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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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塔式起重机)(示范文本)承租方:出租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目录合同协议书11 .工程概况12 .现场代表13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安装高度14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25 .租赁期限26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27 .价款结算及支付48 .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99 .出租方义务1010 .承租方义务1211 .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安装、调试、拆除和检验1212 .1313 .设备维修1314 .转租1415 .合同转让条款1416 .权利瑕疵担保1417 .*1418 .不可抗力1519 .争议解决1520 .适用法律16附件
2、1:设备租赁安全协议书18附件2:廉洁建设协议书23附件3:保证按月全额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25附件4:授权委托书26合同协议书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1 .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2 .2工程地点:2 .现场代表2.1. 租方现场代表2.2. 1.l承租方现场代表为,其职务为项目经理,其权限为:按照工程施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的得要进行指令和协调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完成。2.3. 2承租方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职
3、权禁止范围:上述人员签字或使用项目印章不得用于合同的签署、合同的主要条款变更、增加的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文件;仅有承租方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或使用项目印章的结算报告、对账单、经济结算凭条等对外结算文件,不作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请求支付款项的结算依据;不得用于借贷或拆借资金,以及提供担保或信贷证明;不得用于改变合同管辖、给予经济补偿性函件;不得用于本补充协议、签证文件的签署;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证明等空白材料文件;以及其他需要禁止的事项。2.4. 1.3若因出租方明知或应知承租方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没有相应代理权限,而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及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2.5. 租方现场
4、代表为,其职务为,电话:,其权限为:Jf表出租方履约本合同C3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安装高度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机械编号出厂日期技术参数安装高度(m)备注1塔式起重机几年内旧机、新机234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1. 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拆资质。4. 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起重机械档案、塔机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行业标准所需的一切资料。)5. 3出租方所租赁设备产权单位必须与出租方一致。4. 4出租方应取得中建二
5、局当年年度合格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商资格或中建二局合格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商临时分供方资格,该资格以中建二局正式文件为准。5. 5出租方必须提供所租赁设备的操作司机。6. 6优先选用具有安拆资质的出租单位。5.租赁期限5. 1计划租赁期为: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挂牌后承租方签发起租单开始使用算起至承租方塔式起重机报停止O一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计划租赁时间使用周期暂定安装高度(m)备注1塔式起重机*年*月*日-*年*月*日*个月23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3W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地方特检所检测合格及地方安监部门等联合验收合格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
6、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停租之日为止。具体日期以承租方签发的起租/停租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5. 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7. 3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及人工费,且出租方不得以承租方欠付工程款为由拒不拆除设备。8.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8.1 本合同价款由租赁设备租金(包含附着预埋件、附着框与附着杆等附着系统)、操作司机人工费、指挥人工费(如有)、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相关费用构成。6.1.1租金及人工费
7、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月份(暂定)租金不含税(元/台/月)租金含税*%(元/台/月)不含税总价(元)含税*糕总价(元)1塔式起重机租金中联QTZ80-TC6012(120m)2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人工费(几人)儿元*几人=金额几元*几人=金额3指挥人工费(几人)(如有)几元*几人=金额几元*几人;金额4合计备注:1出租方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名操作司机,每名操作司机(若有)工资为*元/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名指挥,每名指挥单价为*元/人(不含税)。每人标准工作时长8小时,加班费另计。2出租方每台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合约要求配置操作司机(指挥人数,如有),且必须配置持有效操作资格证的司机、指挥人员
8、(如有),并不得相互串岗,满足现场施工需求,保证塔式起重机在全天候施工状态下正常及安全运行。如上述人员配置有增减,人工费按照上述价格相应增减。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6.1.2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出租方承担。8.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金额为暂定。含税总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不含税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为%,税额为:元人民币。暂定合同总价包含_%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一)。8.3 租赁单价及合同暂定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租赁设备的使用费、
9、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配重的加工制作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安全检查费以及涉及到其他费用、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及配件费用;锚固(包含塔式起重机所需的基础预埋支脚或螺栓锚栓、附着预埋件、附着框及附着杆等附着系统)费用;出租方包驻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等各项费用;出租方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包塔式起重机随机操作司机、指挥(若有)人工工资及保险等费用;包塔式起重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在线监控安全管理系统、塔机吊钩视频跟钩系统等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
10、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9. 价款结算及支付9.1 租金支付7. 1.1租金及人工费支付:(参考版本,具体以项目要求为准)租金及人工费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脸z3()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在塔式起重机投入使用满2月后,第三个月开始的每月25口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在每月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租方审核必须经承租方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商务经理、工程部、财务部、商务部、设备管理部7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出租方向承租人请求支付款项的依据,在完成上述流程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后30口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80%(第一次支付月租金时间,在项目业主支付承租
11、方工程款后支付,以后按月支付),承且方所支付的租赁费首先确保工人工资的发放,不得因工人工资问题影响承租方的施工(每个月出租方应在每个月月底提交操作工人工资的发放表给项目部备案)。8. 1.2结算办理流程:结算单经项目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确认会签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商务部、财务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会签确认后,财务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该结算单生效。如经分公司或公司进一步审核,发现结算数据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以分公司或公司最终确认金额为准。经承租方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商务经理、工程部、财务部、商务部、设备管理部等7人签字确认的结算书/结算单,为承租方唯一认可的每月结算依据,出租人承诺不将除此
12、之外的文件材料作为要求承租人支付款项的结算依据。若因缺少上述人员签字确认,承租人不予认可,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9. 1.3租赁的设备使用完毕并将全部拆除完成退场后,在一个月内办理最终结算,结算完成后在个月内分期支付完剩余租赁费。10. 1.4承租方如果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或其他原因停用租赁设备/物资达10天以上,在此期间的租金按平均日租金的一半计算(如承租方设计修改延误、资金缺乏等造成的工程暂时性停建等原因),计算公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停用天数/2。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等节假日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具体时间以报停单为准),出租方不得收取停用期间租金和操作司机、指挥人员(如有
13、)人工费。第4页共27页7.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设备停用的,费用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7.1.6如因工程建设单位暂停施工等原因连续停滞设备一个月以上时,其设备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最高不得超过原机械设备裸机租赁费用的50%o连续停滞设备半年以上时,其设备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第一次压降租赁费用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压降。7.1.7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机械停机(正常合理的维修、保养、顶升、附墙等除外),每天租赁费按照签订合同月租赁费/30天计算给予扣除。如非正常原因造成机械停机超过2天,将双倍扣除当天的租赁费,以此类推,严重者将追究出租方的相关责任与赔偿承租方的损失。如此类情况频繁发生,
14、承租方有权责令出租方退场并由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全部损失。7.2 关于税务及发票7.2.1 基本税务信息约定1、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基本税务信息如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纳税人身份口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承纳税人识别号租地址地址:方联系电话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出纳税人识别号租地址地址:方联系电话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出租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承租方付款、出租方收款、出租方供货、出租方开具发票
15、的主体必须与合同签订主体一致,即发票流、货物流与现金流必须保持一致。2、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如下(请勾选):一般计税方法口简易计税方法7.2.2 发票约定1、承租方对出租方付款前,出租方应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口专用口普通发票(请勾选),并提供无欠税证明,否则承租方有权不予付款。出租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失控发票,否则出租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承租方损失的双倍金额。同时,承租方将出租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2、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具备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出租方需提
16、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出租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4、出租方应在开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及加盖公章的官网查验记录送达承租方指定人员,承租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承租方发现出租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简称“承租方应拒收情形”)予以拒收:出租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作废当月开具的发票);出租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承租方与出租方基本信息、
17、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因出租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承租方不能认证、抵扣的;因出租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承租方不能认证、抵扣的;因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承租方不能认证、抵扣的;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5、若出租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上述承租方应拒收情形之一的,则承租方有权拒收增值
18、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结算款直到承租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出租方在承租方拒收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承租方。若因承租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承租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出租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承租方拒收发票,或承租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6、若出租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承租方应拒收情形之一的,出租方还应按承租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损失,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出租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发生承租方应拒收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
19、承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出租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7、若出租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租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结算款中扣除。8、若承租方从结算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出租方仍应按扣除前的结算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9、若承租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及抵扣联,则出租方应按承租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10、出租方
20、向承租方开具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7.3 关于付款的约定7.3.1 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出租方对承租方就合同正确履行的一种履约保证。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在出租方严格履行了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应在约定的履约保证期(即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开始施工至全部完工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届满,经由项目部各部门签字确认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出租方或转为质保金;若出租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胜任分包合同的工作,则承租方将抵扣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对承租方的赔偿,如全部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承租方的损失,则承租方将从出租方应
21、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合同金额的_%(承租方按照合同额大小考虑),出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承租方交纳。其中包含: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工期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出租方工作内容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承租方在办理完结算后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出租方。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租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有违约行为,承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对出租方第一次支付合同应付款项前,出租方必须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否则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或从应支付合同款项中按履约保证金(保函)额的口1倍口1.5倍口2倍(请勾选)扣除。7.3.2
22、 关于发票开具额1、承租方对出租方付款前,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口已供货额或全部确权额口实际付款额(请勾选)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不予付款。2、承租方对出租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出租方应根据结算额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额包含但不限于质保金、保留金、暂扣款等各种期后待支付款项,否则承租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7.3.3 关于支付方式1、承租方可使用银行转账口支票口银行承兑汇票口商业承兑汇票口应付账款保理其他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请勾选或补充填写)支付款项。2、若承租方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及其他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相关期限(不超过1年)及融资变现费用按如下约定(请
23、勾选或填写):口具体期限由承租方决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承租方按上述延期支付方式付款后,出租方的融资变现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口具体期限由承租方决定。承租方按上述延期支付方式付款后,出租方的融资变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融资变现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承租方支付融资变现费用前,出租方须提供等额本合同约定增值税发票。口其他。3、上述支付方式涉及需出租方配合开立银行账户或网银功能或其他支付相关事项的(均符合金融监管政策),出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7.3.4 关于收款账户约定1、出租方银行转账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2、出租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向承租方书面提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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