕、种植绿肥和耕地维护等休耕耕地管护措施,休耕、治理、培肥同步推进,逐步形成“休治培三融合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
21、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5)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6)严格实施黑土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承接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确保保护性耕作面积占全市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探索实行田长制,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实施端牢中国饭
22、碗支撑行动,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400万亩左右;统筹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水利现代化、科技兴农、现代育种、智慧农业等重点工程。强化黑土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实行黑土耕地动态监管、日常巡查。坚持依法保护黑土耕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违法占用黑土耕地、破坏黑土耕地质量、擅自砍伐、损毁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护林、盗采黑土等行为。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的,应当依法进行表土剥离和利用。(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1)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
23、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做好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及使用权转让的监管。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建设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严格监管,不得违规办理土地供应等手续。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
24、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场地调查与评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场地调查,在已有相关调查基础上,通过初步调查,进一步掌握各县(市、区)土壤污染状况,有针对性地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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